湖南取消7家小貸公司資質 衡陽威湘小貸為“失信被執行人”常客

整頓小貸公司,湖南監管在發力。2月20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稱,決定取消衡陽市石鼓區匯通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發放小額貸款業務資質,取消後不得從事發放小額貸款相關業務。

據瞭解,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取締小貸公司依據的法律法規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關於對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取(注)消業務資質的規定》(湘金監發〔2018〕1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

根據規定,取消包括行政裁決取消與司法裁決取消。就目前來看,這7家小貸公司被取消資質屬於前者。其中,行政裁決取消包括4種情況,分別是違規整改未到位;2年未開展業務,確認業務停止;弄虛作假,騙取補償金;存在非法吸存、集資詐騙或暴力收貸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通報顯示,被取消資質的7家小貸公司分別為衡陽市石鼓區匯通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祁東縣鼎鑫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衡東縣湘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衡陽市南嶽區聚三江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衡陽市珠暉區嘉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衡陽市松木經開區威湘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株洲縣惠通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湖南取消7家小貸公司資質 衡陽威湘小貸為“失信被執行人”常客

其中,衡陽市石鼓區匯通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因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已於2018年8月被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鼓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至今尚未移出。

而衡陽市松木經開區威湘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則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有多條限制高消費紀錄。資料顯示,該公司全稱為“衡陽市松木經濟開發區威湘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衡陽威湘小貸”)。

湖南取消7家小貸公司資質 衡陽威湘小貸為“失信被執行人”常客

2017年5月,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法院發佈的信息顯示,被告袁衛東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償還原告唐豔華借款本金950萬元,支付借款利息185.5萬元,並按月利息20‰的標準支付自2016年9月1日起至借款本息還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同時,被告衡陽威湘小貸對被告袁衛東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被告袁衛東追償;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湖南取消7家小貸公司資質 衡陽威湘小貸為“失信被執行人”常客

信息顯示,該案受理費8.99萬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合計9.49萬元,由被告袁衛東、衡陽威湘小貸共同負擔。不過,袁衛東與衡陽威湘小貸並未履行相關責任,故而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金額1277.98萬元。

據柒財經旗下柒聞網瞭解,袁衛東為衡陽威湘小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根據企查查信息,袁衛東通過湖南威湘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持有該小貸公司30%股權。

值得關注的是,除了被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衡陽市雁峰區人民法院也在2018年11月將衡陽威湘小貸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此外,袁衛東持有的全部股權已被凍結,多次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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