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开出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四川新闻网内江2月21日讯(徐小红 曾利军)2月17日,内江市市中区雷丰种植有限责任公司将一批附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沃柑,共计1万斤、价值6万余元,通过市中区红十字会捐赠给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据悉,这是市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具的第一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书。

在捐赠现场,笔者看到,市中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正在指导该爱心企业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并附追溯二维码,实现产品可追溯。

“捐赠是好事,但农产品安全是前提,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展现的是生产企业的一份责任心。”市中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从2019年12月19日起,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并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所谓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可以说,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已现场指导5家、线上指导13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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