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西安未央、灞橋、經開、蓮湖,楊凌

未央區

2月22日,記者從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政府獲悉,未央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已調整社區(村)疫情防控措施,併發布通告。通告中說,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我區屬於中風險地區,應堅持“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儘快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結合未央區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現將社區(村)疫情防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省外特別是重點疫區返回西安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落實信息登記、隔離、健康監測等管理措施;省內來返人員,落實信息登記、測溫等管理措施,正常出入住所。

二、所有社區(村)要嚴格落實體溫檢測、信息登記、環境消殺等管控措施,保證居(村)民正常出入;居(村)民一律不串門、不聚集,提倡減少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

三、對決定實施管控的有確診、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觸者所居住的小區(村組),堅持實施針對性的管控措施,規範化管理,精準化管理,精細化管理。

四、對未發生疫情且沒有密切接觸者的小區(村組),取消每戶每2天一次外出採購物資的規定,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五、居家隔離人員繼續執行居家隔離相關規定,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社區(村)或單位報告,所在社區(村)或單位要做好居家隔離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六、小區(村組)居民車輛進入必須進行消殺,外來車輛一律不得入內。

七、對企業和單位復工人員,社區(村)根據企業和單位出具的開(復)工證明,在體溫測量正常的情況下,要保證通行。

灞橋區

近日,西安市灞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部緊急通知,即日起取消村組、小區“每戶每3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採買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的規定。

村組小區所有進出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按規定接受測溫、消毒等作業。

同時,要加強對居家隔離人員的管控,特別是省外以及重點疫區返回西安入員,要按照相關規定,落實信息登記等管理指施。

經開區

2月20日,西安經開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知:除居家隔離戶外,小區內業主憑“兩證”不限頻次和時間進出小區,小區內車輛進出按照“車隨人走”的原則執行。

這份發給各駐區單位、各小區(社區)和廣大居民的通知,通知的有關事項共有十條:

加快推進工業企業、重點建設項目、建築業等開工復工,有序推進服務類企業開工復工。開復工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做好返崗人員管理,落實好檢測、消殺等各項防控措施。

省內返回人員,由復工企業建立健康檔案,經核酸檢測無異常後,可直接復工。

從非重點疫區省份返回的復工人員,經“7+1”措施(隔離觀察7天,核酸檢測陰性)排除感染風險後,即可復工。

從重點疫區省份返回人員,按照規定隔離觀察14天,核酸檢測陰性後方可復工。

居民小區(社區)對出入人員嚴格做好體溫檢測,實行“兩證”(身份證、出入證)管理。小區內業主(除居家隔離戶外)憑“兩證”不限頻次和時間進出小區,小區內車輛進出按照“ 車隨人走”的原則執行。不在本小區居住的人員和不是本小區業主的車輛原則上不允許進入小區。“一場五站”返回人員必須掃碼完成二核。

省內返回的人員,持企業出具的復工批覆和介紹信,做好體溫檢測、信息登記,憑“兩證”正常出入小區,“車隨人走”。

省外非重點疫區返回人員,繼續執行居家隔離14天的規定,排除感染風險後,憑“兩證”正常出入小區,“車隨人走”。

小區內租賃戶在出具與房東簽署的書面房屋租賃合同,與業主同等對待,憑“兩證”正常出入小區,“車隨人走”。

此前居家隔離觀察未滿14天的,仍需觀察期滿排除感染風險後,方可正常出入。

小區(社區)要落實物業的主體責任,規範有序管理,嚴格做好信息登記、體溫檢測、環境消殺、居家隔離服務保障等,保證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據瞭解,西安市包括經開區在內的多個行政區和開發區,前段時間執行的大都是每戶每兩天一次外出採購物資。這份通知和之前的實際執行情況相比,在居民小區人員出入方面,變化很明顯。

蓮湖區

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我區屬於中風險地區,應堅持“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儘快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現將社區疫情防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所有的小區保持出入登記、測溫、消殺等基本的管控措施不變;居民一律不串門、不聚集、不打牌,提倡減少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

二、對仍需管控的有確診、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觸者所居住的小區,堅持實施之前最嚴格的管控措施,精細化管理、精準化管理。

三、對未發生疫情且沒有密切接觸者的小區,取消每戶每2天一次外出採購物資的規定,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四、省外特別是重點疫區返回西安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落實信息登記、隔離等管理措施;省內來返人員,做好信息登記,正常出入住所。

五、居家隔離人員繼續執行居家隔離相關規定,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社區或單位報告,所在社區或單位要做好居家隔離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六、小區居民車輛進入小區必須進行消殺,外來車輛一律不得入內。

七、對企業和單位復工人員,社區根據企業和單位出具的開(復)工證明,在體溫測量正常的情況下,予以通行。

蓮湖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1日

楊凌區

2月22日,楊淩示範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通告》,就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進行了明確要求。《通告》全文如下:

按照中省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據目前楊淩示範區疫情態勢,現就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 撤銷原高速路等8個交通卡點,拆除轄區內所有道路硬隔離,全面疏通道路交通。

2. 火車站、高鐵站、汽車站3個服務點繼續對進入楊凌人員進行信息登記和體溫檢測服務,不進行勸返。

3. 湖北等高風險地區來返楊凌人員要主動聯繫居住地所在鎮(街道),報告個人信息並接受集中隔離。隔離期間確需立即上崗的,由用人單位聯繫示範區醫院交由第三方機構進行核酸檢測,兩次檢測結果均為陰性者,可上崗工作,檢測費用每人補貼100元。如不及時報告,造成疫病發生或傳播擴散,將依法追究責任。

4. 非高風險地區來返楊凌人員原則上不隔離,返崗復工需提供14天以上的旅居活動軌跡,由用人單位進行情況判定,確定是否上崗。

5. 各醫療機構實行預檢分診制度,加強發熱門診管理,提高分診處理能力,對不明原因肺炎和發熱等病例進行監測、發現、報告。對楊凌籍發熱病人到示範區醫院就診,給予最高不超過300元醫療費補助。

6. 轄區居民實行一人一證、全區通用,憑證、掃碼、測溫後自由出入小區(居民憑戶口本、或身份證、或房產證等在所在小區、村組辦理居民出入通行證)。居民小區、村組在保證人員、車輛正常通行的基礎上,繼續做好體溫檢測服務,發現異常要及時向所在鎮(街道)報告。

7. 除文化娛樂場所和展會活動外,商場、超市、賓館、飯店、農貿市場(活禽宰殺除外)、個體門店、戶外旅遊景區等生產經營場所全面恢復正常營業,人員密集場所實施測溫和人流管控措施。

8. 逐步恢復城鄉公交和客運班線車輛運營,落實交通工具消殺、掃碼登記、分散乘坐、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自通告發布之日起,城鄉公交免費乘坐1個月。

9. 全區各民營醫院、個體診所、村衛生室等醫療機構有序恢復診療業務,實行首診負責制,對發熱病例要早發現、早報告,及時送示範區醫院救治。

10. 轄區居民可就近聯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獲取中醫藥預防新冠肺炎便民服務和健康諮詢服務。

11.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夯實主體責任,落實防疫措施,避免人員集聚,教育工作人員做好自我防護,防止受到感染,對發現異常的及時聯繫示範區醫院就診。

12. 復工復產企業自行安排人員返崗、復工復產和恢復經營,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和防控措施,對發現異常的要及時向所在轄區的鎮(街道)報告。

13. 全面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環境衛生整治,倡導全民落實“戴口罩、少出門、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等個人防護措施。

14. 凡與本通告不一致的有關防控措施,以此通告為準。

15. 根據全區疫情發展態勢,示範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對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寶雞市

按照中省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據目前寶雞市疫情態勢,現就寶雞市實行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統籌疫情防控與恢復經濟社會秩序通告如下:

一、依據中省疫情低風險區、中風險區和高風險區劃分標準,實施差異化精準防控。全市有確診病例發生的自然村、居民小區,繼續實施人員、車輛出入等必要的管控措施,其他區域均實施低風險地區管控措施,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經營組織可自行安排人員返崗、復工復產和恢復經營,但需同時落實主體責任,健全疫情防控組織機構,制訂疫情防控方案,加強日常管控,隨時掌握人員健康狀況,教育做好自我防護,切實抓好安全生產。鎮街要履行監管主體責任,對轄區內各類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監督指導,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

三、寶雞市行政事業單位以及工廠、工地、商場、超市、賓館、飯店、農貿市場(活禽宰殺除外)、個體門店、戶外旅遊景區等生產經營場所恢復正常上班和生產營業後,要繼續實行人員進入體溫檢測,執行衛生防護有關規定,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定時做好消毒消殺,保持良好通風,實行分散就餐,防止人員聚集。

四、國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火車站、高鐵站、汽車站以及地方道路等臨時設置的所有檢查站,一律撤銷。公安部門利用大數據嚴格監測高風險地區來寶返寶人員,對發現的及時報告,並採取隔離觀察措施。居民小區、城中村發現高風險地區來寶返寶人員,要及時報告,並採取隔離觀察等措施。

五、全面恢復縣際班車、市域和旅遊景區公共交通,但必須落實好消毒消殺、通風等防疫措施,嚴格控制乘客數量。

六、繼續保留有確診病例發生的行政村(自然村),以及未解除封閉管理行政村(自然村)設立的檢查點,其他行政村(自然村)設置的檢查點一律撤銷,但需落實專人,隨時掌握村組人員健康狀況。

七、城市居民小區、城中村,原設置的出入口檢測點繼續保留,常住和租住人員憑出入證進出,繼續做好體溫檢測,取消出入次數限制。對非本小區居住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信息登記後准予進入,如發現有新冠肺炎相應症狀的需及時報告。繼續做好電梯等重點部位的消毒消殺等管理工作。

八、對寶雞市域外所有新的來寶返寶人員,有新冠肺炎相應症狀、或者在返回途中存在傳染風險的,單位、居民小區、行政村(組)要及時掌握情況並向所在鎮街報告,甄別後需隔離觀察的及時實行隔離。

九、對因工作需要,由寶雞前往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要落實防輸入措施,居民小區、城中村和所在單位要充分了解行程中可能形成的風險,並進行健康評估後,該隔離觀察的及時實行隔離,並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行政村和單位報告。

十、持續落實好聚集性傳染防控措施,繼續暫停全市城鄉各類聚集性群眾活動。繼續暫時關閉各級各類室內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電影院、歌舞廳、棋牌室、洗浴中心、網吧等室內人員聚集場所。

十一、繼續暫停小診所、門診部等小型分散的醫療機構營業。各醫療機構要繼續嚴格實行“三通道”預檢分診制度,落實首診負責制,加強發熱門診管理。

十二、寶雞市各類人員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腹瀉等症狀,要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行政村、居民小區、單位報告。對不如實報告、私自買藥求醫、隨意走動流動,致使疫情發生和擴散的,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十三、全面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環境衛生整治,繼續落實“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等個人防護措施。

十四、持續加強群眾監督,監督電話:12345。

寶雞市各級要實事求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既不能放鬆管理,也不能層層加碼。此前,凡與本通告不一致的有關防控措施,以此通告要求為準。根據全市疫情發展態勢,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將適時對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調整。

寶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21日

漢中市

為貫徹落實漢中市《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科學規範做好防控工作,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漢中市域內縣區、鎮辦、自然村之間設立的檢疫站點(除有確診病例發生仍處於封閉管控的區域外)一律撤銷,保持市域內交通暢通。

二、“兩站一場”和高速公路、國省幹道市域邊界出入口繼續暫時保留檢疫站點,對市外返漢來漢人員,測溫、掃碼、登記後允許進入,但疫情高風險地區的來漢返漢人員仍採取隔離14天的管控措施。

三、目前已在漢中境內的人員,通過鐵路、高速公路在市域內往返的,持身份證、車票或縣區防控指揮部發給的車輛通行證,各檢疫站點直接予以放行。

四、村(居)、小區由封閉式管控調整為有序管理,對所有居住人員進出不再限制,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居民必須配合做好登記、測溫等防控工作。對未滿居家觀察期限的重點人員,繼續進行監管。

五、市外非高風險地區返崗(新入崗)人員,持當地健康證明,經復工復產企業體測合格後允許上崗,持企業證明可在居住地順暢出行。

六、在全面加強疫情防控的同時,商場、超市、酒店、賓館生活性服務企業有序開展經營。開業經營的酒店、賓館,實行分餐制和配送服務,禁止聚集性用餐。

本通告自2020年2月22日0時起執行。

漢中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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