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京劇》續語(24)“吃票友"該不該?

《早安京劇》續語(24)“吃票友"該不該?

《早安續語》(二十四)

“吃票友"的現象值得關注,似乎已經約定俗成,對此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分析。一種意見認為,來個配角就要份錢沒意思,大家都喜歡京劇,互相幫忙不挺好的嗎?你也上臺,不管大小活兒在臺上展示一下挺好,幹嗎非要份錢?家裡有退休費也不缺錢,不要人家請你就要份錢,人活世上多幫忙,不要回報,多做善事,還是這樣好。但另外一種意見認為,要錢天經地義,西雙版納暖冬票友群則主張,沒什麼合理不合理,事在人為,這就在人做,有願充大頭的,顯他有錢,這就看自己怎樣處理。付費給文武場自古有之,是因為有消耗,比如弦,松香,碼子,蒙皮,現在價格很貴,武場打壞銅器也需要買,這是正常消費,錢那裡來?沒地報銷去。平常付的文武場費用,他們只能用這錢買。兩種說法,一是不該要錢,另外一個是應該要錢,誰說的對?各有各的道理。要與不要都對。但文武場是伺候人兒的活兒,收份子應該,不收是個人自己事,證明與角兒關係好。因為給文武場開份兒演員能接受,可玩命要價,把演出費用抬高,就走味兒了。在文武場的費用要佔整個ー臺演出的一半至三分之二,這就有點兒高。擠得服裝、化妝、錄像、請下圍、龍套等只能佔整個演出費用的一半。合理講,一臺演出費用文武場佔三分之一比較合適,服裝費佔三分之一,請下圍/龍套等費用佔三分之一,這樣的花費比配,演員們比較認可。這只是個大概劃分。實際上,如何分配,還有一支無形的手在操縱,實現

供需之間的平衡。


崔鐵琛:讀《早安續語》(二十四)


若攀高雅覓清歡

最好有閒又有錢

知己重義不言利

泛交取酬未必貪

無奈手牽無形手

他情我願莫予幹

兼容幷蓄揚國粹

雨順風調豔梨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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