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發布: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減徵社保意見和答記者問

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

醫保發〔202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根據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指導統籌地區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二、原則上,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徵;可支付月數小於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徵的統籌地區,由各省指導統籌考慮安排。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各省要指導統籌地區持續完善經辦管理服務,確保待遇支付,實施減徵和緩繳不能影響參保人享受當期待遇。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醫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個人權益不受影響。優化辦事流程,不增加參保單位事務性負擔。 四、各省要指導統籌地區切實加強基金管理,做好統計監測,跟蹤分析基金運行情況,採取切實管用的措施,管控制度運行風險,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減徵產生的統籌基金收支缺口由統籌地區自行解決。各省可根據減徵情況,合理調整2020年基金預算。
五、已經實施階段性降低單位費率等援企政策的省可繼續執行,也可按照本指導意見精神指導統籌地區調整政策。已實施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單位費率的統籌地區,不得同時執行減半徵收措施。 各省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分類指導統籌地區做好相關工作。決定實施減徵政策的省,印發的具體實施方案於3月5日前報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備案。各級醫療保障、財政、稅務等部門要加強協同,切實履職,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醫療保障各項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稅務總局2020年2月21日
國家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就《關於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就《意見》發佈後媒體和公眾關心的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Q:出臺《意見》的背景是什麼? A: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國家醫保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在科學評估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礎上,明確提出“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收治”,於1月下旬陸續出臺政策,將衛健委診療方案中涉及的藥品和診療項目臨時納入基金支付;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多個渠道支付確診和疑似患者的診療費用;迅速向收治患者的醫療機構預撥專項資金,一律實行先救治、後結算;明確參保單位和個人可延期緩繳醫保費,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 隨著防控形勢出現積極變化,各地開始推動有序復工復產,努力將疫情對經濟的影響降到最低。當前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正常經濟社會秩序,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面臨一定困難。我們按照習近平總書記“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國務院第82次常務會議部署,研究提出了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總的看,目前職工醫保基金有能力支撐減半徵收措施,參保人當期待遇享受不受影響。這一措施可以減輕企業負擔,有助於穩定社會預期,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穩崗。經初步匡算,若全國普遍實施,減徵措施最大可為企業減負1500億元左右。


Q:《意見》的主要政策是什麼?

A:按照國務院第82次常務會議部署,此次階段性減半徵收職工醫保費的總體考慮是:國家下發指導意見,明確基本思路,不對各地減徵提統一的具體要求,由各省指導統籌地區根據實際,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制定具體政策。一是明確階段性減徵的幅度和時限,從2020年2月起,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可實行減半徵收,減徵期限最長不超過5個月。二是地方分類施策,原則上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徵;小於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徵的,由各省統籌考慮安排。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三是同步加強有關管理,要確保待遇享受、加強基金管理、做好政策銜接。決定實施減徵政策的省份要於規定時限前制定具體方案並報備,各級醫療保障、財政、稅務部門要協同做好政策落實。


Q: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對基金平穩運行是否帶來較大的壓力?

A:醫保局成立以來,向改革要紅利、向管理要效益、向創新要活力,通過打擊欺詐騙保、推進支付方式改革、開展藥品集中招採、加強基金預算管理等多項舉措提高基金運行的效率,醫保基金總體運行平穩,保持當期有結餘,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22.9個月。

從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病例發病情況和醫療費用水平來看,疫情相關支出對醫保基金影響有限。疫情發生以來,我們一直密切關注各地診療服務,從瞭解的情況看,非疫情相關的患者就診意願下降,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服務較去年同期明顯下降,降幅在20%左右。考慮到疫情結束後,疫情期間未就診患者的就醫需求將逐步釋放,但總體上對基金支出影響也有限。

經綜合研判,實施職工醫保階段性減徵措施是具備條件的。考慮到各地基金運行不平衡的實際,我們採取國家定大的原則、省裡指導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減徵的辦法,既能兼顧基金平衡,也不影響待遇享受,又能支持減輕企業負擔。


Q:請問階段性減徵措施是否會影響參保人員待遇享受?

A:醫療救治工作是疫情應對的重中之重,疫情發生後,國家醫保局立足本職,會同有關部門兩次發出緊急明電,明確提出專項要求,綜合運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一是對於確診和疑似患者,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減輕就診後顧之憂。二是針對疫情特點,有針對性的免除醫保目錄、支付限額、用藥量等限制。三是由就醫地醫保經辦機構預付專項資金,無論是本地或異地患者,都實行先救治、後結算。

近年來職工醫保制度總體運行平穩,2019年統籌基金當期結存2066億元,當年底累計結存1.36萬億元。保障待遇支付我們是有信心的,也是有能力的。《意見》強調,要確保待遇支付,實施減徵和緩繳不能影響參保人享受當期待遇,同時要求醫保經辦機構要優化辦事流程,不增加參保單位和群眾事務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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