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教育思想家之赫爾巴特的教育思想(4)


國外教育思想家之赫爾巴特的教育思想(4)

1.倫理學的主要內容


提出了五種道德觀念——內心自由、完善、仁慈、正義和公平。內心自由是指一個人有了正確的思想或者說對真善美有明確的認識,就能自覺按照道德規律辦事,是自己行為符合理性原則;完善是指能調節自己意志、作出判斷的一種尺度;仁慈是“絕對的善”;正義就是守法的觀念;公平即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2.心理學的主要內容


西方歷史上第一位把心理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加以研究,並努力建設成為一門科學的思想家。他系統研究了統覺、興趣和注意等心理學問題。他的關於統覺的概念是,當新的刺激發生作用時,表象就通過感官的大門進入到意識閥中;如果它具有足夠的強度能喚起意識閥下已有的相似觀念的活動,並與之聯合,那麼,由此獲得的力量就將驅逐此前在意識中佔據統治地位的觀念,成為意識的中心,新的感覺表象·與已有的觀念的結合,形成統覺團;如果與新的表象相似的觀念已經在意識閥上,那麼,二者的聯合就進一步鞏固了它的地位。


國外教育思想家之赫爾巴特的教育思想(4)


3.道德教育理論


他將道德教育的目的分為“可能的目的”和“必要的目的”。前者是指與兒童未來所從事的職業有關的目的;後者是指教育所要達到的最高和最為基本的目的。教育的基本目的就是要養成五種道德觀念。他利用心理學的研究成果,將道德教育與教學結合起來,提出教育性教學原則。


4.課程理論


他的課程理論的一個基本主張是:課程內容的選擇必須與兒童的經驗和興趣一致。統覺理論是他課程理論的又一重要基礎,他為課程設計了“相關”和“集中”兩項原則。此外,他還將課程與兒童的發展聯繫在一起。他的課程理論是最為完善和系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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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學理論


根據他的主張,統覺過程的完成大體上可以有三個環節:感官的刺激、新舊觀念的分析和聯合、統覺團的形成。與此相應,他提出三種不同的教學方法:單純的提示教學、分析教學和綜合教學,這三種教學方法之間的聯繫,就產生了教學過程。他提出的教學形式階段,實際上就是課堂教學的完整過程,是一個包括教學方法、教學形式等在內的規範化的教學程序。他認為,興趣活動可劃分為四個階段:注意、期待、要求、行動。兒童在學習活動中的思維狀態主要有兩種:專心和審思。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教學形式階段論。有以下四個階段:明瞭(或清晰),當一個表象由自身的力量突出在感官前,興趣活動對它產生注意,這時學生處於靜止的專心活動,教師通過運用直觀教具和講解的方法,進行明確的提示,使學生獲得清晰的表象,以作好觀念的聯合,即學習新知識的準備。聯合(或聯想),由於表象的產生並進入意識,激起原有觀念的活動,因而產生新舊觀念的聯合,但又尚未出現最後的結果,這時,興趣活動處於獲得新觀念的期待狀態,教師的任務是與學生無拘束的談話,運用分析的教學方法。系統,新舊觀念最初形成的聯繫並不有序,因而需要對前一階段由專心活動得到的結果進行審思,興趣活動處於要求階段,需要用綜合的教學方法,使新舊觀念的聯合系統化,從而獲得新的概念。方法,新舊觀念的聯合形成後需要進一步鞏固和強化,這就要求學生自己進行活動,通過聯習鞏固新習得的知識。他的教學形式階段論是在嚴格按照心理學過程規律基礎上,對教學過程中的一切因素和活動進行高度抽象,以建立一種明確的和規範化的教學模式。在這個意義上講,不僅反映了人類對教學過程和教學活動本質的發展,而且具有廣泛的實踐意義。但也因機械化傾向遭到人們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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