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基金会已经查明没有问题,只是有点瑕疵,那个司马3咋办?

孤輈


这个司马3首先考虑的是韩宏的感受,其次是在有关部门自动交待实情,目底是什么,人都有错,改政错误取得韩宏的谅解,否则以罪论处,巳造成了谤文,韩受到了精神上的打击,不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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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我在悟空回答【最近杨宏伟对韩红公益实名举报的意图何在?】已作了回答。

作为一个曾令人跳楼的审计人,我也比较直言:此举报人不是水平低下就是别有用心,二选一。

举报的内容,都是些程序性的东西,实质性的东西没有一个。却煞有介事的来个捕风捉影,想玩什么有罪推定,想把审计人的饭碗都抢走了。

1、我国实行罪刑法定原则,不允许有罪推定。如果没实际资金违规使用(包括挪用、侵占),是够不上什么大罪的。

2、如果需要定罪,就需要进行实质性审计,看看资金是否违规,再看看违规金额的大小与流向。但这些,并非一般人在外随口高呼几句就可认定的。

前,曾有不少人高叫,没有一个单位不做假帐,甚至说事务所与客户单位串通造假。

但你也得拿出证据啊,你能够查到1分钱不合规,那就认定1分钱,查到2分,就认定2分,此不可含糊用什么【大概、很多、长期、超过】之类去衡量,用上这些词汇的人,都只能说明其其实没证据,或是用猜测、假设替代事实——这是一个非专业人士所犯的常识性错误——说举报人水平太低,依据在此。如果不是水平问题,那【别有用心】这四字就能派上用场。

3、即使对待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也需要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

预设原罪,先入为主式的总结性发言,即使把自己胸口拍烂坚称也毫无意义。


皇家师爷


正因为有揭举,才会有公开透明。其实挺好的,如果没有人出来揭举,那私下的黑幕你永远不会知道有多少,只是他选错了人,在不恰当的时候落井下石罢了,这种态度还是要鼓励的。他这个人的话,不知道、也不关注,就这样而已。



醉梦秋生


应该感谢他啊!

所谓清者自清,而浊者使其愈发清!

没有司马的举报,大众怎能知道韩红做了多少好事,而且如此清正廉洁呢?

同样,没有这种人的监督,怎么会把韩红的基金会搞的更加完美?

就像美国现在处处刁难中国一样,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全面发展,任何绊脚石都挡不住我们伟大的崛起!



亻呆钅票


韩红,喜欢她的歌,喜欢她的故事,喜欢她的善举,人无完人,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有时自己还做了不满自己的意。

那个司马3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他对社会,对国家做了多大贡献,是不是比韩红的贡献还大。

如果他无中生有的捏造事实,诽谤,抹黑韩红的话,建议在法律框架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处处无家处处家


题主你好!

新春快乐!

回答:凡事在没有搞清楚之前,请别乱下结论。

祸从口出,说多错多。

有时候积口德也是一种修行,

更是善良的表现。

我浅知,请友友们回答更完美。


红楼有梦321


我相信韩红是一位明星不能做出对不起中国人的事,捎有点错也不算什么,因为十个指头还没一样齐呢。自于那些给韩红往脸上抹灰的人不用关他(她)的,只要自己走的对不攻自破。


王文杰天天有喜


水至清则无鱼,谁也不可能把事情办的滴水不漏,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从各种角度来看问题,用公正公平的思路考虑问题,用心中的良知去对待。


孤輈


监督不怕,但是要有根有据,司马既然举报,反过来应该让他公布举报的证据,不能无证据举报,那不就成耍流氓了么。既然执法机关介入了,就应该断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然后向社会公布,包括对举报者的调查


胆小如鼠标


在公正的平台上,顺便指点别人是不合理的。每个人对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要负责任。韩红的事如果不查明给她带来将是生活和工作的重大负担和负面影响。对方也要对自己有所行为受起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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