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明如何办?“涉县融媒”告诉您

涉县城乡居民办理《证明》指南

关于返岗复工人员办理《健康证明》的

温馨提示

原要求办理《健康证明》统一改为《证明》

人员分类办理流程

01

涉县农村居民

现在农村居住的人员到所在村提交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初审并统一代办,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卫生院审核盖章。

户申请

村收集

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卫生院办理

02

涉县城区居民(由责任单位分包小区的居民)

现在城区居住、由责任单位分包小区的人员,向分包小区责任单位提交申请,由分包小区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并统一代办,再由县妇幼保健院审核盖章。

户申请

分包小区责任单位

县妇幼保健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