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單位,花3000請同事吃飯,花3個月簽下一個30W大客戶,哪種花費更值得?

凌波提子


實際上這兩個事情本身如果進行類比的話是沒有什麼意義的,難道花了3000請同事吃飯,就不去簽單大客戶了嗎?所以問題本身是犯了邏輯的錯誤,並不是做了A,就不能做B,而是做A的資金與做B的資金是一個資金池,這部分資金用在了A上,就不能用在B上,但是A的資源是資金,而B的資源是時間。


如果同樣是3000塊,是請同事吃飯還是請客戶吃飯,哪一個更值是可以進行比較的。

因此,必須定義清晰值與不值的定義。

第一:值與不值的計算方式是投資收益比。這個是從投資的角度用定量的方式衡量。

其實不管是請同事吃飯,還是花更多的時間簽單大客戶都是值的,一個是與同事維護好關係,良好的人際關係是職場的必要條件;而簽單大客戶是獲得業績的充分必要條件,也是一種結果導向;換句話說,如果你的人際關係不好,但是總是可以簽單大客戶,那麼簽單大客戶就是兩者中的優先級。當然這是純粹的理性比較。

而良好的人際關係會讓你的業績更加出色,畢竟團隊作戰才是根本,一個人走的慢,眾人走的遠。

第二:滿足感的程度,這個是從你自身的角度看需求的滿足感。

滿足感是對自我需求的一種認可。如果從這點出發進行比較的話,是完成前者更令你滿意,還是完成後者更令你滿意。

前者是一種瞬間滿足,你需要的一種認可,一種氛圍,在你的內心是需要得到認可,以及快速的融入,但是,這種瞬間滿足,並不一定能夠讓你的滿足感一直持續,畢竟,良好的人際關係並不是一頓飯兩頓飯就可以獲得的,需要的是長期的通過做事的相處而獲得的信任。

後者是一種延遲滿足。是一種通過長時間的付出而獲得的滿足感。這樣的滿足感會一直充盈你的內心,會讓你更加強大,而這樣的滿足感會一直讓你動力十足。這樣你會更加關注目標,關注你如果通過目標而提升自己,不斷地簽單大客戶。

因此,不要糾結於比較的結果,而應該更關注哪一種行為會帶給你不斷地成長。


精益工作法


首先,請同事吃飯和籤客戶,應該是毫不相沖的事情。兩者是可以同時進行的。

請同事吃飯,更多時候是個人的日常交際行為。雖然說有關係能更好辦事,但真正能幫你辦事的人,恐怖不是一頓3000的飯能打下的關係。所以請同事吃飯,可以說是屬於你個人愛好,你要花多少隨你喜歡,收益的話很難定奪。

至於簽下客戶,那對於個人和公司都是實實在在的效益。我不知道30萬對於你們公司是一個怎麼樣的項目,這個大客戶是對你個人而言的大,還是對於公司而言。但無論如何,簽下客戶總是好事,3個月能簽下一單,即使你之前毫無業績或者很少,都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以後肯定更加有經驗籤更多的客戶。

所以,回到題主的問題,到底哪個更值得的話,個人愛好和工作怎麼對比呢?用錢來衡量,肯定是簽下客戶更多。但個人日常交際活動也很重要,說不定請了大家吃完飯你心情開朗恍然大悟,馬上就能籤更多的客戶呢?

最後對於我個人而言,那隻能是籤客戶更值得,因為30萬的單,我們公司才提成3000元,實在請不起人家吃一頓3000的飯


張維釗1


我覺得兩種都值得 非要選 我選客戶 哈哈


朕128204013



顏軒123



GTY60506382


這兩個根本不是同類型的問題OK?


張茉白


不矛盾呀,互補的


用戶5623616047303


我覺得花3000請同事吃飯根本就不值得、就算你天天請他們吃飯、他們只是覺得你是冤大頭,有事情有問題的時候根本不會幫你、我老公的同事、把全單位的人都請過來了,哪怕不是自己單位的、但是人家只會白白吃飯、根本沒有一個人回請他、有問題也不會幫他,沒人替他說話,背地裡叫他冤大頭,公司這種地方沒有真心實意,與其白白浪費錢走人情世故,不如好好工作用實力說話、與其全公司的人記你一個人情,還不如一個領導賞識你的能力


哎呀世界啊


我覺得選後者自己花三個月時間簽下客戶,既能鍛鍊了自己的能力又不欠人情,別人也會更欣賞你,你就會有成就感。能憑己力簽下30w大客戶,以後就能靠自己簽下更多的大客戶,加油你會是最牛批的(ง •̀_•́)ง


時分微享


給客戶送份龍井禮盒,同事吃飯聚餐麼你們肯定都有自己吃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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