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巴法院:“雲上法庭”遠程調解一起合同糾紛

2月24日,鎮巴縣法院在第六審判法庭通過“雲上法庭”智能庭審系統進行遠程開庭審理,成功調解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

鎮巴法院:“雲上法庭”遠程調解一起合同糾紛

鎮巴法院:“雲上法庭”遠程調解一起合同糾紛

2005年,原告鎮巴縣某單位將所屬的危房拆除重建,因資金不足進行對外籌資,與被告張某某簽訂籌資合同,合同約定原告重建的房屋一樓門面房由西向東編號03和04兩間門面房交給被告使用。後因國家政策變化,原告需要收回該兩間門面房用作工人文化宮服務職工功能用房,並於2018年12月1日向被告發出房屋收回通知書,被告至今未履行通知義務。原告起訴請求判決被告將該兩間門面房交還給原告並終止籌資合同。經法院審理查明,在房屋交付使用過程中,被告已於2016年3月29日同第三人鎮巴縣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將該兩間門面房租賃給第三人使用,租賃期限截止2021年3月6日。因與第三人的租賃合同尚未到期,被告不同意解除與原告之間的合同。

鎮巴法院:“雲上法庭”遠程調解一起合同糾紛

由於當前處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各方當事人均在不同縣區,為減少在途風險和人員接觸,承辦法官在開庭前徵得各方同意後,採取遠程開庭方式審理該案。2月24日上午9時,該院工作人員在第六審判法庭指導各方當事人使用手機微信登錄“雲上法庭”有序參與庭審。庭審中,在充分聽取了各方陳述和答辯後,法官採取“背對背”調解法,分別通過電話聯繫各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最後通過“雲上法庭”系統進行筆錄確認簽名,後續將及時通過郵寄或微信方式向各方送達民事調解書。(作者:鎮巴法院 何紅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