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明朝那些事儿》有哪些是作者夹带的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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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感情毫无疑问是有的,正是这种个人感情为历史人物注入了灵魂。

但是请注意,这种个人感情也是通过揣摩当事人心态得出的,并且三观很正,所以不能说是作者的个人感情。

他的高明之处在于“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因为所有的事都是人做的。他写出来的书寓教于乐,人物跃然纸上。所以说:当年明月用键盘做到了和神笔马良一样的事情。

下面以李时珍为例,可以看到,他以事实为骨架,丰满血肉,注入灵魂,写活了李时珍。

他的书比干巴巴冷冰冰硬邦邦看不进去也不想看的书好得多,至少在普及历史知识方面。

[北师大版第六册《李时珍》课文]

  李时珍是明朝伟大的医学家和药物学家。他家世代行医,父亲给穷人看病,常常不收诊费。李时珍亲眼看到医生能够救死扶伤,解除病人痛苦,就立下为穷人治病的志愿。

  那时候,行医是被人鄙视的行业,李时珍的父亲不愿儿子当医生,但是李时珍却处处留心向父亲学习,还暗自记下了不少药方。有一回,父亲给人看病,病人患的是一各疑难病症,父亲一时想不出有效的药方。李时珍轻声地说了一个古方,父亲一听,正是对症良药。从此以后,父亲同意他学医了,他二十二岁就开始给人看病。

  李时珍一面行医,一面研究药物,他发现旧的药物书有不少缺点,许多有用的药物没有记载;有些药物只记了个名称,没有说明性状和生长情况;还有一些药物记错了药性和药效。他想,病人吃错了药,那多危险啊!于是他决心重新编写一部比较完善的药物书。

  李时珍为了写这部书,不但在治病的时候注意积累经验,而且还亲自到各地去采药。他不怕山高路远,不怕严寒酷暑,走遍了产药的名山,他有时几天不下山,饿了吃些干粮,天黑了,就在山上过夜。许多药材他都亲口品尝,判断药性和药效。他走了上万里路,访问了千百个医生、老农、渔民和猎人,向他们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

  几年以后,他回到湖北蕲春老家,开始写书。他整整用了二十七年的时间,终于编写成了一部著名的药物书——《本草纲目》。这部书有一百多万字,记载了一千八九百种药物,是中药书中的一部伟大著作。

看课文我想象不出李时珍多伟大,但看《明朝那些事儿》这一段,我潸然泪下

事实上,李时珍原本不想做医生,因为他的父亲虽是当地的名医,家里也有点钱,但在那年头,四书五经才是正道,医学算是杂学,那么医生就是杂人了。

  杂人自然是不受待见的,有钱又如何,就是瞧不起你!所以李时珍的老爹千叮咛万嘱咐,将来千万不能从医。

  李时珍是听话的,但就是考不上,你有什么办法?更为麻烦的是,二十岁的时候,他还染上了一种极为难治的肺病,百般折腾,死去活来,才算保住了一条命。

  于是不久之后,久病初愈的他找到了父亲,只说了一句话:

  “我不考了,请将医术传给我。”

  父亲想了一下,点头同意了。

我所经历的痛苦与折磨,不想再让别人承受。(作者基于事实合情合理脑补的)

  在我看来,这大致就是李时珍的行医动机。

  虽说读书不在行,但摆弄药材,李时珍还是很有点天赋的,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见过的怪病越来越多,经验越来越丰富,医术也越来越高。

  这么看来,现在医院里五六十岁的老头老太太坐镇门诊,二三十岁的医生只能坐在一旁打苍蝇,也实在不是没有来由的,医术如何暂且不说,人家毕竟多活了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但李时珍明显不是一个具备现代观念的医生,一点潮流意识都没有,他给穷人看病,竟敢不收上百万的医疗费,竟敢热情问诊嘘寒问暖,竟敢免除所有的检验费、治疗费,实在是“罪大恶极”!

  行医十几年,不计成本,只求救人,李时珍就这么坚持了下来,他的积蓄越来越少,名声却越来越大。

  于是到了嘉靖三十年(1551),他迎来了人生的一场大变,在这一年,几个人找到他,十分客气地把他请到了楚王府,希望他担任楚王的私人医生。

  能吃饱饭,还有无数的医书和药材资源,李时珍不是傻瓜,他答应了。

  在楚王府,李时珍干得很不错,治好了很多人,被称为神医,名震天下。

  好东西人人都想要,尤其是嘉靖这样的人,所以在听说李时珍的大名后,他便告诉楚王,你另外找一个医生,把这个给我送过来。

  就这样,李时珍进入了太医院,并见到了大明帝国最高级的病人嘉靖。

  其实能进入太医院,李时珍是很高兴的,能做到太医,也算是医生中的成功人士了,不得意一下,实在也说不过去。

  嘉靖其实身体很好,只要能够坚持锻炼,每天早上跑跑步打打太极拳,活个七八十岁应该不成问题,可他的目标过于远大,七八十?至少也要活个七八百才够本。

  于是他开始没事找抽,日复一日地吃重金属和水银,还美其名曰金丹,李时珍倒是劝过他,也想帮他,却毫无用处。

  这实在怪不得李时珍,因为要从科学门类来分,嘉靖同志弄的这一套应该算是有机化学,隔行如隔山,李医生当年也没搞过化学,只能爱莫能助了。

  太医院别的没有,医书和药材是不缺的,于是嘉靖接着磕他的药,李时珍接着搞他的研究,直到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学不到更多东西了,便打起背包,收拾资料,离开了这个他曾无限向往的地方。

  嘉靖三十一年(1552),李时珍回到了民间,这一年他三十五岁,见过最穷的贫民,也看过最富的天子,到过寒酸的茅舍,也走过金銮大殿,人世间的富贵、疾苦他已了然于胸。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他爹就是被一堆奇形怪状的药材给治死的,在表示哀悼的同时,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李时珍的那个年代,患了感冒开给你几剂砒霜应该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没办法,咱中国地大物博,药材植物也多,到底哪种东西治什么病,谁都搞不清楚,被乱治胡吃搞死的人,也只有阎王才能数得清。

  忆往昔,他此起彼伏,于是他决定写一本书,写一本囊括所有植物药材以及正确用法的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本草纲目》。

  从嘉靖三十一年(1552)起,李时珍开始写这本书,要知道,医书不是小说,你不但要写出药用植物的形状、外貌,还要详细描述它的特点、疗效。坐在家里胡编乱造,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

所以从决定写书的那一天起,李时珍便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奇特而艰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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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曾经在太医院干过的医生,此时的李时珍已经成为了传奇人物,来找他看病的人络绎不绝,医术且不说,想想当初这人给皇帝都号过脉,那就是御医,说起来咱这辈子还看过御医,也够吹个三五十年的。

  名声大了,收入自然也高了,李时珍就算闭着眼睛号脉,混个百万富翁也绝不成问题。然而他默默地收拾行囊,开始远行,足迹踏遍了全国十三省,无论是名山大川,还是悬崖峭壁,凡是有药材的地方,就有他的踪影,为了弄清药物的疗效,他曾亲自品尝过许多药材植物,好几次差点植物中毒,一命呜呼。

为了写这本书,李时珍从一个名医变成了流浪汉,他居无定所,风餐露宿,他放弃了舒适的生活,放弃了宽敞的诊所,也放弃了自己唾手可得的幸福生活。

  但他依然执著地写了下去——为了更多人的幸福。

  从嘉靖三十一年(1552)开始,历经二十六年,李时珍走遍了全国各地,尝遍了无数植物药材,查遍了世上的所有医书,最终完成了这部中国历史上最为伟大的医学著作。

  《本草纲目》共计十六部,五十余卷,全书记载药物一千九百余种,还详细记载了这些药物的采集、制作、特性、治疗病症,并全部附有手绘插图(佩服),此外书中还收入经检验有效的方剂一万一千多则。

  李时珍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去世,他没有能够看到此书的出版。

  三年后,《本草纲目》正式印刷发行,很快脱销,并迅速传入日本、朝鲜以及东南亚一带,几十年后又传入欧洲、北美,并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成为世界医学史上的权威书籍,而李时珍也得以超越嘉靖、徐阶、张居正,成为被世界公认的伟大科学家。

  而对于《本草纲目》的意义,其实不需要用它的传播范围以及受到的夸赞加以肯定,我们只要知道,它的出现已经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直到现在仍然继续,这就够了。

无论徐阶是否斗倒了严嵩,无论张居正是不是一个杰出的改革家,都不关李时珍的事,他只是一个医生,他知道,生命很珍贵,也很柔弱,作为一个医生,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生命的存在。

  这就是明代医生李时珍的觉悟,以及他抛弃荣华富贵,历经困苦三十年著书救人的唯一动机与目的。

  在我被吸收为医学事业中的一员时,我严肃地保证将我的一生奉献于为人类服务。

  我将用我的良心和尊严来行使我的职业。我的病人的健康将是我首先考虑的。我将尊重病人所交给我的秘密。我将极尽所能来保持医学职业的荣誉和可贵的传统。我的同道均是我的兄弟。

  我不允许宗教、国籍、政治派别或地位来干扰我的职责和我与病人之间的关系。

  我对人的生命,从其孕育之始,就保持最高的尊重,即使在威胁下,我决不将我的医学知识用于违反人道主义规范的事情。

  我出自内心和以我的荣誉,庄严地作此保证。

   ——1948年医学日内瓦宣言

我知道,李时珍没有读过这一段宣言,但他做到了。

  他告诉我们,最伟大的人是没有派系的,最伟大的爱是没有分别的。

  所以,在我国漫长的你死我活斗争史中,我写下了这一节,并以不朽命名,以纪念这个医生,这个超越信仰与差别,以一己之力挽救无数人生命的伟大人物。

  伟大的李时珍医生永垂不朽!引自《明朝那些事儿》

以下段落可以看出他始终是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一边的。

直到他游历各地,亲眼目睹之后,才明白了这样几个真理,比如:一个人如果没有土地,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没有食物,没有食物,就会开始变卖家产,从家具、房子到老婆,孩子,到了卖无可卖,就会去扒树皮,树皮扒完了,就去吃观音土,而观音土无法消化,吃到最后,人就会死,死的时候肚子会胀得很高。

同时他还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不喜欢诗词书画,也没有那么多的忧伤哀愁,他们想要的只是一碗掺着沙子的米饭,对那些骨瘦如柴、眼凹深陷的饥民而言,一幅字画是王羲之的还是怀素的,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张字画纸够不够厚,方不方便消化。

在看到那些倒毙在街头,无人理会也无人收拾的尸体时,他有时也会想,这些人生前是不是也有过妻子、丈夫、孩子,是不是也曾有过一个欢笑的生活,一个幸福的家

比如这位辽王,含着金钥匙出生,丰衣足食却依然不知足,鱼肉着属地的百姓,想用就用,想拿就拿,他要做人,百姓就得做牲口,他要潇洒地去活,百姓就要痛苦地去死。

每当张居正结束应酬,离开丰盛的酒席,走出金碧辉煌的王府门口时,总能看到饿得奄奄一息的饥民和无家可归只能睡大街的流浪者。

原来天堂和地狱只有一墙之隔。

这就是大明天下的真相,当无数的贫民受到压榨,失去土地四处流浪的时候,高贵的大人们却正思考着明天去何处游玩,该作一首什么样的诗。

我不清楚什么伟大的历史意义,我只明白,他的马队所到之处,没有先进生产力,没有国民生产指数,没有经济贸易,只有尸横遍野、残屋破瓦,农田变成荒地,平民成为奴隶。我不知道什么必定取代的新兴霸业,我只知道,说这种话的人,应该自己到后金军的马刀下面亲身体验。马刀下的冤魂和马鞍上的得意,没有丝毫区别,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无故剥夺的权力。引自《明朝那些事儿》


小人物志


来来来,少年,正好最近在看这本书,先给你看看一段我的摘录,再回答问题。

这之后的五年,纪姑娘的这个孩子一直在宫中生活,虽然他不能出去玩,但在她母亲、吴阿姨、张叔叔以及无数叫不出名字的内监宫女的照料下,他一直幸福地成长着——至少比他的父亲幸福。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孩子一天天地长大,而这些生活在后宫最底层的人们却没有发现,他们已经创造了一个奇迹。 从成化六年到成化十一年(1475),整整五年时间,紧密森严的后宫中多了一个孩子,这一点,几乎所有的宦官、宫女、妃嫔们都知道,但他们却无一例外地保持了沉默,守住了这个秘密。 只有一个人不知道——万贵妃。 这不是一个故事,而是真实的史实,是发生在以争宠夺名、勾心斗角闻名于世的后宫中的史实。在这里,人们放弃了私欲和阴谋,保守了这个秘密,证明了善良的力量。 读史多年,唯一的发现是:几千年来我们似乎在重复着同一种游戏——权力与利益的游戏,整日都是永远也上演不完的权力斗争、阴谋诡计,令人厌倦到了极点。但这件事似乎是个例外,它真正地打动了我。 我们这个古老国度有着漫长的历史,长得似乎看不到尽头,但我却始终保持着对这些故纸堆的热情。 因为我始终相信,在那些充斥着流血、屠杀、成王败寇、尔虞我诈的文字后面,人性的光辉与伟大将永远存在。

——《明朝那些事儿》

看完之后什么感受?你的内心是不是有些柔软的东西感觉被触碰到了?你是不是对人性又多了些新的看法?你对后宫和太监的敌意是否又少了些许? 是啊,血雨腥风的后宫,争权夺利的嫔妃太监,居然能万众一心,守口如瓶,抚养一个孩子到五岁! 不可思议,简直像是电影桥段。但,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看官方史书怎么说

《明史·本纪第十五 孝宗》

孝宗达天明道纯诚中正圣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讳祐堂,宪宗第三子也。母淑妃纪氏,成化六年七月生帝于西宫。时万贵妃专宠,宫中莫敢言。悼恭太子薨后,宪宗始知之,育周太后宫中。十一年,敕礼部命名,大学士商辂等因以建储请。是年六月,淑妃暴薨,帝年六岁,哀慕如成人。

看来是真的,但你看完会有感觉吗?不会,平铺直叙,并不能体会到什么伟大的地方。

那再来一个详细的

《明史 列传第一》

孝穆纪太后,孝宗生母也,贺县人。本蛮土官女。成化中征蛮,俘入掖庭,授女史,警敏通文字,命守内藏。时万贵妃专宠而妒,后宫有娠者皆治使堕。柏贤妃生悼恭太子,亦为所害。帝偶行内藏,应对称旨,悦,幸之,遂有身。万贵妃知而恚甚,令婢钩治之。婢谬报曰病痞。乃谪居安乐堂。久之,生孝宗,使门监张敏溺焉。敏惊曰:“上未有子,奈何弃之。”稍哺粉饵饴蜜,藏之他室,贵妃日伺无所得。至五六岁,未敢剪胎发。时吴后废居西内,近安乐堂,密知其事,往来哺养,帝不知也。

帝自悼恭太子薨后,久无嗣,中外皆以为忧。成化十一年,帝召张敏栉发,照镜叹曰:“老将至而无子。”敏伏地曰:“死罪,万岁已有子也。”帝愕然,问安在。对曰:“奴言即死,万岁当为皇子主。”于是太监怀恩顿首曰:“敏言是。皇子潜养西内,今已六岁矣,匿不敢闻。”帝大喜,即日幸西内,遣使往迎皇子。使至,妃抱皇子泣曰:“儿去,吾不得生。儿见黄袍有须者,即儿父也。”衣以小绯袍,乘小舆,拥至阶下,发披地,走投帝怀。帝置之膝,抚视久之,悲喜泣下曰:“我子也,类我。”使怀恩赴内阁具道其故。群臣皆大喜。明日,入贺,颁诏天下。移妃居永寿宫,数召见。万贵妃日夜怨泣曰:“群小绐我。”其年六月,妃暴薨。或曰贵妃致之死,或曰自缢也。谥恭恪庄僖淑妃。敏懼,亦吞金死。敏,同安人。

再看完这段,我可以肯定明朝那些事儿说的是真的了。那现在你有什么感觉?是不是觉得,比明史味同嚼蜡的记载更为震撼? 虽然也是不带感情的说事实,但通过划线的这些词句,你仿佛感受到老皇帝的惊喜,仿佛能看到张敏下定必死的决心透露皇子的消息的坚毅,仿佛能听到纪妃伟大母爱即将终结时的悲泣。

但,这能坚持看《明史》或者《明史 列传》的人能有多少呢?如果不是为了答这个问题,我也不会专门去翻这本书。那这么值得大家了解和纪念的张敏,这么伟大的人性光辉,能有几个人知道呢?

如果不是《明朝那些事儿》这么带有个人感情和煽动力的文字。

我一直认为,我们普罗大众读史,一方面是为了明智,一方面是为了淬炼我们的心灵。诚然,历史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太多,但这并不能成为你憎恨世界,憎恨社会的理由。因为,历史上同样也有这么多真善美的东西,值得我们去探寻和守护。但问题是这些真善美远远不如假恶丑容易让人接触到,正如一滴墨水可以污染整杯清水,而一滴清水却对一杯墨水无能为力。这就需要有人,把这些真善美的东西提炼出来,用强烈的情感包装,来让读者感受到。实际上《明朝那些事儿》也做到了。

当然,我并不是一味推崇写史带入强烈的个人情感,我只是说,这样带有个人感情的历史类文学作品,能给我们提供另一种不同的思考方向。至于你信不信,信多少,这当然取决于你自己。

当然,如果真的是追求那种学术上的,纯粹的历史记载,我建议你针对同一段时期或者同一事件,多找一些国家的史学著作来对比参考。而不是《明朝那些事儿》这样的历史通俗作品。


唐明国亮


朱祁镇和朱祁钰这哥俩

明朝那些事儿给我的感觉就是

朱祁镇虽然莽撞,乱来,葬送大军,自己被俘,搞得国家危亡最后还把救了国的大功臣于谦杀了,但他是个好人

朱祁钰虽然临危受命重用于谦保住了江山社稷,但他不是个好人

emmmm……

更新:评论区居然还有人坚持认为朱祁镇是个好人?

就一点,把自己救命恩人宰了,能不能算好人?

九泉之下,这哥俩见到太祖和成祖,朱祁钰表示:我哥让太监领军葬送了大军;被敌人俘虏之后给人当带路党试图叫开城门;我任用于谦把家国守住了;我哥重新掌权之后把于谦杀了。

朱祁镇绝对会被太祖和成祖打出翔


万雪斌39


明初四大案亦称,是指明太祖为消灭他认为对他的朝廷有威胁的人、整顿吏治、惩治贪污而策划的著名四大事件或屠杀。

分别为:十三年(1380年)的,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胡惟庸与蓝玉案件习称“”,是朱元璋诛杀开国功臣的政治事件,而“空印案”与“郭桓案”则是对涉嫌贪墨的官吏进行大规模的镇压。


文化长河中的历史


他对朱祁镇倒是正面描写比较多


用户50237965915


当年明月在论坛发表时,开宗明义就说了是想把历史写得好看一点易于大众阅读,而不是学术研究式的教科书,同时也说了所言皆有据可考,但史料并不统一,他只能表达自己对历史的感受,而不是学术观点。


闲渡老马儿


主要是朱元璋诛杀开国功臣的政治事件,而“空印案”与“郭桓案”则是对涉嫌贪墨的官吏进行大规模的镇压。


三晋风云客


书写的很有趣,但太主观了,有些人物选择性美化如朱祁镇,而成化帝被黑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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