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注意!张家口新增5例确诊!还有2个通知事关你的房子、出行

张家口新增5例确诊病例

2020年2月26日0—24时,河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5例(张家口市)。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3例,其中,唐山市6例、廊坊市2例、沧州市2例、邢台市2例、邯郸市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截至2月26日24时,河北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17例,其中在院治疗50例,现有重症病例5例,累计治愈出院261例,死亡6例。确诊病例中,唐山市58例、沧州市48例、张家口市40例、保定市32例、邯郸市32例、廊坊市30例、石家庄市29例、邢台市23例、秦皇岛市10例、衡水市8例、承德市7例;死亡病例中,沧州市3例、秦皇岛市1例、唐山市1例、邢台市1例;重症病例中,唐山市3例、张家口市1例、沧州市1例;出院病例中,唐山市36例、沧州市35例、张家口市32例、保定市32例、廊坊市30例、邯郸市29例、石家庄市22例、邢台市22例、秦皇岛市8例、衡水市8例、承德市7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来源 河北日报

张家口出租房屋需登记,否则面临处罚

近日,张家口桥西公安分局明德北派出所依据《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

对违反规定的出租房屋中介和房主开出了首张罚单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17日,桥西分局明德北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排查检查中发现,某中介工作人员李某在转租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西沙河大街某房屋后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租赁房屋信息登记,并转租给承租人陈某。同时发现租赁房屋房主郭某在出租上述房屋时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租赁房屋信息登记。

处罚依据:

2020年1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租赁房屋是指出租用作居住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凡有人居住并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的房屋,不论是否具备合法手续,也不论居住人员是否是暂住人口,都应当纳入公安机关租赁房屋治安管理。也就是说,只要是房屋出租用于居住的,必须到公安派出所登记备案。

开出罚单

注意!张家口新增5例确诊!还有2个通知事关你的房子、出行

今天起张家口将恢复至县区部分客运班线

根据河北省应对新型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保障促进复工复产复学指导意见》的通知(冀交检﹝2020﹞26号)和张家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张家口市开工复工复市开学疫情防控总体方案》(张防领办﹝2020﹞50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并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旅客出行及外出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复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自2020年2月27日7时起,张运集团将逐步恢复部分客运线路及定制包车业务,具体通告如下:

一、恢复客运线路范围

恢复张家口至各区各县客运班线,具体发车信息以始发汽车站公告为准。

、运营时间

各汽车客运站根据各区县疫情防控形势及班线客流情况合理安排车辆运营时间,并适时调整。

三、开通定制班车业务

张运集团为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提供定制包车业务,对外出务工人员提供返岗复工服务保障,组织点对点、一站式服务。

四、实名制登记乘车

乘客全部实行实名制售票,乘车旅客对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进行实名制登记。

五、线路运营保障措施

1、各汽车客运站全部配备了红外线测温仪,对候车室、售票处进行定时消毒,并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

2、车辆运营期间,实行“三个一”制度,即“一趟次一保洁、一趟次一消毒、一趟次一通风”,每天发车前1小时和收车后,对全车各个部位进行全方位消毒处理,防止车辆带病毒运营,同时,及时清理车内垃圾,保持车内清洁,认真做好车辆清洁消毒记录和标识。

3、严格做好司乘人员防护工作,每日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上岗。上岗人员要求签订承诺书和开具健康证明,三类人员(与新冠病人密切接触人员、发热人员、近期有往返疫区经历人员)不准上岗。

4、运营车辆载客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50%,乘客隔位、分散就座。车辆实行直达运营方式,中途严禁上下旅客。

六、乘车须知

1、各汽车客运站对每位乘客在乘车前需进行体温测量,乘车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或拒不测量体温的,不予乘车;禁止在车厢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为做好疫情防控,建议乘客尽量采取网上售票乘车。乘客在候车时,乘客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感谢各位旅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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