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漳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致電商經營者的告知書

當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處於決戰關鍵時期,全市電商企業迎來複工復產高峰期,網絡交易逐步增多。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一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廣大電子商務經營者(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APP、微信及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告知如下:

01 做好人員防疫

發揮電商優勢

(滑動查看詳情)

1. 所有復工電商經營者要抓牢從業人員疫情防控意識等安全教育培訓,提升防護意識、辨識知識和處置能力。我市食品企業較多,食品管理人員要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規程要求及防控疫情需要佩戴口罩,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更換。

2. 網絡訂餐平臺企業要做好平臺管控,加強送餐人員健康管理,加大網絡訂餐外賣供應,使用安全、無害的容器配送,儘量避免配送人員與消費者進行面對面接觸,確保配送安全。

3. 同城快送電商企業要做好消殺防護,積極普及疫情知識和預防措施,加大經營和倉儲場所巡檢頻次,要積極發揮電商配送優勢,針對傳統農貿市場出現的商品滯銷等問題,協助本土業態拓寬渠道轉型升級。

02 合法合規經營

規範電商行為

嚴禁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不得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等提供網絡服務。

嚴禁銷售違法防護產品

不得銷售非法生產的醫療器械、防護產品、消殺用品等;不得銷售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防護標準的防護產品;不得銷售三無防護產品;不得銷售以普通、工業用防塵口罩冒充醫療用的口罩;不得將過期失效口罩重新包裝銷售;不得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防護產品;不得銷售假冒專利的防護產品、不得以次充好。

嚴禁哄抬價格、價格欺詐

不得捏造散佈漲價信息;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得不明碼標價;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強制搭售;不得發佈虛假產品貨源信息;不得隨意砍單;不得欺詐消費者;不得捏造、散佈任何漲價信息及實施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

嚴禁發佈肺炎預防等廣告

不得發佈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癒、偏方”等內容的違法廣告;不得發佈含有不正確導向、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內容的廣告;不得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審查批准內容發佈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致电商经营者的告知书

希望全市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依法依規開展經營,積極向企業員工普及疫情知識,加強企業自我防控,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力量!

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致电商经营者的告知书

漳州廣播電視報

審稿:陳麗貞

監製:賴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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