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消息
南京人才落户新政延长一年
3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1年
办理对象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办理程序
01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02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03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04
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看文件原文及通知详解
重点阅读推荐
“疫”路护航 雨花奏响项目建设“复工曲”
企业复工有疑难?防疫复工网格法律服务团来帮你
【防控疫情雨花在行动】梅山“师徒档”并肩战“疫”
閱讀更多 金陵微雨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