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李增喜3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面积标准根据各地区人均耕地面积情况不同而不同。据了解,有的地区农村农民宅基地面积标准在200平方米左右,超过地方政府宅基地规定标准的那部份地,则为多余地。



2018年,农村土地确权完成以后, 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农民宅基地的管理不断完善和规范。由于历史原因和特殊情况,如:一户多宅,婚变,子女分户等,有的农户多处宅基地,有的农户宅基地面积超过了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出现多余地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这多余的地如何处置呢?根据国家最新规定,有两种处置办法。一是对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由集体收回。


二是对农民继续占用超过规定标准的宅基地,由农民按照面积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缴费,实行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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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农村,确实有很多闲置的宅基地,且具有效统计,目前我国农村闲置的宅基地约占宅基地总数的四分之一。而这些闲置的宅基地房屋,造成了极大的土地资源浪费,如何合理的去盘活这些闲置的土地,是关系到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方针,和制定未来农村发展的方向的重中之重。

闲置的宅基地该如何处理?

1、加快落实“宅地基有偿退出”政策

该政策目前处于试点状态。当农民进城买房落户,或者常年举家在外地发展且定居的,以及“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房屋,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实行有偿退出的政策,一次性给予农户相应的房屋和宅基地补偿,并收回宅基地和房屋的使用权。收回的宅基地作为复耕,或者重新分配给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使其重新得到利用。

举个例子: 在金湖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相关文件中了解到,选择全家进城落户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按1.19万元一亩进行补偿。如果宅基地上的属于新房屋建成没多久的,砖木房屋按照460-590元一平方米补偿,砖混房屋按照580-750元一平方米补偿。或者还可以按照置换的方式来进行补偿置换主要采取货币、安置房、店面、商场、股权、写字楼等来作为你退出宅基地之后的置换物质。置换补偿标准是按该宅基地所在区域的土地基准地价来进行计算,房屋补偿按照房屋重置价及二次装修结合成新率计算补偿。

2、贯彻执行“农房整治”工作,处理掉无主房、危房和坍塌房等。

国家之前已经出台过关于农村房屋拆除政策,其中有几类房屋是必须要拆除的:

⑴、因各种因素已经坍塌多年的宅基地房屋,按相关政策,房屋坍塌超过两年未重新利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宅地基使用权,村集体可有权收回宅基地,这一类房屋是铁定要被处理的。

⑵、已经确认不能够再居住,随时都有倒塌风险的危房,这类房屋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影响整体的村容村貌,所以也会被拆除清理。

⑶、由于其他原因,已无法确定主人的闲置宅基地。

其实闲置宅基地的取舍,最好能以自身的需求最为出发点,如果以后还能用得着,那就留着,同时经常去打理一下,也不至于落破。如果已经没有保留的价值了,那就干脆丢出去,让它发继续发挥出宅基地该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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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根据一户一宅的现行政策,农村中多余的空基肯定归村集体所有,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因而不存在收回这一说。


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农村,长期以来为避免宅基地纠纷,存在着一个大家都乐意接受并遵循的约定俗成规矩:沿袭祖传基业,这空基是谁家的祖业,就归谁家管理。这种良性的管理办法是建立在村民自觉基础上的,谁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从其中作梗。正因为有了这一惯例,在农村中有关闲置空基问题并不存在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里试举一例:如某村民需要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如自家有祖传空基供使用那是再好不过的事,否则你就得从其他有闲置空基人家通过协商转让一块空基供使用。说是转让,其实就是通过现金交易获得,也可以通过自己的确权田地置换。虽说不合法,但是很合理,毕竟是人家祖传基业,还是要有所遵循的,大家也乐意接受。前期这块未做好,主管机关是绝不会轻易给予审批的,否则纠纷多多。别以为村委会在宅基地这块掌握着分配大权,事实上是没有的。


毕竟土地是搬不走的。在当下的农村,由於闲置空基零星分散,不便於集中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难於落实,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在这种境况下,村民们传承沿袭着这种古老的“约定俗成”其实也不失为一种公序良俗。

以上纯属一己之见,如不妥,热忱欢迎善意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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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没有一寸多余的,就是有也裁上了各种树,等长大换钱。我们延续了老辈子留下来的宅基,一直到今,虽说集体化公有制但坑坑洼洼的地方裁满了树,有时为一丁半点也争吵。年代久了没有标制,后人都记不清。但它尊容不怎么样,可它是滤阳遮阴保护环境好屏障。这自然村便有它功。有可能在以后不复存在,因为新农村建设正悄悄更替,以后是什么谁知?

反问题主农民有多余宅基,城市有多余楼房吗?该怎么办。

都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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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问多余的宅基地如何处理吗?


如果是这个问题,答案很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可以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以陕西省为例,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平原每户不超过133平方为(二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为(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


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标准的,不得再申请使用宅基地,也不得在农村购买住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由于房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原则上不作处理,承认既成事实,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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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国家的宅基地政策也一直在发生改变,宅基地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是字面意思,也是法律的基本保障,一旦新生儿出生了可以向村委申请一个新的免费宅基地,而宅基地可在村内进行买卖的,一个人可拥有多套宅基地,但只要宅基地转卖了则无法向村委无偿申请宅基地。

也就是说多余的宅基地可自住,可出租,可村内成员买卖,但不可卖给村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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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一般而言,农村不会有太多空闲的宅基地,在土地确权的时候,不管是老房子还是新房子都会进行统一确权,即便是危房都是有主人的,也就只有一些没有子女的老人去世后留下的院子,或者少数违规的房子所占的宅基地才可能归集体所有。

如果生活在农村,大家就会发现宅基地其实很紧张的,不少村民想建房子却没有宅基地,因为整个村子只有这么大,又不能占用农田,又不想建在村后,村子中心可能有老房子,但是面积太宅,在过去建房子普遍都是七八十平方,显然不能满足如今至少要一百平方的需求。

就像我们村,有的村民运气好的,把邻居的老房子购买或者换过来,然后再建新房,新房子可以建得很宽敞漂亮,这样楼层就不用建太高,而有的面临购买问题,在有限的80平方上建三四层,中间再凸出来,就像一座碉堡一样,非常丑。

所以如果遇到楼主的情况,而如今农村讲究一个村民自治的方式,一些空闲的宅基地到时候肯定会被人购买走,将两栋老房子合并后重新建新房,如果不这么做,这些空闲宅基地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复垦肯定是不行的,主要是不适合灌溉,搞养殖更加不行,各种杂物会影响村民,从而成为一片废墟。

因为受过去生活条件的影响,现如今谁不想住大房子?如果再配个小院子那就完美了,如果在村子,正所谓“喜宽不喜高”,房子越大住的越舒心,太高了,老人上下楼梯特别不方便,也不好打理,因此才导致如今农村土地是越来越值钱,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宅基地剩余,都会被人抢光,想住大房子也要靠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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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农村哪有那么多多余的宅基地,现在的宅基地多紧张啊。我认为题主说的多余的宅基地就是那些通过继承而来的一些现在闲置无人居住的宅基地了,这样的宅基地现在其实很少的。

这种闲置无人居住的宅基地,都是有地上房屋的,否则早被村委会收回了。而继承人虽然说对继承前人的宅基地并未使用,但是村委会也无权处理这些宅基地,毕竟还是要按照《继承法》和《物权法》法规来办事的。这类宅基地其实也不多了,很多的都已经被有偿的转让出去了,现在申请宅基地挺费劲,有偿的受让一块相对来说还比较简单,也能满足一些人对宅基地的需求。

虽然说有的还处于空置状态,但是仍然由继承人进行修缮、管理,地上房屋基本也都有使用价值的。并且村委会也不会坐视这些有利用价值的房屋和宅基地闲置的,也会帮忙做中间人,促成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有偿转让,让闲置的宅基地都运动起来。特别是现在申请的宅基地都对面积有严格要求的情况下,能够受让一块老辈的面积大一些的的宅基地也是求之不得的。也就是说,对于这类空置的宅基地还是有很多的需求的。

所以对于这类闲置的有地上房屋的宅基地来说,如何处理是需要对房屋有所有权的村民同意才行。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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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开始,有关农村宅基地的消息就非常多,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很多地方只要自愿放弃农村的宅基地就能拿到一笔数目不小的补偿款了,有农民担心这是为了“让农民消灭房地产泡沫”,接盘卖不出去的房子,其实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农民进城和退不退农村宅基地并无关联。以前农村的宅基地本来就是村集体免费的分给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农民家庭的,只不过现在宅基地资源紧张了也值钱了,申请也变得繁琐了。

除了上边说的之外,农民还尤其要注意的是,从今年开始,大家手里的宅基地会有3点变化:

1、宅基地买卖有限制

农民以往可能只听说农村宅基地只能卖给农村人,不能卖给城市人,其实不然。即便是农民也不一定能通过购买方式获取到宅基地,这主要是因为宅基地买卖新增了限制,要满足3个条件,获取到的宅基地才受法律保护,才是合法有效的:1、必须是本村户口;2、购买者家庭在本村没有别的宅基地;3、购买后要按照当地的使用期限和建造要求使用。

2、部分农村宅基地能退出

农村宅基地资源在农村流动起来比较困难,所以会造成现在分配不是很灵活,有的农民家里的宅基地实在是没有实际用途,可是又占着,白白的交出相信没人能够接受,所以在部分农村,国家正在积极实行宅基地退出,农民如果能接受相应的补偿条件,可以主动地向村里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即可交地拿钱。

3、户口变更不影响宅基地使用

现在农村在外边打工的农民居多,农民为了生活方便把户口迁走的也不少,按照以前的说法,农民把户口迁走了,农村宅基地就没使用权了,有老屋的住老屋,没老屋的要收回,按照今年最新的情况,农民可以不用担心这个事儿了,因为农民只要家里有合法宅基地,不管户口迁出与否,都能合法的使用农村的宅基地,也就是说户口变更不影响宅基地使用,当然,户口迁走但在农村没宅基地的农民,无权申请宅基地。

其实很多农民想的都是现在在城里打工是无奈之举,为了养家糊口,等将来孩子长大了,不用操心了还是回到农村,一栋房子一个院子,种点菜,养点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但不管怎么说,宅基地事关重大,农民在做决定的时候要考虑这3点变化,不注意的很可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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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闲置宅基地达2年以上,不建房使用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对于长期闲置宅基地,一般重新分配裁划给村集体其他成员免费使用,或用于土地复垦,作为农用耕地使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毕竟是少数。现在闲置宅基地,主要是“撤村并镇”后,闲置下来的大量宅基地,对于这类宅基地,应该用于复垦,作为耕地使用,使土地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规模化种植,同时,有利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和国家所有,对于闲置宅基地,处理权在村集体和国家。闲置宅基地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如果不使用只能交还给村集体。现在农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撤村并镇”工程,农村住宅统一归划、统一建设,老宅基地肯定空闲很多,这些宅基地只能用于土地复垦,改成农田,或用于村公共利益设施建设。

我们当地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让农民退出老宅基地,去小城镇规划区集中盖房或买房居住,动员农民去规划区居住,每户奖励3000元钱。老宅基地村委会统一复垦了,改成农田了。到规划区居住,离承包土地不远,规划区也有城镇气派,有大型超市、医疗卫生院、有学校幼儿园、有公共健身娱乐场所、有餐饮服务,有小集市,有环卫。房子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整齐划一,道路硬化拓宽,通公交、通天然气、通宽带、通物流快递。有人气、有生气,确实变美丽了,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农村宅基地现在有些村委会不受理申请了,想建房,只能去规划区,而农村老宅基地闲置后,交给村委会。“空心村”、“无人村”宅基地只能复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规划建设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必须复垦、开垦多少,不能减少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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