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有没有一部喜欢的让你看了几遍的小说值得推荐?

qquser


我喜欢且看了几遍的小说是《红楼梦》。 在古典文学里,《红楼梦》真正地把女人当人,对女性极为尊重。不管你见识卓著才情满怀还是勤劳善良机灵毓秀,封建社会都把女人当做第二等的人,当做男人的附庸。而曹雪芹写作的目的之一就是“使闺阁昭传”。

它写出了一大群青春少女的思想及她们的悲剧。更写出了初觉醒的灵魂,代表是林黛玉和贾宝玉。

宝黛爱情带给人们深深的震撼,爱而不得历来为人们铭记于心。

《红楼梦》是一面镜子,照见了封建社会的没落,也照见了社会的不同灵魂、芸芸众生。


桂花香露


平凡的世界

一望无际的黄土高原,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劳作的农民,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还有穷得上不起学的孩子……

主人公孙少安和孙少平,因家庭贫困,成绩突出的兄弟俩都没能完成学业,而是早早地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哥哥孙少安办起了砖场,历尽千辛万苦使自己的家人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带领全村人走上了致富的道路。弟弟孙少平回到农村后也历尽波折,从农民到乡村教师,又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再到煤矿成了一名矿工,由于表现突出当上了班长。他们经历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在困难面前从不认输。他们一点一点、坚韧不拔地努力,……

. 你可不能沉醉于一种现在还说不来的幻想之中;你必须凝视着你双脚踩踏的土地。



超超说日常


首先感谢您的提问,正好让我有幸谈谈我与两本书的故事~

因为我是学翻译出身,所以总免不了接触中外文化,这就涉及到了书这种文化载体。又因翻译很考验双语的掌控能力,所以我就会既读中文,也读英文。我与两本书的缘分也就这样慢慢开始了……

在中国有个现象,大学中读语言学的总是女孩多过男孩,我们班也不例外,25名同学里有21名女生,而大家基本上都很喜欢简•奥斯汀那部让人耳熟能详的作品《傲慢与偏见》,我也很喜欢,但让我数开其卷的却是她的另一本书《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这就要从我们的缘分说起了。

记得某个周末,我吃过早餐,想着放松一下,就打开校网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剧更新,结果就看到了《曼斯菲尔德庄园》这部电影,然后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观后深深地感受到了范妮的美——剧中的女主人公称不上是个美女,但却有着一颗美得无与伦比的心。想着闲下来,我一定要读读原著,更仔细的品读一番。之后,却苦于一直没有时间,忙着考研备战……

考研终于结束了,从考场上下来,我的心中很是兴奋,因为我读又与小范妮见面了(考题竟然是《曼斯菲尔德庄园》选段:“Fanny, having been sent into the village on some errand by her aunt Norris, was overtaken by a heavy shower close to the Parsonage; and being descried from one of the windows endeavoring to find shelter under the branches and lingering leaves of an oak just beyond their premises, was forced, though not without some modest reluctance on her part, to come in. A civil servant she had withstood; but when Dr. Grant himself went out with an umbrella, there was nothing to be done but to be very much ashamed, and to get into the house as fast as possible; and to poor Miss Crawford, who had just been contemplating the dismal rain in a very desponding state of mind, sighing over the ruin of all her plan of exercise for that morning, and of every chance of seeing a single creature beyond themselves for the next twenty-four hours, the sound of a little bustle at the front door, and the sight of Miss Price dripping with wet in the vestibule, was delightful. The value of an event on a wet day in the country was most forcibly brought before her. She was all alive again directly, and among the most active in being useful to Fanny, in detecting her to be wetter than she would at first allow, and providing her with dry clothes; and Fanny, after being obliged to submit to all this attention, and to being assisted and waited on by mistresses and maids, being also obliged, on returning downstairs, to be fixed in their drawing-room for an hour while the rain continued, the blessing of something fresh to see and think of was thus ex tended to Miss Crawford, and might carry on her spirits to the period of dressing and dinner.”)那次与范妮的碰面不是很愉快,因为她淋了雨,我又为娇小的她心疼了一次。

第二天,我用了整天时间去找这本书,跑遍了重庆的各大图书馆,却没有找到,抱着遗憾登上了回家的列车。

来接我的是我当时的男朋友,现在的老公,他一见面就兴奋地说,我送你件礼物,让我猜,我埋怨他乱花钱,他说价格不贵,但又异常珍贵,然后我就有了第一本纸质版《曼斯菲尔德庄园》……

得来不易(他跑了30多个图书馆,才得来此书),我只有用反复品读,才能回报他的一片真心!

有感于范妮的真诚正直,不慕名利,怯懦不善言语,却救人于危难……

好啦,不知不觉都说了这么多了,接下来该说说我虽读书百遍,但却仍浅尝辄止的国之经典《红楼梦》了。

对于此书,我爱她是因为受母亲的影响。我的母亲出生于书香门第,甚是喜爱读书。自我记事以来,家里就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而她总捧来阅读的便是《红楼梦》,我也就时不时爬过去看几眼,慢慢地长大了,真的能看懂里面的文字了,就自己开始研读了。

下面是我最喜欢的描写王熙凤初见林黛玉的片段:

无论是言语对话,还是平铺直述,曹雪芹先生把凤辣子活灵活现地呈现在了我们面前。

我想,此书就是单从文字文学层面而言都足以让我们惊叹不止了,何况她还横跨哲学、史学、经济学、心理学、中医药学等多个学科呢!

英国诗人西格里夫•萨松在《于我,过去,现在及未来》曾写道:“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但愿我们大家都能在心中满是抱负,整日为生活奔波忙碌之余,停下匆忙的脚步,嗅嗅书这株蔷薇花~


有译思


《放开那个反派让我来》这本小说是别人推荐给我看的,一开始看到这本小说的时候我以为这又是一本穿书文,又会是一个女主因为熟知剧情而接近反派的落入俗套却又引人眼球的流水文。然而事实打脸的很快,这本小说完整地构造了一个以末世背景为载体,描绘真实与梦幻交织相映的新的世界。

具体来说,这本小说令我念念不忘反复阅读的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女性人物的描写。

女主角楚千寻身处困顿深处时没有选择无动于衷,她寻找着最合适的时机破土而出。弱小之时,面对想进自己房间的林胜和想要贪下功劳的长官都能够坚决地抵抗。

楚千寻和高燕甚至算不上朋友的时候,一向斤斤计较一毛不拔的高燕能在楚千寻兽化之际贴身照料;一向独身自处的楚千寻能找大魔王叶裴天寻求高燕的生存希望。

在这艰难的末世,有像楚千寻一样坚守本心的,有面对浑浊沼泽而无动于衷的,也有逐渐被洗脑与肮脏同流合污的人。

这样的写法总是能够触发类似于选择的问题来,让人细细琢磨。

二、作者对人物心理和情绪的精彩描写。这里放上几个例子。

但那滴在阳光中一晃而过的泪水,已经凭空落进了楚千寻的心里,轻飘飘地在她禁锢已久的心门上敲了一下,就把那道厚重的大门敲开了一条缝。

这里一个“轻飘飘”就能敲开那“厚重”,“敲开了一条缝”这些总是能够打动我。

广袤无垠的沙漠中,那座巨大的城堡显得孤独又渺小,城堡的大门依旧开着,这里已经太远,不知道城堡中的那个人是否还站在远处凝望着她的背影。

回到春城,热闹喧哗几乎扑面而来,楚千寻在极安静的地方呆了几天,几乎要被这份过于浓郁的烟火气息给熏了个倒仰。

一边是万里寂寥,一边是热闹喧哗,强烈的对比让我对叶裴天的人物形象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像这样能够耐得住细细推敲的句子贯穿了整篇小说,所以从来不会出现“跳着看”的情况。

三、各种小人物的烟火气。

街边一个包子铺的老板掀开了刚出笼的一屉包子的遮布,白面包子的香气扩散到街道来。

小追用力地吸了两口,悄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一整天时间不过吃了半个窝窝头,实在让他有些顶不住。窝窝头虽然好吃,但分量也未免太少了点,还是黑饼管饱,明天还是改吃黑饼吧。他在心里想到。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吃力地拖着一辆破旧的平板车,车上推着数倍于她体积的废弃物,正沿着道路一点点地向前移动。

卖豆饼的老头骑着他的小破三轮车,敲着手上的一块金属铁,从筒子楼的大门外路过,用他那独特的唱腔大声吆喝:“豆饼嘞,卖豆饼,新出炉的豆饼,一魔种一袋罗。”

每次看到这些小人物,好像都能触动到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能有一些不同的感触。

四、故事的完整性。

整篇小说可以说是一个精彩的完整的故事,有合理的设定,有饱满的人物,有原因有内容有未来,有敌人小丑也有朋友爱人,真的是一个完整的世界体系了。

这样的一本书,真的很喜欢很喜欢。


先生憨豆豆


谢谢您提出这个问题,既然您问哪部小说值得看好几遍,我想您肯定是已经阅读过不少书籍的人。如果有一本书值得人阅读好多遍,那这个本无论从它的内容还是写作风格还是它的专业性肯定都是屈指一数的。还有就是阅读的人也就是我们作为读者,一本书我觉得它无形中就联系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读者如果能有耐心多次阅读同一本书,我想读者应该也是带有一定的目的性来阅读此书的。衡量一本书是否值得多次阅读是和作者与读者都紧密相连的。

就拿我最近阅读了三遍的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来说吧!

我第一次阅读此书时就深深地被作者的写作风格所吸引。第一遍阅读时我也是在网络上看了别人的推荐来阅读的,早就听说了此书的晦涩难懂及它的独特写作风格,还有詹姆斯深受莎士比亚和宗教学、神话故事的影响。理所当然,我第一遍读的晕晕乎乎。只大概了解了《尤利西斯》的故事梗概。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故事内容。

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主要讲述了布卢姆在18个小时内的所见所闻及所想。他是一位双性人,比较肤浅见到女人就容易陷入性爱幻想及与性有关的行动中。

就连他吃东西都明显标志着他的重口味,腰子各种动物下水。

作者非常擅长描写人物的内在与外在,大量运用意识流写作。通俗一点讲就是整本书几乎都离不开人物心理独白。

比如描写他正在蹲厕所,他边蹲厕所边阅读报纸。看到报纸上有人写了小说获得了多少钱,他就在想如何我写怎样怎样的小说是不是也会有一笔额外的收入。

一会又阅读到郊外农场奶牛的图片或新闻,他又想到了他自己关于农场活动或改革的一些想法。

类似这种心理活动描写,他蹲一个厕所会一会想东一会想西,天上一下,地下一下。思维跳跃特别快。所以关于他的蹲厕所的这几分钟,作者可能就写了好几页。而且让读者读起来津津有味。(当然不是光描写蹲厕所,主要是他的思想)

斯蒂芬比布卢姆年轻很多,最后他们两个成了“朋友”。不过对于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描写的还比较含蓄。最后一章描写布卢姆老婆莫莉的一些思想及各种回忆时,描述特别的露骨。甚至有点淫非常少儿不宜。

写作中有模仿各种古文体风格的段落,也有戏剧形式章节。有评论家曾经说过詹姆斯的《尤利西斯》把小说的地位提高到了与诗歌相媲美的地位。

作者本人为写此书肯定做了大量的资料查询和提高模仿写作训练,他不是天生的天才但绝对努力成为了创作天才!敬业精神也非常值得敬佩和学习!

提到了值得反复阅读,我觉得对于作者的文字游戏也是 不可忽略的一大重要特点。莎士比亚、莫里哀、雨果等都非常提倡文字游戏,也包括方言和俚语。这些语言绝对为人类语言的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越是简洁的句子,越有力!詹姆斯的语言非常简洁,他的文化底蕴无比深厚。文字在他笔下具有了魔力,处处吸引读者细细推敲回味。更不用说作者的思想深刻具有哲理性。知识更是无比渊博。书中的讨论涉及到了方方面面,天文、地理、宇宙、数学、医学、绘画、音乐等无所不含。

给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章,作者以一问一答的方式简洁而深刻的阐述了作者及布卢姆的各种观点和观念!

小说写作已经有了大量的经典作品,詹姆斯的《尤利西斯》无论在写作风格和故事内容上都有绝对的创新。别人有的他做到了写的更好,别人没有的他做到了创新。我个人非常喜欢这本书,以后会再次拿来阅读。希望喜欢的朋友咱们一起阅读,一起探讨,一起学习,一起提高。祝各位阅读愉快!


梦幻亦真实


遥远的救世主

这部小说可以说是非常经典,因为它里面涉及了太多的学问,太多的思维,太多的认知。

而且里面有一个主人翁丁元英,他的一些做法,他的一些思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借鉴。

而且我在里面真正的悟了一点道,让我能够过得非常的通透,也非常的简单,并且也能够更好地明白事理,能够更好地布局,能够更好地成就自己的事业。

借用里面的几句话:

悟道方知天命,修行必取真经。

自嘲

本是后山人,

偶做前堂客。

醉舞经阁半卷书,

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

海斗量福祸。

论到囊中羞涩时,

怒指乾坤错。

还有很多其他经典的句子。  文化频道




彭先生的杂货铺


我喜欢看网络小说,不知道作者的口味。自己的性格属于干脆利落,不喜欢拖沓,所以我喜欢的这本小说,它最打动我的是它的女主人设。

不是在楚乔那样的乱世,而是在安定年代的豪门大宅里,其实我一直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位女主角比较好,在回答问题时,突然想到了也是我很喜欢的楚乔。嗯,自己感觉他们两个人有些相似的地方……都果断、担当、勇气、智慧等等一系列美好的词加载在她们两个身上都不为过。生活不同,但性格相似。

家中嫡女,掌家、顾家、护家,通透世间情理百态,隐瞒身份男扮女装,秘密行商也名声在外。别人眼中的大家闺秀,芳华绝代,闺房中也早看透一切。

侯府伴君如伴虎,朝堂动荡,隐隐感知灭门之祸,暗中打点,为保留下家族最后血脉,以期来日沉冤昭雪。这么通透的一个妙人,自己自觉于阁楼大火之中。

想说,我喜欢她多过于喜欢后面她和男主角的爱情,甚至感觉她死了,换了个皮囊重生后,一点都不精彩了。只是她本身,像一朵罂粟花,吸引,!

整本书我最爱的场景,属其家灭门之夜,她的母亲在来临之前把她支使出去,半路发现不对,她返回家门的时候。像一个女战神,很容易联想到楚乔传,赵丽颖的将军厮杀的场面,感觉特别激动。

云筝手握长剑,终若飞花,消逝成殇!


推书小仙女


许许多多的研究都表明一个人读书越多越能给自己的思想产生深刻的影响即便你读完以后忘记了书中的某些内容也依旧能够给自己留下一份从容与智慧。而读书最好的是读好书,一般经典书籍都是比较好。

自我认为,经典的名著可以加深我们对人生的认知,对经典的品读。我想给大家推荐五部经典世界的名著,每一本都让人爱不释手。

哈姆雷特,是威廉莎士比亚的著作。这本书讲述的是发生在丹麦王室的一起悲剧,哈姆雷特的叔叔谋杀了他的父亲,坐上了王位不,迎娶起了他的母亲,而哈姆雷特为此向叔叔报仇,最终发生了悲剧的结局。

安妮卡到尼娜,作者是列夫托尔斯泰。这是一部令人心碎心碎的小说,既有真正的爱情也有心酸的不中,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俄罗斯,讲述了女主人公安那反抗和追求真爱的故事,而书中对于当时的社会的描写也受到读者热烈的好评,是世界文学史上中评价极高的一部作品。

圣诞颂歌,这部小说是耿更斯最为重要的作品之一。书中主要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吝啬鬼以及这个吝啬鬼在夜幕中见鬼的故事,小说为我们描述了欢乐温馨,也为我们展示了绝望冷酷和黑暗,让人读来回味无穷。

小王子,安东尼的著作。这是一本极富童话色彩的书,却受到了全世界众多成人的追捧和热爱,故事友们讲述了一个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它经历了多个地方之后,最终来到地球。书中论文描述了一个美丽,温馨,爱和善的故事。


青翠雅韵


刘慈欣有关。这套小说包含了《三体》、《黑暗森林》、《死神永生》。我是看完了的,几乎是一口气,特别是第二部《黑暗森林》,从晚上9点一直看到第二天凌晨4点过。

艾萨克·阿西莫夫的《基地》系列,阿西莫夫还有《机器人》系列也是名列前茅,不愧是科幻小说的三巨头。基地系列分别是:《基地》、《基地与帝国》、《第二基地》。

儒勒·凡尔纳的“海洋三部曲”,包括:《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大多数答主都承认这基本书是他们的启蒙之作;最难能可贵的是,书中所预言的科幻技术现在基本已经实现。


柔情欣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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