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公司換老闆,工資不能少

【導讀】

公司老闆換人了,那我們的工資還發不發?如果老闆不發工資,我們該找誰要工資?

公司換老闆,工資不能少

【案情簡介】

肖某於2016年7月1日到廣東AAA鋼結構有限公司上班,任質檢部經理,每個月工資8600元。肖某在公司工作至的2016年12月14日,因公司資金不到位,導致肖某8月份的工資未支付,2017年有2月20日,肖某等8名工人到興寧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2017年3月7日,雙方在興寧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開庭中達成和解,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約定由廣東AAA鋼結構有限公司支付肖某2016年8月份的工資8600元,先由肖某寫下收據給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收執,由被告的法定代表人黃某以轉賬的方式支付,後肖某一直未收到被告的款項,於2017年3月13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公司支付所欠工資8600元。

公司辯稱,廣東AAA鋼結構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以前的法人為孫某,因公司整體資產作價折股為100%的股份,並由原法人孫某、股東張某將該公司股權中的49%的股份轉讓給黃某,並變更黃某為現公司的法人代表。肖某所訴請的工資是原公司法人代表孫某經營期間所欠,現公司經營期間未欠原告的工資,肖某的訴請本應由原公司法人孫某等人負責給付,、

公司換老闆,工資不能少

【裁決結果】

廣東AAA鋼結構有限公司支付給肖某工資8600元。

公司換老闆,工資不能少

【律師評析】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不會影響到法人債權債務的承擔,只要法人存在,原法定代表人與他人依法簽訂的債權債務協議便是確定有效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公司換老闆,工資不能少

【律師提示】

勞動者維權時可以做什麼

1、及時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找到工作後,要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至少要知道具體哪個單位招用了自己、負責人是誰,萬一發生勞動糾紛,也方便與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

2、注意蒐集證據材料

勞動者在平時工作的時候,可以做有心人、細心人,注意蒐集或保存一些用工方面的證據材料,比如“工作證”、“服務證”、“工資單”等等,萬一發生欠薪等勞動糾紛,如果有一些證據材料,可能會方便勞動關係的確認、欠薪事實的認定,有利於維權。

3、先嚐試與單位友好協商

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拖欠自己工資了,一定要沉著冷靜,不要著急,可以先嚐試與單位進行協商,要求單位依法支付工資。

4、依法理性維權

如果與單位協商不成或者不方便與單位協商,一方面,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勞動保障諮詢電話進行舉報,或者登錄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進行舉報,也可以直接到本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

另一方面,勞動者也可以到勞動合同履行地或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去申請調解、仲裁。其中,建築業外來從業者出現被拖欠工資問題的,可以向各級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機構反映。

5、及時妥善維權

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一定要及時維權。時間長了,一方面會給自己的生活造成影響;另一方面也不利於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取證、查清案件事實。

勞動者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反映單位欠薪時,可以匿名舉報,也可以實名舉報,但無論哪種舉報方式,都應該提供單位的具體名稱、具體地址以及欠薪的基本情況(如欠薪月份,欠薪金額等),如果勞動者能夠提供一些有效的證據材料,也會有利於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儘快查清案情。

6、耐心等待結果

對於職責範圍內的欠薪舉報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會依法進行調查,盡最快速度查清欠薪事實。如果查實用人單位存在欠薪行為的,將依法責令單位限期補發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逾期仍不補發欠薪,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對於符合條件的,將及時啟動企業欠薪保障墊付程序,組織勞動者申請欠薪保障金墊付,解決勞動者的欠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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