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通报曝光|杭锦后旗通报2起扶贫领域问题典型案例

通报曝光|杭锦后旗通报2起扶贫领域问题典型案例

1.杭锦后旗陕坝镇春光村刘世辉贪污公款问题

刘世辉任杭锦后旗陕坝镇春光村村主任期间,在2012年协助杭锦后旗政府征收陕坝镇春光村林场五户农民土地过程中,将属于春光村集体征地款269120元存入以自己名义办理的存折中,此款用于垫付村内开支142745元,剩余126375元用于个人买车开支。在2011年,刘世辉伙同高士廷,在未进行危房改造的情况下,由高士廷使用自己的户籍和身份信息申报虚假的危房改造手续一套,刘世辉利用其协助陕坝镇办理危房改造手续的职务便利,共同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17232元,其中刘世辉分得150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高士廷分得2232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2年协助杭锦后旗政府征收春光村土地过程中,将属于春光村五社集体征地款51452元私自截留,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刘世辉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2017年12月14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判决刘世辉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2018年3月31日陕坝镇党委给予刘世辉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曝光|杭锦后旗通报2起扶贫领域问题典型案例

2.杭锦后旗陕坝镇春光村高士廷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产问题

2011年,高士廷伙同刘世辉,在未进行危房改造的情况下,由高士廷使用自己的户籍和身份信息申报虚假的危房改造手续一套,刘世辉利用其协助陕坝镇办理危房改造手续的职务便利,共同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17232元,其中刘世辉分得150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高士廷分得2232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高士廷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2018年4月19日陕坝镇党委给予高士廷留党查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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