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低速電動車“許”“禁”並行的日子將要結束

低速電動車“許”“禁”並行的日子將要結束

一方是為了費心竭力地推行汽車的電動化,一方是對電動車標準的模糊界定,以至於在新能源汽車炒的沸沸揚揚的今天,誕生了一個極為魔幻化的名詞——“低速電動車”。這件成長於三四線城市的“神器“,恰如野草一般在無人關注的角落中瘋狂蔓延。

低速電動車可以說是鑽法規空白、任由消費驅動而快速上規模的典型。有數據顯示,2017年山東低速電動車生產75.6萬輛,同比增長21.4%;而另有預計,2018年山東低速電動車產量還有望破百萬輛,甚是驚人。要知道今年是電動車政策利好的一年,預計產銷量也就才超過百萬而已。

低速電動車“許”“禁”並行的日子將要結束

低速電動車現今到底合不合法?

現在可以明確地說關於低速電動車並未有相關的法律條文規定,也即它現在還算是“黑戶”,尚未有官方給予的身份,不過關於低速汽車的國家標準已在討論之中。

截止現在,全國已經有20多個城市對於低速電動車採取了管理措施,只要符合質量要求的車輛就可以上牌上路: 山西省針對低速電動車在內的不合格車輛給予5年的過渡期,並允許車輛上牌行駛。

低速電動車“許”“禁”並行的日子將要結束

天津地區不但將開放電動車上路,而且可以給超標車免費上牌,過渡期為三年。

四川遂寧自7月1日起,電動車可分類上牌,低速電動車須在公安機關登記掛牌,不合格車輛設置過渡期,不強制淘汰。

河南駐馬店市更是出臺了《駐馬店市電動汽車管理試行辦法》,允許低速電動車上牌上路,並有條件的對車型進行補貼。

甘肅省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車輛臨時號牌和行駛證,辦理註冊登記、領取號牌、行駛證一律免收工本費。

不過,在剛剛過去的7月,河南、山東的“禁令”又使前路坎坷:

7月11日,河南鄭州開始了自2007年禁摩以來最嚴厲的一次聯合整治行動,矛頭直指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無論是無牌上路還是無證上路,一律按機動車標準處罰。同時,諸多低速電動車經銷商被關店處理。

7月26日,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在濟南舉行聯組會議。根據齊魯網等媒體報道,有關部門將嚴查低速電動車違法行為。隨後,菏澤、泰安等地也出臺了低速電動車管制政策。

河南、山東兩地,是低速電動車產銷重鎮。兩地地方政府的強力管治行為,引發行業震動。

低速電動車利弊兼有

首先是有利的一面,它是市場化的產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需求。在低速電動車再遭地方政府整治時,我們不要忘記,低速電動車是民間自發形成的產物。由於適銷對路,滿足了三四線以下市場的需求,低速電動車才十餘年不斷髮展壯大。如今累計幾百萬上千萬輛的產銷,僅山東一地就有300萬輛,這是符合市場規律的明證。

低速電動車“許”“禁”並行的日子將要結束

我們更不要忽視,巨大的數字背後,是無數百姓出行生活的改善——他們告別了步行、自行車、兩輪車、三輪車的緩慢、風吹日曬、雨雪交加,享受了便利、快捷和免受惡劣天氣之苦的出行福祉。低速電動汽車,既有紮實市場需求,又是民心所向。

然而弊端也是相當明顯。不規範生產銷售的低速電動車存在諸多問題,比如車輛質量風險、車身碰撞安全風險、上路交通違規風險、無證駕駛風險等。但在能低成本使用(不繳納路橋、保險,不需駕照)的誘惑下,消費需求實在太過旺盛,不僅鄉鎮、村落隨處可見,城區內也有。

將低速電動車納入“正規軍”勢在必行

低速電動車保有量如此之大,必須有明確決策。從中國國情和國外市場情況看,“堵”基本上是必敗之選。在國內,即便是諸多地方嚴厲整治,仍然有大量低速電動車在生產銷售。

當然,由於低速電動車的使用群體多半是自行車、兩輪摩托、兩輪電動、三輪摩托、三輪電動的用戶轉換而來的,即便要禁,實際上的交通狀況並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而 給予相關標準,既可以納入管理框架,也滿足了群眾交通需求。在國外,美國、歐洲、日本、韓國、以色列等國,都針對低速電動車有標準和路權。在這方面,我們國家也正在努力。

低速電動車“許”“禁”並行的日子將要結束

2015年國務院領導批示同意的《關於低速電動車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中,“升級一批、規範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對於低速電動車洪流,分而導之,是應當堅持的施政方針。 因此,中央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儘快制定、推行低速電動車的行業管理政策和技術標準。

對於地方來說,一方面在國民經濟增長乏力的當下,低速電動車在帶動經濟發展,解決就業問題等方面有巨大作用;另一方面,低速電動車在解決民生問題,實現小康社會、消弭貧富差距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由此,地方政府應當與中央主管部門協同推行低速電動車的規範化管理,而不是做整治清理的街頭文章。低速電動車如果如預期轉正,對於這些地方的經濟而言,也是巨大的機遇。

低速電動車苦等的黎明就在今年10月份

自2016年10月國家標準委正式立項並下達《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制訂計劃以來,當初24個月的項目週期將在今年10月截止,所以說低速電動車的黎明就要來臨。

前不久,央視財經頻道《交易時間》 明確點名低速車是“電動汽車”,將低速車歸類於新能源汽車。 該新聞的標題是“電動汽車產業井噴式增長,汽車電子產業爆發”, 央視媒體在低速汽車國家標準即將出臺這一敏感時期,對低速汽車產業進行專題報道,其明顯是在為低速汽車國標出臺製造輿論環境。

低速電動車“許”“禁”並行的日子將要結束

客觀來說,小體積的電動車既有利於緩解行業糾結的電池成本問題,也能滿足群眾日常的代步需求;從節能減排的角度講,小體積的電動車當然有積極意義。但任何的事物都必須依照相應的規則行事。即將實行的低速電動車法規或許難一時間盡善盡美,但若能降低各種風險帶來的安全隱患,確實是很必要的。

前些日子特斯拉CEO馬斯克還表示,將生產微型車,這一車型詳情不明,但應該是接近低速電動車的產品。中國的創業企業車和家,也曾計劃生產智能微型電動車SEV。這一車型在電動化、智能化、輕量化、共享化方向上,都有很好的產品理念和探索。如果低速電動車的身份這次可以得到政策確認,車和家或將再次實施這一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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