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保障公共利益!我市公益诉讼全省领先,省检察院专题调研

12月4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一行来到我市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水泉,晋中市政协副主席杨定旺,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绪安及我市市委书记丁雪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冀晓军陪同调研。晋中市各县(市、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闫绪安主持座谈会。

保障公共利益!我市公益诉讼全省领先,省检察院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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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丁雪钦在致辞中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法治权威、社会公平正义、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举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我市人民检察院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尤其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国有资产保护领域,为国家追缴土地出让金2300余万元,水资源费1300余万元,推动了相关主体主动保护公益和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形成了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今后,市委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此次调研座谈的精神,一如继往继续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公益诉讼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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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延廷就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汇报中指出,今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并于7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高检、省、市三级院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介休市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充分保障报案,勇于探索尝试,坚持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目前已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向行政机关移送违法违纪线索3件,行政机关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公益诉工作形成了“办案力度大、数量多、质量高、诉前效果好”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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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司对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新时期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公益诉讼的内涵和规律;要在抓好规范执法与提升案件质量上多下功夫,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开拓进取,运用公益诉讼保护好绿水青山和国家财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闫绪安要求,晋中市各级检察机关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充分发挥保护社会公益的职能作用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办案效能,坚持保护社会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并重,坚持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法规范履职并重,确保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取得积极成效,努力开创晋中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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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我市国土局及左权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就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作了交流发言。部分与会人员还实地观摩了我市博创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公益诉讼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益诉讼泛指一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既包括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也包括公民、法人和一切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则仅指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

(文、图: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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