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9 公司瀕臨倒閉,老闆借錢給員工發工資,工資到手,員工紛紛離職

公司瀕臨倒閉,老闆借錢給員工發工資,工資到手,員工紛紛離職

前一陣子看到一則新聞,說的是一個老闆因為公司現金流問題,導致無法給員工發工資,後來去借錢給員工發了工資。但是員工得知這件事情之後卻紛紛離職了。

這個老闆其實還是有些懊惱的。他借錢給員工發工資,就是為了履行自己作為一個老闆的責任。他覺得做這件事情即便員工沒有因此感動,但是離職這件事情確實讓他覺得有些雪上加霜。

這讓我聯想到多年前我一個朋友相同的經歷。他當時為了拿訂單,允許客戶有較長的賬期,結果因為多筆貨款沒有及時收回,而導致公司賬面上的錢已經不夠給員工發工資。朋友知道一旦到了發工資的時間卻沒給員工發薪,員工一定會有意見,於是情急之下他就借了一筆錢用來應急。

按照他估計,至多十多天,貨款就能夠收回來。到時候,公司就能夠步入正軌。但是員工不知道從哪裡知道他借錢發工資的事情,有一小部分人對公司經營提出質疑,然後很多人就當場表示要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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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公司裡意見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應該跟公司共度難關,另一派認為應該離職。後來大家吵得不可開交,朋友也不願意大家鬧得太僵,就說了想走的可以立即走,但是要把工作交接清楚。

公司裡除了幾個管理,基層員工走了一大半。因為只有這些管理知道,貨款收回的把握有多大。而那些離職的員工,他們會默認老闆跟他們講的是謊話。至於沒離職的,只是因為沒有把握找到下家,況且這個老闆畢竟沒有拖欠工資。

其實從這件事情來看,也恰恰反映了職場中老闆與員工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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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闆付出工資,員工付出勞動。

職場上無論是年薪百萬千萬的高管,還是月薪幾千的普通白領,本質上他們都是付出勞動為公司工作,然後公司為他們的勞動付出工資。這是勞資之間最基礎的關係。至於說患難與共這些,其實是情感層面的,它並不是必須的的。就比如在公交車上給老人家讓座這件事,讓也行,不讓也行,沒有規定說你必須讓。

員工出來工作,就是因為需要一份工作掙得一份收入,養家餬口。那在這個基礎上,當他們所工作的公司出現可能倒閉破產的跡象,有可能影響到他們的收入的時候,他們當然首先考慮的是,是需要繼續留下,還是另謀高就。

因為一家公司,普通員工與這間公司的利益關係僅僅只是每個月的工資,他們也沒有必要去承擔更多的風險。而老闆直接享受公司發展所帶來的高額利潤回報,他對於公司有這種患難與共的基礎。

就比如說一個員工一個月拿5000塊,公司營收1000萬他拿5000塊,公司營收10億的時候他拿的也是5000塊。而對於老闆而言,公司營收1000萬的時候,可能200萬是他的收入。公司收入10億的時候,可能2億是他的收入。所以公司營收越多,老闆掙得越多,但是普通員工就不是了。

那麼,當公司營收高的時候並沒有給員工相應的現金回報,又怎能奢求公司處於困境的時候要員工不離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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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闆給員工發工資並不值得稱道,哪怕他是借錢發的工資。

其實在現實中,我們很容易走入一個誤區,就是當一大部分人不遵守某種本該遵守的規則的時候,突然有一個人遵守這些規則了,就會被大肆褒揚,好像他做了一件多麼了不起的事情。

舉個例子,現在一些演員拍戲時候背臺詞、或者拍戲擦破了皮都被稱讚敬業,然後大肆宣傳。但是拍戲背臺詞是基本要求,擦破皮本身就是難以完全避免。

只是因為整個行業裡太多不敬業的人,不背臺詞、摳綠。然後一旦有些人稍微有一些演員的基本素養的時候,就要被大肆宣傳。但真正敬業的演員,是不會宣傳這些的。因為對他們來說,這就是基本。

結合到老闆身上, 也是一樣的道理。員工辛辛苦苦工作,為老闆的公司發展業務發展貢獻力量,然後領取工資。這是很正常的一個現象。到了發工資的日子,無論什麼情況,老闆都必須給員工發工資。不是說一句“公司發展陷入困境,工資暫不發或者延後發”就行了。換位思考,當員工說“今天不想上班,歇個半個月再來”,老闆會同意嗎?

所以,公司財務陷入困境,這是老闆公司經營上的問題,從職責角度來講,並不是員工的過錯導致,員工也就沒有義務去承擔因此產生的工資停發的風險。

換言之,即便公司遇到經營困境了,給員工發工資的責任仍然不能免除。老闆在這種情況下,借錢給員工發工資,只能證明

他是一個講究商業信譽的老闆,而不能誇大這種行為本身的意義。因為給員工發工資,本來就是他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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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危機,員工離職,情感上難以接受,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

當老闆借了錢給員工發工資,對他自己來講,他可能覺得應該讓員工有所感動。畢竟在如此艱難的情況下,他還能按時給員工發工資。一旦員工因此判定公司發展有問題,而大量離職的時候,他就會覺得內心受挫,情感上無法接受。

但是,員工有這種危機意識是必須的。前面我們說了,企業經營好的時候如果不能給員工對等回報,也就不要奢求經營困難的時候員工會不離不棄。

即便員工拿了工資就提出離職也無可厚非,只要他不是提出離職立即走人,而是提前30天提出,然後把工作交接清楚,他就已經盡到了他的責任。

每個員工都有自己的生活,他們自然需要一份長久穩定的工作保障自己的收入。所以,如果在此情況下員工對公司不離不棄,這是老闆應該感激的。但是如果員工離職,也不需要去批評,因為交接清楚工作以後離職,員工並沒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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