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南通一市民着急下客车摔倒被拖致死,为什么客车司机也要担责?

扬眼


这个案例中,司机戴某开中巴车载周某回家,周某在车上看到快到家了,就喊戴某停车,戴某减速,车子慢慢靠边,但是周某没等车停下就打开了车门下去,结果摔倒,然后又被客车拖了几米,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整个事故责任由周某自己和司机戴某按6:4承担。也就是说死者承担主要责任,司机承担次要责任。不过死者家属要求赔偿的医疗费等一系列费用最终法院判由保险公司赔付。因为司机的客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虽然保险公司方面认为死者是为车上乘客,不在三责险赔付范围内,但法院认为死者摔倒被拖拽至死,整个事故发生是在其下车后,也就是说他的身份已由乘车转变为三责险赔付范围内的“第三人”,因此赔偿金额理应在交强险和三责险范围内赔偿。


扬眼


这就是个悲剧!原夲可以避免的事故却发生了!涉案司机担责那是必然的 :

首先,车未停妥,绝对不应当开门!车辆停车时虽然都有剎车措施,但由此产生的惯性足以让下车人站立不稳摔出车外而引发事故。

其次,下客后,需等所下车的人员确己离开,並与车辆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后,方可挂档起步前行继续行驶。

再者,车辆拖曳伤者,造成二次(加重)伤害,从而酿成伤亡事故。

现在的客车,下客的车门处都按装了摄像头,旅客下车时的行动轨迹,司机从监控大屏中可看得一清二楚,旅客下车后,司机也可从车头右侧的超大后视镜中观察到刚下车的旅客情况。

综上,涉案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停车下客的操作规程,因此,涉事故单位、涉案司机以及保险公司对该起事故均负有责任。

特别是涉事故单位应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凡眼看法~百姓视角~感恩关注!


凡眼看法


看了新闻,司机确实有些“委屈”,明明就是死者自己在车还没停好的情况下打开车门,这才造成事故的发生,为什么却让司机承担四成的责任呢?

事件回顾

事发地南通海安高新区。周某在某工地干活,2017年5月27日,其乘坐戴某驾驶的一辆小型面包车回家。快到小区门口时,周某让戴某停车,于是戴某靠边慢慢停车。不过车尚未停下来,周某就急着拉开了右侧的车门,然后摔倒在地,并被车的惯性拖着向前约五六米远。

戴某听到周某呼救声后,赶紧刹车,并及时将其送至医院救治。不幸的是,两天后周某还是走了。

最终,交警部门认定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戴某负次要责任。

焦点所在

周某亲属一纸诉状将戴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合计18万元。保险公司应诉后,认为周某属于车上乘客,而戴某没有购买座位险,因此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法院认为,周某是在开门下车时不小心摔倒,又被面包车拖拽,导致受伤死亡。在周某摔倒在地并被拖拽时,其已经脱离车辆,已从乘客转化为“第三人”,应当适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当在戴某所购保险的限额内进行赔付。

最终,法院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由周某、戴某按照六四开的比例分担损失,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11万元,第三者责任险5.7万元,基本满足了死者家属的要求。

司机看似委屈,但实则上周某还是因为被拖拽致死,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并无不妥。此外,这个判决还是从“死者为大”的角度来考虑的,毕竟死者家属所要不多,而且是在保险赔付的限额内!


打虎拍蝇


挺让人悲伤的一个意外,也是一个值得大家研究的事情,这里面有几个细节我们需要注意一下:

1.开车门的是他本人还是司机?

我提出这个疑问的原因是印象中目前在跑的大巴车的门都是由司机开的,所以由乘客自己开门再下车的,确实少见。但是新闻中又说是乘客自己开的门,那么只能理解为是比较老式的大巴车了。

2.假如是乘客本人开的门,为什么司机要担责?

司机慢慢靠边停车的整个过程是没有过错的,除非是急刹车,但是急刹车的话乘客也不可能打开车门,所以我认为在这一过程中司机没有过错,乘客下车摔倒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在车辆未挺稳就私自开门下车。

那么,司机的过错是发生在乘客摔倒之后被拖行了几米的过程中,但是我觉得车是有惯性的,拖行个几米也很正常,我是想不出司机的过错到底在哪里?至于出于人道主义,判决司机次责,让保险公司赔点钱到是没有问题,可是至少该告诉我们司机错在哪里?

3.算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这个法院认定准确,本人赞同。

车上人员的定义是在事故发生的瞬间在车体上或正在上下车的人员,因此摔倒时是属于车上人员,拖行致死时已经转化为第三者了,赔偿是合情合理的。

对于本起事故的责任划分,本人存疑,其他无疑。大家怎么看?

保道,乃保险之正道也,我愿为中国保险业正名而努力!

保道笔记


只能说这种悲剧的发生 司机也是倒霉!事情发生了 司机一点责任不负不可能 如果说司机得付多大的责任 也确实冤枉。死者安息 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着


小俊俊不俊


因为司机开车了!人没有安全着地!


我在南通金沙


司机肯定有责任,人家做车肯定给钱,拿了人家的钱要付责任,不给你钱,做你车出了事你也有责任。


千斤鼠405


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文司机,因做到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公交车司机对客上,下车是一件大事,怎么好说的有没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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