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胡适在美国第一次进女生宿舍,沾沾自喜了大半天

胡适在美国第一次进女生宿舍,沾沾自喜了大半天

文丨张溥杰

1914年6月,那个蝉鸣的夏天,那个懵懂的美男,在一个婚礼的宴会上,因一次偶然机缘,他邂逅了一位美国文艺女青年,从此两人就成了近半个世纪的知己红颜。

美国文艺女青年,名叫韦莲司(全名Edith Clifford Williams),那个懵懂的美男,唤作胡适之。别说,单单从名字上来看,还到真是有几分缘分。韦莲司比胡适大六岁,中国有句老话叫“女大三,抱金砖”。看来,胡适要抱两块金砖了。当然这是调侃,要按照这逻辑,找个大三十岁的还抱十块金砖了呢。

两人一见如故,彼此都有极好的印象,最重要的是两人的颜值都不低。哪有什么一见钟情,只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但是,彼此之间能互相吸引,就是良好的开端。

一个是来自东方儒雅翩翩的美男,一个是出身西域热情活泼的妙龄女郎。太平洋虽把他们分隔两岸,缘分却把他们千里一线牵。美男文质彬彬、博学多识。女郎特立独行、桀骜不驯。好一个千里有缘来相会也。

老实巴交的胡适对她极为欣赏。按说胡适就是在女人窝里长大的,应该是“曾经沧海难为水”才对,但他偏偏对女子有一种羞怯之感。

之前说过,胡适幼年失怙,被其母亲一手带大。但因为冯顺弟兼顾了严父慈母的角色,管教甚严,所以胡适和最疼爱她的大姐关系最好。胡适每次见他大姐的时候,都相谈至深夜(余归省,往见大姊,每谈辄至夜分。《胡适日记》)。

除了母亲和大姐,还有他外祖父以及姨妈等人都对他疼爱有加,再加上胡适“少时不与诸儿伍”,终究是生于大院之中,长于妇人之手。久而久之,胡适也就沾染了中国传统女人的习性,见外人就脸红,简直是未语人先羞,即便是见到年轻女子也是这样。

这就不能怪胡适了,他所接触的女人大多是中老年妇女,年龄最小的就属他母亲了,就连他大姐都比他母亲要大。尽管在上海的时候,胡适有过一段放荡不羁的生活,但那终究是肉体的摩擦,并没有爱情的火花。不过至于胡适自己所说那样见到女人就脸红,我觉得也只能一笑置之,姑妄听之,不可信之。

当在美国求学的胡适第一次进入女生宿舍时,着实是把这小子激动坏了,估计是第一次踏入同龄良人女子的闺房之中,因而回去就写了一篇近千字的日记记录了下来,沾沾自喜了大半天。

这也就不奇怪从未有过真正恋爱的胡适,见到了光彩照人的“白富美”韦莲司为之倾倒奉为天人了:“人品高,学识富,极能思想,高洁几近狂狷,读书之多,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

节选自张溥杰《民国情事:此情可待成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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