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棚户区改造,是选择货币补偿好还是选择安置房?

熙励


棚户区改造是要货币补偿还是安置房?你提的问题是目前很多拆迁户非常纠结的问题,也是拆迁户最关心的问题,因为这是直接关系到很多拆迁户的利益。要安置房又不知道等待多久才能得到房子,要货币补偿吧给的钱根本买不到现在的房子,房子价格比拆迁之前已经翻倍了,根本买不起房子。

目前棚户区改造还在继续,拆迁过的很多人没有房子住,又租不到房子,必须买房子,不管房子价格再贵,也要必须买房,不买房子一家人住哪?需求房子的人多了,房子的价格自然而然就上涨了。

遇到拆迁,一部分曾经买的有房子,也不想让自己的经济压力太大,就选择货币补偿,有了钱,把房子装修一下,一家人也不用去租房子了,也属于自己的家了。有些人是没有房子,只好选择安置房安置,根本不敢要货币补偿,要了货币补偿的钱根本买不到房子,这一部分人选择租房子住,等待着安置房的建设,啥时候分到安置房啥时候结束租房子的生活。

拆迁是要货币补偿还是要安置房?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是要货币补偿还是要安置房,选择权是在你自己手里,选择什么样的安置方案也只有你自己最清楚。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也欢迎你和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的三农信息。


周口视窗


其一,要房还是要钱,坚持自己选。

如果被征收人在当地另有住房而倾向于选择矛盾纠纷更少、更为直截了当的纯货币补偿,那么就踏踏实实选择即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自2009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铺开以来的若干政策性文件均明确赋予了被征收人补偿安置方式的选择权,这是任何引导、刺激政策所不能剥夺的。事实上,选择安置房也绝非毫无风险、弊端,纯货币补偿的优势反而是更为明显的。

其二,关注实物安置的种种弊端,做到心中有数。从以往的实践情况看,选择安置房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房屋的设计、质量、周边配套、物业管理等方面可能与一般商品房存在差距;二是交付在建期房的时间可能因各种客观原因而延后,老百姓可能由于他人的一些做法、选择而“躺枪”面临长期在外过渡的情形。

其三,谨慎选择购房券这一补偿安置方式。一般认为,购房券的性质更接近于实物安置,即它只能用来买房,而很难再兑换成现金。而在实际使用中,购房券所面临的种种限制、附加义务已广为被征收人所诟病,由“券”到“房”这个过程也绝非顺顺当当就能完事儿的。

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无论棚改的补偿安置政策如何转向,被征收人的选择权是法定的,任何项目也不应例外。若被征收人遭遇只有这种,而没有那种的项目,则完全可以通过诉征收决定的方式维护自身的补偿权益。同时,究竟如何选择补偿方式终究属于“挑西瓜”的范畴,如何能有更多更大的“西瓜”,才是被征收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更需要关注的现实问题。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永远是这一领域最永恒的博弈主题。


不动产征收律师王金龙


两种选择没有区别。货币补偿以原来居住的面积折算,既是棚改房面积都不大得不到多少钱,而新房的价格远远高出得到的补偿款,如想改善居住条件就要添更多的钱买房,而新房的公摊面积这个魔鬼会吞噬掉你改善居住条件的美好愿望。而选择回迁还是逃脱不了公摊这个魔爪,在回迁协议中的各种文字陷阱,表面优惠实际坑钱的政策,让你连拒绝的权利都没有,因为你是刚需用户,你得有住的地方啊!至于房屋结构,布局等等更是惨不忍睹,木已成舟,爱住不住。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房子不再是遮风挡雨的生存要素了,变成攫取不义之财的工具了,既知真相又无可奈何的境遇让人觉得没有一个是最佳选择,只能各自心安吧!


爱谁谁149305631


首席投资官评论员董岩:

笔者认为选择货币还是选择安置房真的不能一概而论,各地的情况不同,每个家的情况不同,不同的人还是要区分对待才好。

据笔者所知除了一二线城市和部分财政状况比较好的三四线城市的货币补偿比较合理,很多地方的货币补偿款真的是少的可怜。拿笔者的家乡前两年也是进行棚户区改造,但是当地给出的拆迁政策不管怎么着选拆迁户都不是很占便宜。比如货币补偿来说,按照当地2004年航拍的建筑面积补偿,2004年航拍时没有额补偿款少的可怜;再说说安置房位置基本是很不好的地方,小区内的建筑格局很差,户型也不好。这样搞的很多只要有点经济能力的都选择了补偿款然后自己家添一些钱去购买商品房。当然也有选择安置房的,这些几乎都是都没有办法。所以不同的地方安置补偿条件可能就会有很大的差异,有额地方给的补偿款真的是很诱人,那么很多人肯定就会选择补偿款,而又的地方置换房建设的好位置也不错肯定就会选择房子。

再从每个家庭的角度来说,考虑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这个家庭经济条件宽裕已经有很多套房子了,一般只要价钱合适这类人就会选择现金补偿,获得钱之后就可以干更多别的事情。而有的家庭确实一家几代人就一套住房,全挤在里边,经济条件也不允许拿钱之后再买房,那么就会选择政府提供的安置房。

总的来说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差异很大考虑的问题也自然不一样,没办法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判断是要房还是要钱。


首席投资官


选择货币还是选择置换这个问题被很多人问及,哪个划算选哪个这个选法谁都会,问题在于选择置换的房租是否有保障?是否证件齐全?是否如期交房?是否质量可靠?这些都是选换房时纠结的问题。

选货币的相对简单,但需注意款到才能搬家,协议要写明。

选择置换的必须写明不能如期入住怎么办?继续付你租房补贴你能接受吗?我们见过10年未入住的,拆迁房按时给租房补贴,就是无房入住,没违约。所以协议要写明。

通常拆迁人自己谈条件极难修改协议,需要律师的介入把控合同风险,就像一家公司签约几百万几千万的合同一定会找专业律师审合同,不然一出问题可能整个公司就垮了,拆迁也一样。

拆迁找楹庭,董国女律师专注拆迁诉讼近20年,为多家企业和家庭担任拆迁法律顾问和诉讼委托。

但总体来说拆迁补偿,不论是按货币还是置换,都需要遵守一个大原则——不得因为征收拆迁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所以面临拆迁时,被拆迁人可以自己衡量一下拆迁补偿是否合理,用手中拿到的拆迁补偿款(或房),与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做对比。如果降低了那就是不合理,有权拒绝。

  以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为例子来具体分析拆迁补偿内容、拆迁补偿标准、合理拆迁补偿的判断。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 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有权选二选一,或者结合。

  1、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选择产权调换的,权益人可以争取相同地段按合法面积最低拆一还一(即1:1补偿,以房屋老旧就打个折之类的说法可以拒绝),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可以二选一,或者结合。

  1、货币补偿=房屋的重建成价+宅基地补偿;

  2、房屋置换,权益人可以争取相同地段按合法面积最低拆一还一;

  3、另外二者结合的,比如批准宅基地安置的,需要补偿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宅基地拆迁补偿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般地方政府官网会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每两三年会更新一次。

  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拆迁房屋的附属设施、装饰装修费、搬家补助费、临时过渡安置费等其他因拆迁而产生的必要费用,被拆迁人也可以主张。

  拆迁补偿,不论是补偿标准还是补偿内容(不论参考周边市场价还是重置成新加),都需要遵守一个大原则,那就是合理补偿——即不得因为征收拆迁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同时提示被拆迁人,基于拆迁维权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不懂的一定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失时机,错过了法定的维权时效。

楹在拆迁,庭上为民!

拆迁问题请随时追问。


楹庭专业企业征拆律师


没有最好的选择,只能根据被拆迁人的情况选择自己最优的补偿。给您举个例子,比如有存款的人,但是只有拆迁的一套房屋,选择安置房会更好一点。【当然也根据安置房的地理位置,房屋价格等等,综合考虑之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就好】。或者就是说有两套房屋的人选择货币补偿通常是最合适的,但也需要考虑上面提到的因素。总之,房子拆迁,无论是选择要钱还是要房子,都要注意所得的补偿,最终是否能够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能保障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只要能达到以上几点,选房子或要钱是没有实质差别的,至于是选房子还是要钱,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即可。


袁曼曼征地拆迁律师


从1987年至今, 我家的房产, 先后有四套被拆迁过 (我父亲名下一套、我名下三套), 一开始拆迁, 政府只有拆旧房换新房一种安置办法。后来又有了货币化安置的办法。说实话, 货币化安置这个办法, 操作简单、方便, 效率高、效果好。去年(2017年)的拆迁, 我们被拆迁户中的绝大多数, 选择了货币化安置的办法。


黄传新1


在房屋拆迁时,对于安置是选择要“房”呢?还是要“钱”呢?众所周知,棚户区改造各地实施最多的补偿方式就是给钱,给钱的原因想必也就只有一个就是比较简单。但也有很多人非常的困惑,对于补偿是要房还是要钱?实际对于这个问题应该说是怎么补偿才更划算?我们上面说到了,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要钱,另一种就是要房,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方式上都有这两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一般主要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不管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都要经过评估。最终双方部门达成一致之后签订补偿协议,需要搬迁的,拆迁方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及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一般主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般宅基地选择货币补偿的包括房子的补偿及宅基地的补偿,其中房子补偿标准是建筑重置成新价,宅基地的补偿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这两项的补偿标准则是按照当地所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在补偿方面还包括搬迁费、院落内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选择产权置换的,法律规定的最低原则是拆一补一,而对于不足部分征收时要以货币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对回迁的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安置过渡费。凯诺律师认为,两种补偿方式各有利弊,选择房屋置换的情况大多时都是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没有任何房子的音信,其次临时安置费、过渡费也都相对于来说较低,同时还有安置房质量等问题,这都会使很多人非常的苦恼,而选择货币补偿的,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不定,补偿评估往往会低,之后也会遇到难落实的情况。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哪种补偿,都应该首先要确保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被降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只要能够保障自己的生活,选房子或是要钱都是差不多的,被征收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货币,货币补偿有力阻止一些无资金实力的公司进入开发,所谓房屋补偿签了协议就搬迁,公司开发一但出了问题,搬迁户就成了受害人,几年十几年无着落。有的怕一辈子都无着落喽。我们这里呀就房屋补偿人搬出去了十几年,开发公司都没了,除了手里协议每年向政府要过度费,看不到未来喽。


扣哈就来了


棚改个人观点是要安置房,因为给现金补偿只会拉高当地的房价,许昌就是个例子,许昌去年棚改补偿现金,许昌房价从西区房价4000左右,东区5000左右拉升到现在西区8000左右,东区10000左右,一个三线城市的房价,或者自助选择,不要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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