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则公安微博引起网民的热议
微博下网友们精彩的评论留言
可以说是 “戏精附体” 脑洞大开
玩笑归玩笑
这些安全隐患可不能轻易忽视
近期,交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在路上有很多驾驶员在自己的爱车顶篷上、后挡风玻璃外和左右后视镜都贴上了各种颜色鲜艳、造型独特的玩偶!
蜘蛛侠、绿巨人、超人、小黄人、忍者神龟、葫芦娃七兄弟......车辆开过,各路英雄纷纷现身,路人及其他车主无不侧目。
那么这种玩偶是否可以放在车上呢?
答案是:
不可以!
汽车车身外安装玩偶装饰,属于对机动车外形的轻微改变。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200元罚款;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证记2分。
不仅交通法规不允许
这些可爱的小玩具
还会带来交通安全大隐患!
在车辆行驶中,尤其是在高速行驶时,车速快,阻力大,玩偶一旦脱落,可能对周边车辆及其他驾驶人造成伤害;
由于玩偶色彩鲜艳,容易吸引眼球,可能会引起其他驾驶员的关注,从而分散驾驶人注意力,一旦控制不好与前车的距离,容易发生追尾或者剐擦事故。
交警提醒大家,对这种在车身外放置玩偶等物体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将以警告和责令纠正为主,发现一例纠正一例,并会要求司机现场拆除,承诺不再安装。同时,也希望有在车顶放置玩偶的市民尽快自行自觉卸下,排除安全隐患,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编 辑:张铖虔
审 核:郭 钰
作 者:谢丽霞 何兴鹏
稿件来源:织金交警 police 毕节公安综合整理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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