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民事借贷被起诉,借款人无资产可执行,但借款人现在在摆地摊,法院对地摊货物可以执行吗?

时刻战斗的老兵


你把人家最后的路给绝了,那么那一天他无路可走会把你的生路也给绝了。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潇洒大土匪


我是在法言法,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例,放在这里分享一下,希望能够帮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张某夫妻二人,曲某开货车相向行驶,发生车祸,导致张某妻子双下肢截肢。张某提出民事赔偿,经协商,曲某赔偿张某50万元,当场给付20万元,剩余赔付款每年给付5万元,6年内给付完毕。此事发生在2015年,曲某除了在2016年如约给付5万元后,接下来的几年都不曾按时付款,后张某申请执行。经过核算,曲某实际给付15万元左右。经过了解,曲某有两名子女,老大在读大学,老二在读高中,发生车祸后,曲某无证驾驶货车,镇内送货为生。执行法官找曲某协商还款事项,曲某同意每年支付赔偿款2万元,分年中和年末两次支付,但是,申请人张某不同意,向执行法官提出,必须扣押曲某送货车辆,协商无果,执行法官无奈只能同意申请人张某的申请,扣押了曲某的车辆。

我认为,此件执行案件中,没有任何一位赢家,可是说是“三输”,原因如下:

一、申请执行人,“杀鸡取卵”,后续款项的履行遥遥无期

我在以前的问答中回答过相近的问题,我总会问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目的是什么。欠钱不还固然可恶,但是,需要债权人明确一点,不还钱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有钱而故意不还,那么,任何合法的手段都是可取的,因为不值得同情。如果债务人因为投资失败,因病等等原因导致不能还款的,我认为,要回欠款必然重要,但是,方式和方法应该保持一定的理性,不应该将债务人唯一的收入来源掐断。

回到题目,执行法官发现债务人在摆地摊,地摊货可以没收,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偿还债权人欠款,债权人可能当时能够得到部分欠款,但是,如此做可能导致的后果就是,债务人以后只能变成“老赖”了,因为,没有了经济来源,没有了赚钱还款的“希望”。

二、被执行人,“希望破灭”,后期无力履行法律规定的偿还义务

作为债务人,有违约债务时,应该多与债权人沟通,取得债权人谅解,定下长期还款计划,俗话说的:没钱有个话。我想,执行难的问题,应该能够获得申请人的谅解。如果债务人不存在恶意欠债不还的情况,仅仅因为一时的失败,导致的债务违约,生活中也是积极的努力赚钱,偿还债务的,不妨为所谓的“老赖”留条活路,给一个“希望”。毕竟任何一个人都不希望自己是“老赖”。

三、执行机关,“执行不能”,执行案件短期内无法执结

实践中,如果申请人提供了被申请人的财务信息,查证属实后,如果申请人强烈要求查封、扣押的,执行机构一般都同意,而作为被执行人也是无话可说的。但是,面对这种申请人“置气”式的执行要求,执行机关此案的结案期限,可预见的被无限置后了。可以预见的是,被执行人短期内是不会有盈余资金来履行偿还义务了,因为,唯一的生活来源被掐断。

给债权人、债务人的建议

作为债权人一定不要忘记自己的最终目的:挽回损失。要理性。做一个理性的人。

作为债务人一定不要忘记自己的法律责任:履行义务。要主动。做一个诚信的人。

我是在法言法,希望用我的法律知识服务更多的人,欢迎关注、评论和转发,有不妥之处,多多指正。

守望希望2020


律师大刘说法:请不要掐断对方的经济来源,不然一分钱也拿不到。

执行是一个很微妙的话题,就像企业重组一样,如果你把企业一竿子打死,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但是让他重组,你还有一定的希望。

一、从被执行人的角度分析。

既然被执行人没有跑路,选择通过自食其力摆地摊,那么对他自己而言,生活还有一定的希望,他想通过挣钱维持生计、偿还借款,这是一个好的方向。

在执行过程中,诚意非常重要,被执行人不放弃一丝一毫的挣钱机会,这样债权人收到钱的希望就更大。

二、对于执行人来讲,执行方法很重要。

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你发现了被执行人资产,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也要分情况,比如直接没收摆摊的货物,有种竭泽而渔的感觉,明明被执行人现在生活已步入正轨,你却断绝了他的希望。

比如被执行人欠你10万块钱,这些货物仅值1万元,你收到这1万元后,那9万元是真打水漂了。

在能找到人的情况下,给被执行人一次机会,就是给你自己一次机会。


刘律师Lawyer


借此 给全国父老乡亲提个醒:

俗话说

: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意思是 人跑了 房子跑不了。

如果 ,房子没有,没有还款的能力

。 无房无能力抵押, 假如给你的利息在高,不能借。

因为 放贷款 银行是专家, 如果没有抵押的贷款。

其次 靠 信誉。 如工作单位,如:连保。意思是两家或者三家绑在一起。互相担保,另外加上工作单位。

看看当今社会,看看银行在出款之前的管理事项。

民间百姓,值得学习。说掉天,不能借钱。

回归正传

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使借款人还钱。

借钱方没有能力,只有地摊货物。

地摊货物

很可能是借钱方的唯一出路,可能是一家人的食粮。

既然信任借款人,不能说一点关系没有,把款借出。

债权人

那就看看怎样能扶持借款人,咸鱼翻身,还清债务。

地摊货如果每天卖出,生活费外。还能还点债权人。

那是万福,不要逼迫,盼ta生意做大。还款只是时间问题,。

债权人如果有合理挣钱快的办法,可以指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给借款人推荐。让ta早日富裕,早日小康,早日发达 ,早日还清你的债务。



行人199075


法院可以对地摊货物进行执行,但是不一定会去执行。

首先,被执行人都已经摆地摊过日子了,处境相当堪忧。如果去执行,相当于断被执行人的生活来源,会激化矛盾。此矛盾包括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矛盾及被执行人与法院的矛盾,同时也可能出现被执行人与社会的矛盾。

其次,这种行为无异于杀鸡取卵,并且有可能远远达不到执行效果。地摊上的货物能满足执行标的吗?

如果法院要执行,也会采取柔和手段,如冻结账户。最强烈的手段也只是在一定期限内采取对其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拘留),而不会断了生路。


刑案辩护人


原则上地摊货物也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当然可以予以执行。但是,我并不建议对地摊货物申请执行。



如题所述,在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当中,债权人获得胜诉,但是债务人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也就是说,债权人虽然赢了诉讼却还是没能实现债权。随后,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在摆地摊,于是便想对地摊货物强制执行。那么,这样做是否可行呢?

我认为这样做并不可行。虽然债务人的地摊货物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确实可以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对非金钱财产的强制执行的方式,一般是对其进行拍卖、变卖,然后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拍卖费用以后,剩余款项再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权。试想,那些廉价的地摊货,能拍卖、变卖个多少价款?扣除有关费用后更是所剩无几了,对债权人实现债权是毫无裨益的。

当然,债权人和债务人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达成有关的和解协议,比如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将地摊货折抵多少债务转让给债权人。但是,债权人拿着这些地摊货能干什么?难道让他自己再去摆地摊卖货吗?显然这是很不现实的。

其实,这件事情可以这样解决。既然债务人在摆地摊,那么他就会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债权人可以将这条财产线索,提供给执行法院,让执行法院从这笔固定收入中,每月扣除一部分给债权人用于清偿债务。如此一来,岂不是既省事很多,又能更容易地实现债权?

综上所述,题目中所述方法并不具有可行性,反而还会把债务人逼上绝路。


冰焰


若我是债权人,我不会傻到让法院去执行借款人的地摊货物。

虽然说无资产可执行的情况下,都是债权人提供财产线索,法院才会去执行。

地摊货物,是可以作为财产被执行的,拍卖手续将非常繁琐。

既然借款人已经在摆地摊了,那么至少他是想要赚钱的,只有赚钱,才可能还钱。

若连货物都没有了,那么还钱才真是遥遥无期了。


金融犯罪辩护倪菁华


《民事借贷被起诉,借款人无资产可执行,但借款人现在在摆地摊,法院对地摊货物可以执行吗?》

01

有人问:

民事借贷被起诉,借款人无资产可执行,但借款人现在在摆地摊,法院对地摊货物可以执行吗?

关于这个问题,兄弟……

如果有人欠债不还,这种毫无法律观念,毫无诚信意识的人,就该跟他斗争到底,就要让他还钱……

现在社会风气太坏了,需要我们站出来,跟坏人坏事作斗争。

02

但是呢,我们也需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有些人欠债不还,不是有钱不还,故意耍赖……

而是他们真的没钱还,还不起,他们心里想还钱,但确实没钱,他们又不是孙悟空,又不会拔根毫毛,变出一堆钱来。

所以,有些人不还钱,是处于无奈,确实没钱,被迫当了老赖。

所以我们要把这种情况区别开来。

03

其次呢,那种故意不还钱的,当然依法处理了。

那种确实没钱还的,陈旭建议,高抬贵手,就算了。

你想啊,咱们借钱给人,一般都是认识,有点关系,甚至彼此印象不错,关系不错的人。

因为一点钱,就翻脸无情,这种事做出来,不太合适。

另外,我们也要想到,其他朋友看到我们为了一点钱就翻脸了,其他朋友怎么看我们?

别人欠我们钱,如果他真的还不起,你把他杀了,也没用。

但是,在你逼债的过程中,我们身边其他有钱的朋友,看到了我们的冷酷无情,我们就会失去这些朋友,说实话,得不偿失。

陈旭以前就借钱给朋友创业,可不是只借给朋友几百几千,是借给朋友好几万。

朋友做生意亏本,钱我就不要了。

本来朋友做生意亏本,已经倒霉了,作为债权人,你还去逼债,良心过得去吗?

就算你一心要钱,不怕逼死债务人,你不担心其他朋友们怎么看你?

做人,还是要讲义气,光明磊落的好!

04

一个人确实没钱,你打他,骂他,威胁送他坐牢,他就有钱了?

不可能,还是照样没钱。

别说威胁坐牢,就是把他枪毙,也没用。

反而暴露出来我们的冷酷无情,让有钱人心寒,以后没人愿意借钱给我们。


所以陈旭建议:如果借款人都穷的摆地摊了,作为债权人的你,就对借款人宣布,所欠债务一笔勾销,不要了。


你能借钱给对方,说白了彼此以前关系不错,对方落难了,就该帮对方一把,而不是雪上加霜。


有人说,陈旭你说的轻巧,借款人还不起债,就不要对方还债了,你自己能做到吗?

这话说得好!

有图有真相!请看上图……

陈旭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我借给朋友几万块钱,他后来做生意出了点事,还不起了。

在2017年,我就对他说,我借给他的几万块钱不要了,这笔账一笔勾销,你以后不欠我的钱了。


怎么样?陈旭做朋友够义气吧。

言行一致,说到做到,不放空炮!


屠龙有术


这个问题要从三个层面回答,

1,法律层面,

欠款人摆地摊,不违法,如果法院执行地摊东西,是违法的。

如果地摊东西,有能抵押价值,法院必须先查封,后拍卖。

如果地摊东西,只是欠款人能生活价值,即5O0以下,法院不能查封,这些东西与本案无关。

社会层面,

欠款人不是犯罪,有劳动权,同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讲究扶贫攻坚,社会兜底,欠款人已经到了摆摊地步,不能杀鸡取屎。

道德层面,

放款人不是一点责任没有,也不要成天老赖老赖的不离口,你不是什么好人,多是些寄生虫,大耳隆,执行不能,是专门绐你们的教训。


鄂罕牧营


如果这样对一个摆摊创业人去强制执行,估计对报复社会不远了?我就是一个负债的地摊人。我真心不想欠任何人的债。可惜创业失败了,导致欠债还不上,但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自己有没有要去逃避。是否想再次东山再起而翻身。如果是欠债者不是恶意逃避。只是目前没有执行能力罢了,就请各位债主给他机会翻身。应当给他适当的建议怎么去做才能赚钱。这样自己的债务早晚都会还清。相反如果债主不给债务人员翻身的机会。不给别人活路。别说最后自己一分钱要不到反而后货不堪设想……本人曾经负债六十多万。目前还有十万左右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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