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林口:无害化处理使用过的一次性防护用品

  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防护用品的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过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手套等),一定要先毁型,并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使用过的物品,采用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双袋双扎,做好标记,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林口:无害化处理使用过的一次性防护用品


林口:无害化处理使用过的一次性防护用品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请将使用后的口罩无害化处理(开水浇烫或喷洒酒精)后进行毁型处理(剪断带子及口罩部分),避免非法人员回收重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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