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兩位英國學者——莫提默•艾德勒和查爾斯•範多倫——寫作了《如何閱讀一本書》,告訴人們怎樣讀書才是有效的,有用的。
70年後,讀者仍然在追問“到底該怎樣讀書?”,卻不知道答案早已寫好。
當代生活節奏快,能擠出一些時間來讀書已經是不易,提高讀書效率成了很多人的追求。
於是,市面上出現了大把大把教你閱讀的暢銷書,這些書號稱在一個月內,甚至只花一星期、半小時,就能幫你提高閱讀速度,別人讀一本書的時間你能讀一百本,你在知識的海洋裡遊得歡快,卻找不到任何一句經世名言解決你當下的困境。
於是你說出了那句話——“讀書再多有什麼用?又不能當飯吃”。
就像別人吃一碗米飯的時間你吃一百碗,除了吃撐,用處不大。
提高讀書的效率不在於讀了多少書,而在於有多少書讀了之後,能成為你人生的一部分,讓你做最好的自己。
《如何閱讀一本書》就能告訴你,怎樣將讀過的書徹底消化,為你的人生助力。
1.不主動,怎麼能叫閱讀呢?
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樣,每次看到宣揚閱讀有多好多好的文章,我就一股雞血衝向腦門,恨不得一口氣讀完我收藏的書單,其實那些書單已經在我收藏夾裡不知道吃了多少灰。
等到我把要讀的書找出來,瞟一眼動輒三四位數的頁碼,掂量掂量知識的重量,剛打上的雞血就能消耗一半。
再等我雙手捧卷,集中精神讀上十幾頁,雞血差不多就消耗完了,眼睛盯著書,腦袋卻已經睡著了。
這樣讀書當然沒有好結果,不是因為沒有決心,而是因為動力不夠。平日裡激發出的動力,就像打了個激靈,不足以讓我們持久續航。
所以,《如何閱讀一本書》這樣說道:要成為一個主動閱讀的讀者。
這裡的“主動“指的是你已經清楚知道,你讀書的目的是什麼。
主動閱讀一本書是成為一個好讀者邁出的第一步,作為讀者的我們要記得兩件事:
① 閱讀可以是一件多少主動的事
② 閱讀越主動,效果就越好
一本好書就是一位好老師,作為學生,讀者要主動接收老師傳授的知識。
2.讀書的目的不只在於增加知識
“我沒少讀書,怎麼老是記不住呢?”
我們只是平凡的芸芸眾生,真沒幾個有過目不忘的本事。如果總目光侷限於那些關於知識的隻言片語,閱讀的好處會離讀者越來越遠。
前面說了,書,就是讀者的老師。學生向與他水平相當的老師學習,老師教的東西不會很難,學起來挺輕鬆,但除了擴大原有知識的廣度,也就沒有其他好處了,學生的水平只能原地踏步;而向比學生水平高的老師學習,雖然會遇到一些困難,但是學生能獲得真正意義上的提高。
《如何閱讀一本書》這樣說道,相比於獲得資訊的閱讀,理解性的閱讀更重要,而理解性的閱讀,就是讀比自己水平高的書。
單純為了獲得知識而閱讀,無異於接受填鴨式教學,習慣了這種教學方法,學生離不開老師,無法在沒有老師的幫助下提升自我。
嘗試著挑戰有難度的書,讀者的閱讀之路會走得更遠更廣。
3.修煉只屬於你的閱讀技巧
老話說得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把本書中學到的閱讀技巧用到自己身上,才算是完成了讀這本書的最後一步。
讀者在實踐中增進理解,結合自己的閱讀特點,把技巧內化成為自己的,在今後的閱讀中不斷改善,《如何閱讀一本書》才算完成了它的使命。
在我看來,在閱讀中,讀者與作者產生溝通是最重要的,這不是說真的要與作者面對面交流,而是要儘量瞭解作者的想法,然後客觀評判。
我總結了以下幾點:
①找出書中關鍵詞,理解作者給關鍵詞賦予的含義。
在強調主旨之外,關鍵詞是比主旨句子或段落,更能體現作者的創作意圖。而有時候,一個詞不只有一種意思,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有這樣的經驗,同樣一個詞語在不同的句子中,產生不同的含義。因此,理解作者想用這個關鍵詞,說什麼樣的道理就很重要了。
②粗淺的閱讀
有時候,擺在面前的書不值得讀者花費精力去讀。從目錄、序言大致看看這本書講了什麼,然後翻幾章讀一讀,這本書到底值不值得讀,讀者心裡就有數了。
③公正的評判
完整的瞭解一件事,才有資格做出判斷,讀書也是一樣。我想作者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他的讀者站起來說:“雖然我不知道你在講什麼,但我認為你說的不對。”
最後我想說的是,堅持閱讀的人,運氣肯定不會太差。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能再一次激發出閱讀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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