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商鋪不能正常經營了,還交房租嗎?房東要保證房屋可以正常經營?

天外天下凡間


其實這個有點道德綁架,我認為沒有必須要減免房租的理,但可以和房東商量一起應付苦難,你現在是虧錢了,但你也有賺錢的時候啊,這個和買房只能漲,一降就去砸售樓處一個道理,砸售樓處屬於違法行為,但要求房東非要免租或降低租金屬於道德問題


阿峰有話說


我認為能問這兩個問題的人太幼稚了,根本不像做生意的人。別人買商鋪用來出租,為了就是投資賺錢的;而個體老闆租商鋪做生意,目的都是為了賺錢,所以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賺錢而來的,所以只要明白這個道理你這個兩個問題就很容易解答了。

商鋪不能正常經營了,還交房租嗎?

答案是肯定需要

近期由於疫情事件,導致很多店家無法政策營業,從而各地鼓勵對於特殊期間的鋪租進行減免或者免收租金,消息一處市場熱了起來,成為大家的熱門話題。

從有些租客以為在這個特殊期間,自己租的商鋪又沒有正常經營,心裡想著是不是可以不用交租金,讓房東免交租金呢?

如果真有這個想法的人,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商鋪已經租給你了,只要按時交租,商鋪使用權已經在租客手中了,所以租客經不經營是租客的事,即使租客由於特殊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經營的,每個月商鋪的租金肯定還是要正常交租的,這一點是肯定的。

類似租房一樣,你跟房東簽訂了租房合同,房子已經租給你之後,住不住是你的事,反正只要你還在租房的話,合同有效的話,每個月租金是需要交的,儘管你一年都不住,這個房租同樣也是要交租的。

當然有特殊情況之下,類似現在疫情高峰期,導致很多店家無法正常經營,而這個時候房東考慮到減輕租客的負擔,可以減免或者免收商鋪租金,這個需要協商的,只要房東同意減租金或者直接免收租金,商鋪租金是可以不用交了。

房東要保證房屋可以正常經營?

房東是肯定可以保障商鋪可以經營,至於商鋪如果由於特殊情況,導致經營者無法正常經營,這是租客自己的事,房東只要保障商鋪可以正常經營的條件即可。

比如說商鋪由於設計違規,導致租客不能正常經營的;或者商鋪水電不通,導致經營者無法經營的,這些都是房東自己的事,肯定是可以房東出面處理,在這期間耽誤無法正常經營的,肯定是要求房東免租金,如果造成損失的,肯定也是要求房東賠償。

至於商鋪一切正常,商鋪是可以正常經營的,而由於一些特殊原因,比如說當前疫情嚴重,大家都不出門;還有就是現在政策不給開門正常經營,這些都是特殊情況,房東也是無法保障經營者可以正常經營的,一定要跟政策走,不能強制性開業經營。

當然遇到一些特殊情況導致經營者無法正常經營的,這個時候經營者可以跟房東協商,考慮免租金或者減少租金等,只要兩者協商好了,等特殊情況過後,商鋪可以正常經營了,租金再度恢復正常交租。

彙總

商鋪已經租個租客了,每個月肯定就是需要交租金的,不管經營者是否正常營業,除非商鋪問題,導致無法營業的,這種情況是房東責任,可以要求減免;除此之外,其他特殊情況,兩者之間共同協商,對你我他的辦法都是最好的方法就是最佳方法。


老金財經


這個話題最近炒得很熱。這次因為疫情的緣故,很多店鋪關門歇業,損失慘重。房東是否有責任免房租,眾說紛紜,爭論激烈。

在此我說說自己的看法:

首先要說,房東沒有免除房租的義務,這個是前提,不容置疑。

現在的商業,有契約精神是前提,重合同守信用。所以,房東免房租是情分,不免是本分,不能搞道德綁架。

試問一下,像疫情這樣的非常時期因為無法經營就可以要求房東免房租,那麼,生意好的時候,你給房東多交房租了嗎?

所以,房東沒有義務必須保證租客正常經營。經商是有風險的,風險應該由自己承擔,不應該轉嫁損失。

至於這個協會那個協會的減免租金的倡議書,只是一種倡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執不執行取決於房東自己。

其實,很多房東都是靠著房租還房貸,他們也難,房東這面給你免房租了,那面銀行給房東免房貸嗎?

非常時期,大家都是受害者,何必把你的傷害轉嫁給另一個受害者呢?

當然,租客真有客觀困難的話,可以和房東好好商量,通情達理的房東會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免不免,免多長時間,來幫租客度過難關。

畢竟房東和租客是互惠互利的關係,現在的店鋪不好租,一旦租客經營不下去退場了,房東也不容易找到下家。

綜上所述,房租免不免租看房東自己的意願,免是情分,不免是本分,凡事好商量,千萬不要搞道德綁架!


李中東


商業地產運營了20多年,你提的兩個問題可以幫你解答。

第1個問題:商鋪不能正常經營了,是否需要交房租?

核心要看是因為什麼原因而導致商鋪不能正常經營。一般商鋪不能正常經營的原因可以歸為以下幾類:

由於出租方的原因

比如一鋪兩租;房屋質量問題;水電供應等必備條件達不到;還有其他亂七八糟的原因。

協議上有約定更不用說了,即使協議上沒約定,只要是出租方造成的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經營,租戶不但可以去談判租金,甚至可以聲索賠償。

出租戶自己的原因,

周邊競爭者多了;討債的封門了;股東打仗了;凡由出租戶自身原因造成的無法正常經營,原則上該交的錢一分不能少。

如果想要出租方給予照顧,租戶必須得說出一個讓對方接受的理由。比如品牌超群、合作良好,是有可能爭取到一些善待,但照顧是客氣,不照顧是本分。

不可抗力造成的原因,

地震洪水火災戰爭,造成根本沒法做生意,大家都是受害者,也不是任意一方造成的。這種情況只能各方自認倒黴,即便合同上沒簽訂相關條款,按國家有關法規,出租方多數也無法追索租金,商家的經營損失,也只能自己背。

意外情況造成的原因,

門口修路封閉了;掃黑除惡部分行業暫停了;房屋拆遷了;包括這次大規模疫情人員流動凍結了。這種情況比較複雜,從法律角度上講,合同上有明確約定出租方是可以強制收租的,尤其是私人業主彈性更低一些。

如果是商業企業,比如商場、綜合體等等,這當中就有個皮與毛的關係。也不要以為房東都是周扒皮,商家生意做不下去,倒掉死掉,對商場運營方來說又要啟動招商期,店面也存在空置期,而且面臨其中可能產生的的很多糾紛。

尤其是一個商場,也會顧及自身在行業中的口碑,如果商家意見比較集中,管理方往往會酌情考慮。面對這次疫情,從我們企業主導運營的三個商場而言,減租免租,已不可避免。

這不單單是運營的管理問題,這是與全體同胞一起共赴國難的態度問題。

當然具體的政策與幅度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權衡,與商家進行交流,取得相互理解的共識,畢竟損失的最大承擔方還是大企業。

第2個問題,到這裡其實已經順便回答了。

再說的明確一點就是,房東應該在國家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範圍之內保證房屋可以正常經營,超出這個範圍,房東是沒有義務的。

…………………………………………………………………………我是 商業地產運營20年,頭部金融企業合夥人。嚴肅財商,有趣解讀。


玄同商道


商鋪不能正常經營了,因為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出現了很多這樣的情況,其實,不是房東的因素的情況下,還要看合同裡邊,怎麼約定的,按照正常的情況下,房租是要正常繳納的,因為這不屬於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在合同當中,有沒有約定不可抗力的因素,不可抗力的因素都包括哪些?

主要是指自然災害,地震、水災、旱災等,後者如戰爭、政府禁令、罷工等,實際上,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均未將意外事件作為免責條件,也就是說,要看你們合同裡面有沒有約定這些事情,如果沒有進行約定,房東是沒有義務給你免房租的,即使有一些願意給你免房租,也是出於人情,人性,各方面的保護等等,甚至擴大影響力,為了今後更好地工作,而提供的,房租減免的政策等等,個人房東,能做到這一點的不多,最近,很多商場,都已經做了一些免房租的政策,這都是公司行為。

正常經營,一般是指硬性條件,比如說,連著下了半個月的雨,你沒有生意,是不是也要要求房東給你降房租,比如說,因為你自己的因素,而關門沒有經營,是不是也要房東給你,降房租,房東給你提供的條件,是一個房子,之後房子,屬於合法的性質,那麼你們之間的租賃合同,就在保護範圍之內,給你降房租,那是人情,不降房租那是自然,期待你遇到好人,不過可遇而不可求。



樂福居


商鋪不能正常經營了,還交房租嗎?我只能告訴你你想多了,那是不可能的。你跟銀行打電話說現在是非常時期不能上班沒錢,你看銀行答不答應你,那肯定不行的,如果是延期交,跟房東商量一下,應該是可以的,不交肯定是不行的,除非你不開店了!現在很少房東說不能正常營業免租的!

前幾天我也是跟他說現在不能正常營業,能不能少點或者免租,他說我的房子憑什麼跟你免租,你租就租不租也沒關係的,你平常生意好時侯你怎麼沒有多給我啊,再說銀行也沒有跟我少啊等等,你說不交怎麼可能。

房東房屋他只保證你能經營,誰還管你什麼原因導致不能經營的,你不欠他房租就行了,現在發生這個情況誰都不願意看到的,房租太貴了的,我相信現在應該很多房租都沒有交就倒閉的。看你怎麼選擇,如果實在是太貴交不了那就停業了吧,現在是真沒辦法,我跟你一樣沒辦法營業。


俠行角落


你應該這麼想,你租房子是做生意養家餬口,房東出租房子也是一筆生意養家餬口,大家都是為了養家,你生意好賺錢了也不會多給房東錢,憑什麼生意不好了,不能營業了要要求房東免租呢?

就算疫情是不可抗力,合約接觸,你也應該將店鋪整出來,然後完整的交給房東。

說白了,災難面前人人平等,簽訂合同時就要考慮到可能得虧損,如果沒有承擔虧損的勇氣,即使難關過去,你再去租房,如果其他房東知道你有這樣的經歷九成九沒人願意與你合作。


風揚實戰


商鋪不能正常經營了,還交房租嗎?

這個話題最幾天有點熱。先是萬達商管集團等大的企業主動免除業主部分租金,後有某市住房租賃行業協會發布《致全市業主(房東)的減租倡議書》,《倡議書》稱,協會代表全市所有住房租賃行業經營業主向房東號召主動減租,後其他地方陸續響應。好象不免(減)房租的人不厚道似的。

第一、看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是否有遇不可抗力免租金的條款。如果有,按約定執行,如果沒有,必須正常支付租金,否則就屬違約,房東索要房租是天經地義的事,甚至可以通過法律途徑。

第二、是否免房租是房東的權利。商戶不能正常經營受到損失是事實,但誰的損失誰承擔,市場經濟,這是最起碼的常識,憑什麼讓房東為商戶買單?契約社會,不能搞道德綁架,否則就是耍流氓。

第三、房東是要保證房屋可以正常經營,這個沒錯,只要房屋質量合格,經營必須的水電氣供應沒問題,一般認為房屋可以正常經營。受肺炎疫情影響沒有客戶,與房屋是否可以正常經營沒有關係。

總結:如果合同沒約定,不免是天經地義的,免了,那是房東高風亮節。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金典財稅


商鋪不能正常經營,要看是什麼原因。

如果是因為房東的原因,造成商鋪無法經營,則不應該收房租。如果是因為租戶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經營,則還是要交租金的。其他原因與不可抗力,則需要根據合同具體確定。

一般來說房東應該保證房屋可以正常經營,但由於租戶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顯然房東也不應該承擔這個責任。

當前武漢肺炎疫情也造成了商鋪無法經營的情況。很多租戶也呼籲房東免租。包括萬達等眾多企業也聲稱要為旗下商鋪在二月份免租,其中萬達免租金額可能接近四十億元。


而這幾天西貝莜麵老闆則說業主免租是應該的,因為不能經營不是西貝的問題,是業主不讓西貝繼續經營。

這種邏輯就有些問題,因為也不是萬達等業主不讓商鋪繼續經營,而是疫情防治的需要,政府的要求或者全社會、附近居民的要求,一定要把責任推到業主身上也不合適。

當前的局面,只能說全社會各方面都應該共同承擔損失,政府減免稅收、業主和租戶共同承擔損失,商議減免租金。

像萬達這種直接免租當然是值得稱讚的,但業主也都是經營企業,自身也有財務壓力,未必都如萬達般財大氣粗,有些還是二房東,根本沒有能力完全免租。

疫情當前,每個人都會有損失,只能共同承擔,共克時艱。


上林院


疫情防控期間,不能正常營業,房東是否給減租金,這是租賃雙方能否“換位思考、相互理解與體諒”的事兒。不能一概而論,還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____:

一,房東要考慮租金與自己的還貸金額,如果二相對等或租金還不足以還貸,就沒法減了,如果租金多於貸款,房東為長期合作,也許會考慮減租,當然,也得看雙方平常相處的關係怎麼樣了。

二,租戶不可道德綁架。看合同中不可抗條款的協議內容,如果沒有相關協定,也可以向房東提出請求,進行協商。提不提在你,成不成在他,想法兒要通透。

三,作為房東,也應有些體諒精神,必競和氣生財。

四,作為租戶,也需理解房東,你必竟佔用著人家的房子,做生意總有賠賺,搞經營需要有一定的精神向度。

五,做為吃瓜群眾,也無需多議論,因為哪種情況跟哪種情況都不一樣。不要一聽閒言,就立即激惹起來,這樣很淺薄,也不是和諧社會應有的思維。

六,做生意,相互體諒,肯讓利,就是積德,德就是財,德與財是一件事的二面,二者‘’相是‘’,如果能想通嘍,二者又有什麼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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