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7 商周古國——呂國,國君世代周室任職,制定周朝第一法典《呂刑》

呂國為姜姓,上古部落首領神農氏炎帝居姜水流域,以水名姜為姓,後來姜姓族人分化出“四嶽”,呂姓族落為其中一支。古呂國在夏商時就已存在,姜太公呂尚就來自古呂國,戰國末年的呂不韋也是呂國後裔。《史記》記載:“

太公望呂尚者,其先祖嘗為四嶽,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際 封於呂。”意思是姜太公呂尚,其先祖曾經為四嶽,助禹治水有功,虞夏時被封於呂。

商周古國——呂國,國君世代周室任職,制定周朝第一法典《呂刑》

至於古呂國的初封地,據唐《括地誌》雲:“古呂城在鄧州南陽縣西三十里,呂尚先祖封。”也就是今天的河南南陽市一帶。故而凡呂姓之人,皆知“天下呂姓,源自南陽”之言。

呂國作為一個經歷上古幾代的古老方國,經數次天下易主而不滅國,也算是一個奇蹟。不說其它,單說在商朝末年改朝換代的交替之際,呂國又一次成功站對了方向,與周結為同盟,一起參與滅商,得以在周朝建立後再次延續國祚,並世代受到周王室的重用。

商周古國——呂國,國君世代周室任職,制定周朝第一法典《呂刑》

呂國在周穆王時期為周王室做了件名垂青史的大事——為周朝制定刑法,史稱《呂刑》,它堪稱周朝的第一部有系統的完整刑法,該刑法完整到何重程度?據上世紀70年代出土的西周晚期青銅器“訓匜(yí)”( 匜為西周時期的一種盛水器,《左傳》記載有“奉匜沃盥”之禮,即古代貴族接待賓客洗手的禮節),其銘文堪稱中國有史以來的第一篇“判決書”,相信學法律的人都知道。銘文詳盡敘述了一位執法人員根據《呂刑》以嚴格的訴訟程序處理了一樁“下屬誣告上司”的案子,被判下屬鞭笞五百下,罰金三百寽,並寫下結案書。

商周古國——呂國,國君世代周室任職,制定周朝第一法典《呂刑》

小小呂國也因為《呂刑》名氣和威望大增。那為什麼周朝的刑法由名不見經傳且又不是同宗的呂國來制定呢?原來周穆王時期,當時的呂侯任周朝的大司冠(相當於現在的司法部長),近水樓臺先得月嘛。《史記·周本紀》中說,“昭王之時,王道微缺”,周穆王為了維護周王室的統治地位,令大司寇呂侯制定新的法令,呂侯廢除舊法酷行,以“以德配天,明德慎罰”為立法原則,制定《呂刑》大小刑法三千條。

商周古國——呂國,國君世代周室任職,制定周朝第一法典《呂刑》

呂國大約在春秋時被楚國攻滅,但並沒有亡國,呂國王族被分散,其中一支遷到了河南以東,繼續國祚,後淪為楚國的附屬國,史稱東呂,但不久被宋國兼併,成了宋國的邑。據《左傳-成公七年》記載:“楚圍宋之役,子重請取於申、呂以為賞田,王許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呂所以邑也,是以為賦,以御北方。若取之,是無申、呂也。”說得是公元前583年,楚國攻打宋國,包圍了宋地,楚國令尹子重向楚共王請求賞賜申地、呂地作為他的封邑,楚共王同意,卻遭到申公巫臣的反對,理由是申呂兩地是用來抵禦北方的重要城邑,不可以讓私人佔有它。

商周古國——呂國,國君世代周室任職,制定周朝第一法典《呂刑》

從以上得知,當時的呂國不但已經成了宋國的重要城邑,而且楚國也想佔有它用來徵發兵賦,作為抵禦北方強敵的根據地。

呂國亡國後,其子孫以國為氏,稱呂氏,呂姓不但是一個古老的姓氏,也是中國的大姓,《百家姓》排名第二十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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