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含山縣房管局關於對購房人購買商品房防範風險的溫馨提示

含山縣房管局關於對購房人購買商品房防範風險的溫馨提示

根據《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馬鞍山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等相關條款規定,現將購房人購買商品房防範風險相關事項溫馨提示如下:

一、市民在預購商品房時,一定要查看您所購買的商品房是否已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否已公佈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預購時,請將購房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直接匯入指定的監管銀行設立的監管賬戶,不允許將首付款等購房款直接交到開發企業手中或其基本賬戶上。如使用POS機劃轉購房款的要在搞清POS機確實已綁定監管銀行設定的監管賬號前提下進行劃轉,監管賬號位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左下角。

二、開發企業與購房人自簽約商品房預售合同之日起30日內,應到行政服務中心房管局窗口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手續。超過30日沒有備案的,購房人應及時投訴到房管等相關部門。

三、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開發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發放VIP卡、排號、認籌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付款等性質的費用。

四、商品房預售資金(包括商品房的定金、首付款、預付款、購房全款、按揭貸款等)必須全部存入監管資金專用賬戶,開發企業支取使用監管資金需經房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審批拔付後,必須用於被監管項目有關的工程建設,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以上提示請廣大市民互相宣傳告知,自覺遵守,防範風險,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投訴電話:4332339

含山縣房地產管理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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