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手機微信裡有一條關於2018年政府調低取暖費的虛假“通知”被大量傳播轉發,給社會造成了較為惡劣的影響。
虛假“通知”原文如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20180826號文件,2018年度取暖費調整,每平方米由3.61元調整為2.1元。取暖期10月24號至4月25號。為防止供熱公司亂收費,請互相轉發,讓大家看到,市民一定要拒絕交高價費,千萬別先交費,否則退不回來,應降到省裡文件規定的2.1元時再交。看到者請轉發。不明白的直接諮詢市供熱辦的張科長,電話:1393451705,大家一起努力一定會重視起來的。”
編造傳播謠言和虛假信息屬於違法行為,希望廣大網友不要輕信、傳播謠言和虛假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制定和調整關係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價格(包括城鎮集中供熱價格),必須嚴格履行定調價法定程序,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按照現行《自治區政府定價目錄》規定,供熱價格定調價權限由自治區授權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縣人民政府管理。
閱讀更多 網信內蒙古 的文章
關鍵字: 虛假 微信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