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基層動態】肅州區人民檢察院深化檢調對接為36名農民工討薪2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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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检调对接为36名农民工讨薪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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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检调对接为36名农民工讨薪26万余元
【基层动态】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检调对接为36名农民工讨薪26万余元

2019年10月17日下午,由肅州區人民檢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和農民工代表共同向肅州區人民檢察院送上了“辦案注真情,司法有溫度”的錦旗,對肅州區人民檢察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積極化解欠薪糾紛,既為農民工追回勞動報酬,又保障用工者合法權益的人性化辦案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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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肖某某分別承包了酒泉市某某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玉米加工生產線車間及附屬工程、酒泉市某某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冷庫工程。工程完工清算以後,發包方向肖某某支付了全部工程款,肖某某在支付材料款和部分工人工資以後,將剩餘工程款用於清償個人債務,對賀某某、陳某某等36名工人的工資共計26.745萬元不予支付。2019年7月11日,經肅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支付後,肖某某仍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2019年9月5日,酒泉市公安局肅州分局對肖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一案立案偵查,9月29日肖某某被抓獲歸案並刑事拘留,10月1日肖某某家人代付15名工人工資94740元。10月6日酒泉市公安局肅州分局提請肅州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承辦檢察官認真審查了案卷,逐筆核對了36名工人的工資,依法訊問了肖某某,聽取了農民工代表賀某某的意見,在瞭解到本案36名農民工跟隨肖某某務工多年,雙方有多年合作經歷,欠薪是因為肖某某將工程款用於清償個人債務後又在新疆等地承包工程導致資金緊張所致。辦案人向肖某某詳細講解了法律及司法解釋關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相關規定和司法實踐中關於該類案件的處理方式,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向肖某某講明瞭利害關係,使肖某某打消了思想顧慮,轉變了僥倖心理,下定決心要積極籌錢支付農民工工資,並向辦案人告知了家人的電話,請求辦案人轉告自己家人代為支付農民工工資。提訊結束後,辦案人第一時間聯繫了肖某某家人,轉告了肖某某的要求,並告知了檢察機關審查逮捕環節的辦案期限,教育肖某某家人積極支付農民工工資。在該案審查逮捕期間,辦案人一直與公安機關、肖某某家人及農民工代表保持聯繫和溝通,及時掌握支付進度,截止該案審查逮捕期限的最後一天,肖某某家人全額支付了剩餘21名農民工工資17.271萬元,全案36名被欠薪農民工均出具了諒解書,要求司法機關對肖某某從輕處理。

肅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認定肖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但在審查逮捕期間由家人積極籌措資金全額支付36名勞動者勞動報酬,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社會矛盾已經化解,受損社會關係已經修復,且肖某某自願認罪認罰,無逮捕必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之規定,對肖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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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某表示,檢察機關“作風優良、廉潔自律、理性司法、真情感人”的作風讓自己真切感受到法律也是有溫度的。今後的工作中,不僅要以案為戒,依法經營,還要以案釋法,做一名普法者,向自己身邊的用工者普及法律及司法解釋關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相關規定,努力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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