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 夫妻異地分居十多年,丈夫長期“失聯”,妻子想要離婚,難

視力殘疾的李女士(化名)與丈夫王某(化名)感情破裂、異地分居十多年。李女士想要離婚,而王某卻長期“失聯”。李女士到底該如何結束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呢?

夫妻異地分居十多年,丈夫長期“失聯”,妻子想要離婚,難

李女士介紹,1998年,她與儀徵人王某結婚,第二年孩子出生。此後,王某沉迷賭博,對家庭不管不問。身心俱疲的李女士帶著兒子離家出走,到南京盲人按摩院打工,獨自撫養孩子長大。李女士說,丈夫是個賭徒,沒給過孩子一分錢,家裡太窮了,她是個盲人,不得不到南京找工作,照顧孩子。

十多年間,王某從未聯繫過母子倆,也沒盡到對孩子的撫養義務。三年前,李女士決定離婚,但始終聯繫不上王某。李女士說,之前起訴過,可就是聯繫不上,考慮到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就撤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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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李女士向儀徵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律師指出,我國《婚姻法》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准予離婚,但李女士必須證明自己符合離婚條件。儀徵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錢娟介紹,李女士的兒子陪同媽媽前來起訴,向法院反映父親常年不在家的狀況,也通過爺爺叔叔詢問,都聯繫不上王某。

在核實情況後,律師向法院起訴。法官建議李女士走公告程序,證明王某失聯。而承辦律師考慮到公告程序費用高且耗時長,建議法官到當地走訪調查。錢娟介紹,可以對當地的村委會,以及周圍鄰居做調查走訪,也請法院去核實這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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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多方調查,法官確認了兩人分居多年、感情破裂的事實,最終判決離婚。對此,李女士非常感謝律師的幫助。

律師建議:如果夫妻雙方感情不和要求離婚,應儘量協商解決,避免給未成年人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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