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被業主解聘 物業經理帶小區資料「失聯」

物業公司被業主解聘 物業經理帶小區資料“失聯”

8月1日,寶雞市中山西路46號院小區業主向華商報反映,小區物業經理齊某“失聯”,並帶走小區各種資料和前期交納的費用。金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中心表示,該物業公司未備案,建議業主報警。

服務不好 業主炒物業魷魚

昨日中午,華商報記者來到該小區,小區門房已經無物業人員值守。業主王女士介紹,小區共有兩棟多層住宅樓,88戶業主,在2004年小區建成投入使用時,開發商就指定寶雞市隆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服務管理,今年6月底,小區業委會將隆泰物業解聘,並協定在7月30日,與小區業委會完成手續交接。

對於為何要解僱物業公司,小區業主周先生向記者介紹,隆泰物業進駐小區近15年來,只知道收錢,不知道服務,而且物業費還要不停地漲。“小區雖然不是大型小區,可物業公司也不能只派一位70餘歲的老人來服務吧!”周先生說,看門的老師傅年紀已大,幹活已經力不從心。業主劉女士說,從小區的衛生、綠化來看,都比不上週邊的小區,所以經小區全體業主簽名,對該物業公司進行了解聘。

約好手續交割 卻聯繫不到經理

按照之前約定的7月30日交接時間已到,而該物業公司經理齊某的電話一直無法接通,人也找不到,公司也沒有委派其他工作人員來進行處理。齊某的行為引起業主擔憂,因為之前交的物業費、垃圾費等數千元的費用還在齊某手裡。

“小區的各種資料還在齊某的手中,沒有這些資料,業主無法交納水、電等相關費用。”小區業主說,如果在8月15日之前齊某還不出現,小區恐怕就要斷水斷電了。業主找到公司討要說法,工作人員告知業主,公司也找不到這名經理。

對此,華商報記者對寶雞市隆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了採訪,該公司一名工作人員稱,他們也聯繫不上齊經理,可能回老家了,她建議業主們再等等,經理回來後,會妥善處理好交接手續。

隨後,記者聯繫到金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中心,該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經查寶雞市隆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相關法規在金臺區備案,中心目前無法對其進行處置,建議業主向公安機關報案。(華商報 記者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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