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二十五章》中说: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段话讲得非常深刻,可以说是全书最为关键的一处,需要我们特别留意。
1 为什么人与天地同“大”?
老子首先提出四种“大”,“大”代表人无法想象,无法用理智或感觉去把握。
道是“大”的,没有问题;天、地很“大”,也没有问题;但人的“大”在什么地方呢?
一个人顶多身长七尺,了不起长得胖一点而已,有什么“大”呢?
这里的人“大”,所指的是人有一种内在的潜能,可以提升到领悟“道”的程度。
这种内在的潜能,就叫做“智慧的力量”,人之所以“大”,就在于拥有这种力量。
因此才说,存在界有四种大,人在其中占一种。
老子对于人的肯定,由此可见。
2 天地间最根本的规则
接下来的四句话,要真正弄懂并不容易。
首先,“人法地”。
人活在地上,要按照“地”所提供的生存条件活下去。
这就是那句俗话所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我住在山上,就从山里取得各种生活资源;住在海边,就从海里获得生存资源。
人类活在地球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从周围地理环境所给予的生存条件中取法,才能够活下去。
这就叫“人法地”。
第二个,“地法天”。
地指地理,天是指天时,也就是春夏秋冬。
地上万物的生发和成长,要靠春夏秋冬的季节转换及风雨雷电的相互配合。
风调雨顺,万物才能够生长。
一个地方如果雨水多,草木就茂盛;雨水少,就变成沙漠。
这叫做地理环境受到天时的影响。
第三个,“天法道”。
天时也遵循一定的规则,即天也需要来源。
这个规则是什么?
答案就是“道”。
天所取法的是“道”,这个最根本的规则,就是要保持平衡,保持常态,保持恒久。
3 “自然”的真正含义
“人法地”可以保障人的生存,并学习合宜的生活法则;
“地法天”在于地理要受到天时的影响;
“天法道”则是为天找到最根本的依据。
再看最后一个,“道法自然”,问题就来了。
有人把它翻译成:“道”所取法的是自然界。
这种解释显然是说不通的,为什么?
如果这里的“自然”是指“自然界”的意思,那么,什么是“自然界”?
“自然界”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天地万物。
换句话说,天地万物就是大自然。
人法天地,天地法道,道又回过头来法天地,这不是循环论证吗?
这怎么能说得通呢?
事实上,“自然”一词在《道德经》中共出现五次,没有一次是指“自然界”。
那么老子所说的“自然”,究竟是什么意思?
道所取法的“自然”,应当是自己如此的状态。
意即,“道法自然”的真正含义是:道所取法的是自己如此的状态。
道的“自己如此的状态”是什么样子?
就是“无为”,什么都没做;同时又“无不为”,到最后所有该做的都做完了。
4 真正持久的奥秘
我们可以再看另外一章的例子。
《道德经·二十三章》,其中也提到“自然”: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意思是:少说话,才合乎自己如此的状态。
所以狂风不会持续吹一个早上,暴雨不会持续下一整天。
是谁造成这样的现象呢?是天地。
连天地的特殊运作都不能持久,何况人呢?
这一段中,老子建议我们少说话。
很多话保留不说,不但对别人没有损失,而且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困扰。
西方有一句民谚:“话说得愈多,误会愈深。”
不说话反而没有误会。
最好的辩论是沉默,一句话不说,反而口才过人;
口若悬河,话如流水,有时却比不上沉默的力量。
说到这里,我想起有个小故事:
一个老太太一天到晚都不说话,别人问她为什么不开口呢?
老太太回答说:
“我小时候就知道一件事,一个人活在世界上说的话有个限度,把话全部说完就死了。”
说话是人的一种特殊能力,少说话,才合乎自己如此的状态。
为什么呢?
因为“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終日”,狂风不会一直吹,暴雨不会一直下,说明什么?
狂风暴雨是天地造成的现象,天地是比人更高的层次,天地造成的现象都不能持久,何况是人呢?
老子认为,任何现象在自然界里出现,一定是平常的、稳定的最持久,狂风暴雨是特殊现象,特殊现象都不能持久;
因此,人的一切也应该维持在一种平常、平淡、平凡的状态,做任何事都不要有超越常规的行为,才能够真正持久。
也就是说,宇宙万物连人在内,若是做到维持“自己如此的状态”,没有任何额外的意念和欲望,就是与“道”同行;
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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