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389,604股(其中583,391,692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含嘉化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划转至担保及信托专户的13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余18,997,912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限为自新增股份登记日起至36个月届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4%。嘉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建红女 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8,765,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9%。

截至本公告日,嘉化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担保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27,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28%,占公司总股本的22.82%。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2020年1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通知,嘉化集团于2020年1月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控股股东嘉化集团累计质押/担保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担保股份情况如下: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嘉化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担保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27,000,000股(包含嘉化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划转至担保及信托专户的13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28%,占公司总股本的22.82%。其中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有6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6%,占公司总股本的4.19%,对应融资余额30,000万元;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有132,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91%,占公司总股本的9.21%,对应融资余额50,000万元。

2、嘉化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其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股票红利等。嘉化集团具备可靠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

3、嘉化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嘉化集团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若嘉化集团已质押的公司股份出现预警风险时,嘉化集团会立即采取提前办理部分回购交易业务以降低质押风险,或相应增加股票质押数额以降低质押风险等积极措施予以应对。

5、本次质押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董事会成员等产生影响。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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