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事業單位派遣人員,所謂同工同酬卻差別對待,迷茫路在何方,之後該怎麼辦?

稀飯妞


難的不是同酬,而是如何認定同工?認定同工的標準又是什麼?2009年《勞動法》實施了這麼多年,基本上實行了同工同酬的單位,他們也是在容易認定同工的崗位上給予了同酬的待遇。

比如部分城市的銀行櫃檯員,通信公司的前臺,不管你是編內編外都好,只要在這個崗位做的,都基本上已經同工同酬了。原因就跟我說的一樣,這些崗位很容易認定同工,所以也容易實現同工同酬。

題主是在事業單位做的,題主也沒說具體做什麼。但是事業單位的工作分配往往是不均衡的,認定起來還是有難度。因此2009年勞動法到現在都10年了,都沒有一個破冰式的進展。

不過,鑑於派遣工與正式工的待遇差別太過於巨大,有的省份還是開了先河,出臺了文件,主要是從統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出發。在考核獎懲和人事管理方面,適用同一套政策。

也就是說,同一件工作,正式工完成了,他有獎金,而派遣工也完成了,那麼派遣工也有獎金。同理,正式工違反了規定,受到了懲罰,而臨時工同樣也違反了規定,那麼他就要受到與正式工一模一樣的懲罰。

當然效果怎麼樣,還是應該持續關注,畢竟開先河的省份並不多。

(參考《關於印發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夢裡瀾濤


首先,勞務派遣人員跟正式在編人員是絕對不會同工同酬的,要不然誰還考事業編制幹嘛,直接去勞務派遣公司不得了。



事業單位的勞務派遣人員,又叫臨時工、合同工,是由於事業單位工作量大、正式在編人員較少,工作幹不完,所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幫助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工作,比如公安系統的協警、城管執法隊伍中的協管,還有些園林部門種植養護花草樹木的人員,都屬於這類,兩者主要有以下區別:

1.招錄方式不同。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一般是通過招聘考試,要求人員最低大專學歷,考試過關、面試過關、體檢過關、政審過關以後才能被錄用;還有一種就是部隊軍官轉業到事業單位工作。而勞務派遣人員,是勞務派遣公司招人,基本上只要五官端正、有勞動能力都能應聘上,不需要經過嚴格的考試,可能有些輔警和協管也需要考試,但是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不同。

2.簽訂合同對象不同。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雖然也籤合同,但是是跟單位簽訂的合同,說的再直白一點,就是跟政府籤的合同,政府發放一切工資福利,一般只要好好工作、不違法亂紀,無正當理由不會被辭退,被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務派遣人員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不是跟事業單位,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給這些人員發放工資福利,事業單位只會直接派發任務給勞務派遣公司,公司再派發給勞務派遣人員任務,事業單位是不會直接派發任務給勞務派遣人員的。

3.工資待遇不同。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工資、五險一金都是由政府承擔發放,一般待遇還不錯;而勞務派遣人員是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工資福利,待遇比著正式在編人員低好多,基本工資也低,只有五險,很少交住房公積金的。一般牽涉到資金問題,政府肯定是想給這個勞務派遣公司最少的錢,還想讓這個勞務派遣公司多幹點活兒,勞務派遣公司也想賺錢,肯定也想給勞務派遣人員少發點工資(但是不會低於本地是最低工資標準),這就導致了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待遇不高。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事業單位想找勞務派遣公司完成一項工作,給了1天時間、100元錢,這個勞務派遣公司可以只招1個人,給他發90塊錢工資(剩餘10元是公司的利潤),也可以招90個人,每人發1元錢工資。作為事業單位來說,我不管你公司怎麼招人,發多少工資,反正我就給你100元錢,1天時間完成任務就行;作為勞務派遣公司,我只招1個人,我給你90塊錢,你估計會很累,因為一天時間你要不休息才能把工作任務完成,但是你願意這麼累,咱們兩個簽訂的有合同,如果招90個人幹這項工作,每個人給1元錢,工資肯定少呀,但是是你個人願意的,你如果不願意誰也不會強迫你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 所以,勞務派遣人員是絕對不會跟正式在編人員同工同酬的。 給你提以下三點建議:

1. 如果年齡允許,學歷允許,那就好好學習,好好備考公務員考試或者事業單位考試吧,只有通過考試你才能成為正式在編人員。 2. 如果你沒辦法考試。那就認命吧,這個社會你幹什麼都需要努力奮鬥的,你沒法考試,那你註定走不上相應的工作崗位。

3. 如果你沒法考試,又感覺工資待遇太低。那就辭職,自己奮鬥、自己創業。


公職人員那些事兒


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也是當今社會一個無法避免的常態化用工機制。事業單位,眾所周知。求得一個編制,誓比登天。即使是事業單位的派遣制員工。也要經過層層篩選,今天又看到了一個事業單位招聘派遣制員工的招聘啟事。首先年齡必須35週歲以下,其實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還要具備崗位招聘相關專業知識,黨員優先。首先是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根本沒有面試機會。資格審查通過之後,需要進行第1輪面試。第1輪面試後,需要有第2輪面試。最後是筆試。筆試結束後,按比例招聘相應人員。招聘,試用期兩個月,在辦理手續之前還要做背景調查,入職體檢,等等相關入職手續。

這只是一個事業單位的派遣制員工招聘所需要經過的流程。通過這些繁瑣的流程,也可以看出,即使今天事業單位的派遣制員工,都相當難考入。更不要說,正式編制的員工。

從招聘模式上就可以看出,事業單位,在用人機制這塊兒,而是具有得天獨厚的優越性的,因為他們不愁沒有人,只是給誰機會而已。在這點上,我感覺很像古代的秀才進京趕考。事業單位永遠是以大部分人趨之若鶩,心裡所向往的理想單位。在現今國家體制下,事業單位已經牢牢佔據了招聘市場的高端人才。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與之息息相關的勞動派遣制崗位也成了燙手的山芋。

至於說事業單位派遣制員工的出路在何處?我感覺沒有出路。在我們單位有句話就叫,能幹就幹,不能幹就走。這就是事業單位,派遣制員工的出路。看似高大上的崗位,做的事業編人員同樣的工作。卻拿著臨時工的工資。這就是勞務派遣制員工的現狀。這種機制是無法改變的。因為如果取消這種編制的話,將會有一大部分關係網內的子女親屬無法安置。也會帶來一大部分人無法就業。從而更加提高事業單位,在人民心中的崇高地位。讓事業編,變得更加遙不可及。這無疑是完全封閉平民百姓進入事業編制的可能性。

所以事業單位的勞務派遣制員工機制。既不能完全消除,又不能任其發展,且長期無有效機制應對。長而久之任其發展,才釀成今天的局面。動物世界裡面有句話叫做生態鏈平衡。如今的職場,正因為有事業單位的派遣制,員工存在,也保證了用工體系生態平衡。想一時間討論出,派遣制員工的未來方向。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說如果您是派遣制員工,也應該稍安勿躁。因為派不派遣只是在勞動待遇上有著極大差距。對於從事勞動本身沒有任何差異。所以不要自己給自己壓力。單純的從待遇方面考慮的話,可以去高薪私企或尋找相應的兼職機會。一味的給自己精神壓力。其實是很沒有意義的。

這是本人的一點看法,希望大家共同討論!


絕望的八零後


其實,這裡面就是一種變相剝削。當然也是魚龍混雜。有幾個原因必須搞清楚

首先,安置一部分關係子女(這部分人是真的一無是處,啥都不會又在家餓不死的,找個體面活幹著混日子)。

其二,有部分早期臨時工,那時工資沒有改革,可以發獎金,收入差別不多。部分臨時工工作能力很強,但是因為很早進入這類工作環境,在單位幹了幾十年,別的又不會,沒有辦法出去討生計。目前這種情況最多,人多,工資收入滴,生活壓力大,思想波動大。

存在的怪現象就是,正式員工,只會考勤,甚至很多不考勤不上班的,自己接著單位的優勢在外面做生意,工作一點不會,只會玩人脈給自己賺錢的,活的輕鬆愉快。派遣工承接了繁重的勞動,然後拿最少的工資,這樣的運營成本很低。

有些東西就是畫出來看的,代表有這個東西而已,認真了卻沒地方說理。

所以現在教育下一代,努力學習去爭取過上不勞而獲的生活。


指上談卿


對於事業單位的派遣人員,不要再迷信所謂的“同工同酬”。

雖然法律已經明文規定要“同工同酬”,但目前的現狀卻是派遣人員與在編人員之間的收入差距依然非常明顯,如果把工資、補貼和獎金一起算進去,派遣人員的全年的收入連在編人員的一半都沒有。

而且對於派遣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裡是一點發展空間都沒有的。機關事業單位並不像企業,一些國企對於派遣人員可能還會給予轉正的機會,雖然轉正很難,但是至少有一點點希望。而目前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編制,都是需要通過統一的考試才能進入的,派遣人員不管工作做得多好,工作做了多久,身份依然是無法轉變的,所以勞務派遣的工作就是一條死衚衕,這條路是根本是走不通的。

那對於勞務派遣人員而言,只有跳出這個身份,才是唯一的道路。

如果想要在體制內發展,那麼好好學習,認真看書,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考試都是可行的,公務員考試每年一般只有兩次,國家公務員考試和省級公務員考試,而事業單位考試每年都是有不少機會的,當然同個平臺下如果能考上公務員是最好的。

既然我們改變不了規則,只能去適應它。既然無法實現派遣人員和在編人員“同工同酬”,那麼我們就努力也成為在編人員。

如果並沒有一定要進入體制,那麼趁早離開,去外面的企業尋找機會吧。其實體制內目前看來唯一的好處就是穩定,不用太擔心會失業,而派遣人員連這個好處都享受不到,在最近的機構改革中,各地清退的編外人員不在少數。

對於有能力的人來說,其實體制內工資收入和發展空間都不如體制外,而對於能力不強的人,與其四五十歲被單位清退毫無出路,還不如趁早出去學點本事,至少年紀大了以後還能混口飯吃。

我是職場問答達人流雷電,關注我,分享機關單位和國企的各種知識!如果有不同意見,歡迎下方評論留言!

流雷電


我在人社局工作快十年了,明確告訴你,儘快放棄勞務派遣工作,不穩定因素太多。而且同工同酬壓根也沒說包括事業單位。別存在僥倖心理了,勞務派遣在事業單位永遠不可能轉,也不可能同工同酬,儘快改變就業方式,不然耽誤的是自己的寶貴時間。先去個適合自己的公司規規矩矩的做個有保障的合同工,業餘在好好學習考事業單位,這是最現實的選擇。


風水君師


事業單位派遣人員,是事業單位支付費用,由勞務派遣公司指派勞務派遣工,在事業單位從事某個工作崗位。

《勞動合同法》要求,勞務派遣工與同一崗位正式職工同工同酬,目前工資制度改革,還遠未達到此項要求。就連人數不得超過正式職工的10%這一限制指標,也被突破。

同工同酬基本沒有什麼希望,只能要求勞務派遣公司加強勞動保障措施,及時足額繳納“五險一金”等保障措施,最大限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果勞務派遣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及社保條例,不為勞務派遣工繳納足夠的社會保險金,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仲裁部門及社保部門及時反應情況,這些部門會進行處理,甚至罰款。


職言管語


事業單位會同工同酬?你想多了吧!


小贏家373


人是有差別的,說一個農商行煮飯阿姨的工種你聽一下,第一種正式工,帶五險一金和工作服的,第二種正式勤雜工,帶五險和半份工作服,第三種合同工,有社保,第四種勞務派遣工A,月薪1800,第五種勞務派遣工B,月薪1000,第六種勞務派遣工C,月薪800,這是個多彩的社會,不要計較公平公正,不要活的太累


人上仟百


把人分成幾十等,這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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