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人員能和在編人員同崗同酬嗎?國家有沒有相關規定?

手機用戶56329282995


規定是有,但是不可能同崗同酬,也不應該同崗同酬!

我覺得,那些呼籲聘用制人員和在編人員同崗同酬的,肯定都是臨時工,都是編外人員,如果是正式編制的話,應該不會這樣說。

大家知道,現在不論公務員還是事業編制,都是通過考錄進入的,尤其近幾年考錄製度的完善,已經沒有了之前那種安排進人的情況,也就是說,那些正式編制的,都是通過自己的本事考進去的,尤其是公務員考試,可以說是當前社會最公平的考試之一!公務員考錄包括國家公務員考錄、省市公務員考錄,考上國家公務員後直接到中央、國家部委或下屬單位工作,考上省市公務員後分別到省直單位、市直單位、縣直單位及鄉鎮工作。事業單位考錄一般以省市為主,各個省每年都會舉行省屬事業單位考錄,各個市組織市屬事業單位考錄,並且,現在很多縣以下事業單位招錄也在逐步納入各市事業單位招錄工作中。也就是說,從中央到地方,從省部級單位到鄉鎮街道,從公務員到事業編,所有人都是逢進必考!

那你說,別人都是考錄進去的,憑什麼要和編外人員同工同酬?如果不經考錄,被聘為編外人員,他們的待遇和有編制的一樣,那舉行考錄還有什麼意義?況且編外聘用人員的聘用程序畢竟沒有考錄程序嚴格,更容易出現隨意進人的情況。另外,編外聘用人員也可以去參加正式的考錄啊,有本事沒有考不過的。

所以說,編外聘用人員和經考錄進入的正式編制人員肯定是有區別的,不可能同工同酬,同工同酬反而顯得不公平。與其天天抱怨待遇不公,不如努努力自己去考試!


中省直遴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但在機關事業單位,想要實現這一目標很難。比如在編人員和聘用人員,就存在著巨大的差距。一直以來,社會都在呼籲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和聘用人員同工同酬,但這僅僅是呼籲而已,還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目前,政府只能在規範聘用人員管理上作出努力,儘量使聘用人員的工資收入靠近在編人員。

以小公所在西部三線城市為例,新入職的在編事業人員,管理9級,扣除五險兩金以及30%的績效,每月到手工資2900左右,機關公務員相對較高,科員每月到手大概三千五六,主要是佔了車補的面子。而公益崗應發工資基本按照2800元執行,扣除五險一金(部分崗位沒有繳納公積金),每月到手大概也就兩千出頭。從月收入來看,差距不是很大。但由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年底有績效,其中公務員的年終績效人均24000左右(按績效等級單位內部再分配),事業人員15000-18000之間,公益崗位和聘用人員沒有這部分收入,加上公積金等方面的差距,一年總的收入差距大概在3-4萬左右。對於拿工資的固定職員來說,這種收入差距已經非常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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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小公


怎麼可能同工同酬,如果同工同酬的話,臨聘人員也要通過跟公務員考試一樣難考的考試了。


申生俊


不可能的,也不要想這條出路!


顧小波同學1


說實話,並不是體制內的人,對具體的情況我沒有發言權,但既然收到了邀請,還是寫點東西。李時珍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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