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曖昧、支持、禁止、嚴管,你想知道的各國數字貨幣政策都在這裡

大川


5月31日,荷蘭政府發佈經濟風險報告,報告稱因為資本化程度不高、傳統金融機構的參與度較低,所以數字貨幣對該國金融穩定造成的風險很低。此前,荷蘭領先的荷蘭銀行Rabobank已經利用網站來衡量客戶對數字貨幣的興趣,顯示其有意推出自己的加密貨幣錢包,彌合銀行賬戶與加密貨幣錢包之間的差距。

2009年比特幣誕生,面對其迅猛的發展勢頭,各國政府態度不一,有的大力支持,有的直接禁止,有的還在糾結,大多數國家政府則表示將嚴加監管。小編在此將持上述四種態度的國家政府彙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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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綠色代表比特幣的合法市場;橘黃色代表中性市場,淡粉色代表受限制的市場,深粉色代表禁止市場

(圖片來源於HowMuch.net)

一、支持派:委內瑞拉、日本、德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白俄羅斯等

數字貨幣的最堅定支持國家,非委內瑞拉莫屬,這是全球第一個吃數字貨幣螃蟹的國家。

2018年2月20日,委內瑞拉官方數字加密貨幣“石油幣”Petro正式開始預售。委內瑞拉官方表示,“石油幣”的發行價格為60美元,首批發行1億個。“石油幣”將該國奧裡諾科重油帶阿亞庫喬區塊1號油田的全部石油儲量作為發行“石油幣”的物質基礎,每個“石油幣”價值等同於一桶原油。

委內瑞拉此舉有兩個目的,一是為了繞過美國的經濟制裁,二是刺激本國疲軟的經濟,緩解惡性通脹和貨幣貶值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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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並實施新修訂的《資金結算法》,加大力度支持與推進數字貨幣。4月23日,在日本金融廳註冊的16家虛擬貨幣交易所組成新的自律組織“日本虛擬貨幣交易所行業協會”,目標是加強認證成員的“授權自律”。

德國是世界上第一個承認比特幣合法貨幣地位的國家。2013年8月19日,德國財政部正式承認比特幣。德國財政部官員說“德國財政部並沒有把比特幣歸類為電子貨幣或者功能性貨幣,他們不能被認為是外幣。然後他們必須作為一種金融工具,成為德國法律下的記賬單位(Rechnungseinheit)”。2018年2月27日,德國聯邦政府發佈了一項決定,本國將不再對購買比特幣和數字貨幣徵稅。

德國央行行長Jens Weidmann近日發佈報告稱,計劃為德國區數字貨幣情況做出趨勢性的調整。他表示,央行極有可能會自己發行加密數字貨幣,來取代市面上私人發行的產品。

澳大利亞2017年7月1日宣佈比特幣合法化,並廢除比特幣商品與服務稅。4月11日,澳大利亞政府通過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宣佈實施數字貨幣交易新規的具體計劃,要求“位於澳大利亞的數字貨幣交易所必須向澳大利亞註冊,並符合政府的反洗錢/反恐融資合規和報告義務。”

加拿大是世界第一臺比特幣ATM誕生地。加拿大很早就確定了比特幣的合法幣地位。很多美國本土的比特幣創業者,由於國內不同州的法律監管問題,選擇搬遷到加拿大創業。

白俄羅斯將為加密貨幣交易者提供法律激勵及暫緩稅收的政策。從現在一直到2023年的五年時間裡,該國都將對加密貨幣交易中獲得的收入與利潤免徵稅款。白俄將立法認可加密貨幣、ICO、區塊鏈、智能合約等一切相關事務。

二、禁止派:中國、泰國、烏克蘭、印度

中國:大陸取締,香港寬鬆,臺灣觀望。中國曾經是數字貨幣世界中心,不過政府對數字貨幣出臺了很多管制措施,如取締數字資產交易和ICO,禁止在線訪問海外交易平臺,切斷挖礦權力等。央行明確表示,比特幣是特定虛擬商品,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不過在香港要寬鬆很多,但是在香港,也是禁止沒有被官方允許的數字貨幣交易平臺,進行證券性質的交易。在臺灣,當局還在觀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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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是首個封殺比特幣的國家。在泰國外匯管理和政策部看來,買賣比特幣、用比特幣買賣任何商品或服務、與泰國境外的任何人存在比特幣的往來,這些活動均視為違法。

但泰國的態度也在發生變化。泰國軍統的國家證券和交易委員會宣佈,從4月起對數字貨幣交易進行監管以保護投資者,根據監管規則,交易需被披露和警告以澄清風險,泰國方面表示並不希望提振ICO(初始代幣發行)或者觸發移至海外。

烏克蘭禁止把比特幣作為一種支付形式。烏克蘭國家銀行表示,比特幣作為一個替代貨幣,沒有任何實際的價值,烏克蘭任何個人和法人實體不能把比特幣作為一種支付形式。央行繼續認為比特幣是金融交易中的一個“高危因素”,央行對使用比特幣進行進行交易對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和潛在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印度明令禁止數字貨幣。印度的加密貨幣熱相對較弱,該國政府表示,它不認為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並將採取措施限制加密貨幣的使用。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還計劃監管比特幣衍生品和其他加密貨幣是否被用於非法籌集資金。印度央行分別在2013年和2017年發佈了兩次加密貨幣警告。儘管如此,它也曾在通告中表示,正在探索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

三、嚴管派:美國、法國、以色列、新加坡

美國並沒有禁止比特幣,但在對待數字貨幣上保持非常嚴謹的態度。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美國國稅局、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美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美國司法部等都對數字貨幣的界定、應用以及犯罪預防、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發佈了相關報告和指引。

美國將比特幣界定為一類特殊的虛擬貨幣,將從事比特幣交易的平臺、支付中介等視為資金傳遞者納入監管範疇。圍繞“資金傳遞者”這一核心,從市場準入、資金轉移、反洗錢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實施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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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法國央行在3月初發布的一份報告中,提議禁止保險公司、銀行和信託公司“參與數字資產的存款和貸款”;還主張禁止向公眾出售“數字資產”儲蓄產品,聲稱數字貨幣不是貨幣,並強調它們不是法定貨幣。法國財長勒梅爾表示,在G20最終聲明裡,將充分認識到定義數字貨幣的重要性,數字貨幣的資產性質要多於貨幣性質,或將徵稅。

以色列允許交易數字貨幣。以色列最高法院發佈臨時法院命令,禁止以色列Leumi銀行以任何身份限制以色列加密公司Bits of Gold的銀行賬戶,該公司一直從事以色列數字貨幣交易。證券管理局主席Anat Guetta宣佈了以色列數字貨幣監管的新方法,整個過程將包括一個監管沙箱——即以證券為導 向,ICO在個案基礎上進行界定,如果發現ICO是證券,則必須遵守所有相關法律,包括提交詳細業務計劃的要求。

新加坡表示沒有理由禁止數字貨幣交易。但新加坡央行表示除了數字貨幣交易所和服務提供商目前正在遵守的監管框架之外,新的附加規則也將加入其中,搭建更穩健的監管框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已強制要求數字貨幣中介機構,如交易 所和匯款運營商,遵守反洗錢規定、打擊恐怖主義資助行為。

四、糾結派:韓國、俄羅斯、瑞士

和上述國家相比,韓國政府則處於“糾結”的狀態。韓國是全球比特幣交易規模最大的幾個國家之一,預計有約100萬人持有比特幣。但韓國監管層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卻模稜兩可。一邊不斷放出“考慮關閉數字貨幣交易所”的信號,一邊卻表態“沒有適用的法律關閉加密貨幣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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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幾乎經歷了180度轉彎。俄羅斯最初率先將比特幣定義為非法貨幣,並因此成為了比特幣最大的受限市場之一。去年9月,俄羅斯央行以“風險高、時機不成熟”為由,發佈對虛擬貨幣的警告。11月,俄羅斯正式宣佈關閉比特幣交易網站。

進入2018年,俄羅斯的態度又發生了轉變。2018年3月7日,普京要求在7月1日前通過相關立法,合法化私人數字貨幣市場。俄羅斯第三大國有銀行正在試圖推出數字貨幣交易服務。和委內瑞拉一樣,俄羅斯和伊朗也希望利用數字貨幣應對美國的經濟制裁。據俄羅斯新聞門戶網站RBC報道,俄羅斯和伊朗準備開始使用加密貨幣來避免西方制裁,俄方已聘請伊朗中央銀行官員著手製定使用加密貨幣的提案。

瑞士聯邦政府要求就引入數字貨幣“e-franc”的風險和機會提出報告。該國傳統金融機構對引入加密貨幣持謹慎態度。本月早些時候,瑞士最大的銀行瑞銀拒絕提供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的交易。世行行長埃克塞爾•韋伯(Axel Weber)呼籲對加密貨幣實行更嚴格的控制,稱“加密貨幣往往不透明,因此,可能會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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