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法制日报》:益阳一厅级干部一审被判

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曾妍 严文郁 5月31日下午,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益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厅级干部李霖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霖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李霖违法所得人民币183万余元、价值2.16万元浪琴手表一块、价值共计3万元的购物卡6张上缴国库。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80602/Articel08008GN.htm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