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7 竟敢在“一卡通”上做手脚,资中县10名干部被“理麻”!

竟敢在“一卡通”上做手脚,资中县10名干部被“理麻”!

据@清廉资中消息,中共资中县纪委发布关于四起涉及“一卡通”典型案例的通报。

1.资中县甘露镇大龙村5社社长廖敏克扣村民粮食直补款问题。

2013年6月,廖敏为该村廖某某、陆某某等5户村民垫付通村公路集资款10000元。在2014年和2015年,廖敏将廖某某、陆某某5户村民的粮食直补面积划拨到自已和父母名下,通过“一卡通”领取粮食直补款用于抵扣廖某某、陆某某5户村民所欠通村公路集资款。其中,征得廖某某同意扣款1081.74元,多扣581.74元;未经陆某某等4户村民同意扣款3719.05元。2016年12月,廖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群众。

2.资中县金李井镇蚂蟥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曾长华等人骗取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2年,金李井镇蚂蟥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曾长华、原党支部副书记邓长明、原村委会主任陈路云、原村委会副主任孙诗统、原村委会副主任黄春蓉,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自身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虚报骗取国家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和农村信用社账户下发后,五人分别得到10000元。2018年5月,五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纪款已追缴。

3.资中县水南镇高山村村委会主任刘国木等人私分群众粮食直补款问题。

2011年,水南镇高山村58.88亩土地开始享受粮食直补。该村村委会主任刘国木、原主任陈章智、原支部副书记张文共同商议决定将该58.88亩面积分别计入刘国木妻子等村社干部5名家属名下,刘国木还用5人身份证办理并保管“一折通”存折。2011年至2016年,共获得粮食直补款40727.41元。其中35970元被刘国木、陈章智、张文3人私分,刘国木分得23790元、陈章智分得6000元、张文分得6000元。2017年8月,刘国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章智、张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集中退还村民。

4.资中县兴隆街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原工作人员罗鹏虚报冒领五保低保金和高龄补贴款问题。

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罗鹏利用担任兴隆街镇社事办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发放五保低保金、高龄补贴过程中,通过在该镇五马村、三皇庙村等村社的五保低保金与高龄补贴拨款名册中虚造其亲戚刘某某相关信息,并通过刘某某“一卡通”骗取五保低保金49215元、高龄补贴资金2000元,还利用年审期间通过现金发放低保五保金的机会骗取专项资金11150元。2018年6月,罗鹏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纪款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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