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案例解析:小規模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

小規模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在不同情況下應選擇不同的會計處理及納稅申報方法。

第一種情況:小規模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開具普通發票,且當月或當季度銷售額合計未超過小微企業增值稅免稅額。

案例:2018年2季度,A小規模納稅人實現商品含稅銷售收入61800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處置固定資產一宗,含稅價值10300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1、商品含稅銷售收入61800元的會計處理: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7]52號公告)規定: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包含“應稅銷售額、固定資產銷售額、免稅銷售額、出口免稅銷售額四大類”。

A納稅人2季度合計含稅銷售額為72100元,不含稅銷售額為70000元,未超過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標準,因此享受免徵增值稅的政策優惠。

借:銀行存款 61800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60000元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1800元

免徵的增值稅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1800元

貸:營業外收入 1800元

2、固定資產處置10300元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10300元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000元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300元

免徵的增值稅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300元

貸:營業外收入 300元

3、申報表填寫:

案例解析:小規模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


注意:此類情況下,處置固定資產收入不要填寫在第7行和第8行,而是和其他收入合併填到第9行和第10行。

第二種情況:小規模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開具普通發票,且當月或當季度銷售額合計超過小微企業增值稅免稅額。

案例:A小規模納稅人2018年2季度,實現商品含稅銷售收入87550元開具普通發票;處置固定資產一宗,含稅價值10300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1、商品含稅銷售收入87550元的會計處理:

A納稅人2季度合計含稅銷售額為97850元,不含稅銷售額為95000元,已超過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標準,因此不享受免徵增值稅的政策優惠,應計算繳納增值稅。

借:銀行存款 87550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85000元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2550元

2、固定資產處置10300元的會計處理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第二條規定:

“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

2.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

A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符合該文件規定,可以減按2%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注:我國並不存在2%的徵收率,此文件似乎是表述錯誤,應該為減按2%徵收增值稅),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300元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000元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300元

減徵的增值稅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100元

貸:營業外收入 100元

3、申報表填寫:

案例解析:小規模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


我們關注到:當小規模納稅人月或季度銷售額低於免稅銷售額時,處置固定資產不應選擇減按2%計算增值稅,而應直接按照3%徵收率計算增值稅,最終享受增值稅全額免徵政策即可。

只有當小規模納稅人月或季度銷售額超過免稅銷售額時,處置固定資產才有必要選擇減按2%計算增值稅,享受政策紅利。

第三種情況:小規模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需開具專用發票

案例:A小規模納稅人2018年2季度,實現商品含稅銷售收入61800元開具普通發票;處置固定資產一宗,含稅價值10300元,對方索要增值稅專用發票。

1、商品含稅銷售收入61800元的會計處理:

A納稅人2季度合計含稅銷售額為72100元,不含稅銷售額為70000元,未超過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標準,因此享受免徵增值稅的政策優惠。

借:銀行存款 61800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60000元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1800元

免徵的增值稅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1800元

貸:營業外收入 1800元

2、固定資產處置10300元的會計處理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5]90公告)第二條規定: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繳納增值稅,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A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開具3%的專票符合稅法規定,但不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優惠,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10300元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000元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300元

3、申報表填寫:

案例解析:小規模納稅人處置固定資產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


A納稅人2季度的應稅銷售額雖然沒有超過免稅標準,但其處置的固定資產開具了增值稅專用專票,因此不享受減徵、免徵的政策優惠,應繳納增值稅的。

---------------------------------------轉自欽光稅道

筆者多說一句,目前固定資產清理,除了自然災害、報廢的原因還走“營業外收支外”,其它情形均走“資產處置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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