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香港廉署ICAC掀起反贪风暴,它成立的背景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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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香港人口剧增,经济发展迅猛,社会资源难以满足市民需求。英国殖民政府无意对华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且乐见华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的缺位给予黑社会可乘之机。市民为了及时得到政府的服务,只好走后门,于是各种贿赂的名堂产生了。

伴随着大量移民涌入,政府连水电供应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都无法应付,黑社会于是垄断提供建造木屋及非法接驳水电等其他服务,获取利益。而小老百姓对此并不反感,毕竟交了费就能够获得保护和服务,从理论上说,与向政府纳税获得福利,并无实质上的区别。

香港廉署ICAC掀起反贪风暴,它成立的背景你知道吗

仔细考察香港贪腐成风的原因,殖民政府的不作为和管制无力是产生恶果的直接原因,黑恶势力的疯狂渗透是造成贪腐的重要动因,警匪勾结终于成了不可避免的局面。

一个社会的环境是好是坏,有一个最简单的评判标准,就是和广大基层接触最多的警察队伍的廉洁程度。警察的工作对象一般是恶的、不完美的人或者事物,他们最容易受到污染而走向邪路。好的政府会着力规范他们,好的机制会想尽办法控制他们,在平衡他们的权力和义务的过程中维持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不幸的是港英政府当时看起来并不想下大力气管理他们强占的这片土地。警方的警力严重不足,无法为普通大众提供正当的保护,黑社会暴力便完全深入了各个阶层。他们不满足于收取会费,开始敲诈勒索,为妓寮、赌场、提供保护,很快他们的力量渗入更广泛的层面。民众了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只有三条路:要么加入,要么接受本地黑帮的欺凌,要么组织自己的力量对抗。

情况就这样变得越来越复杂,港英政府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可就是未有全力打击的行动,因为黑恶势力此时已经于香港社会盘根错节了,与许多人的生计息息相关。就这样,久而久之,香港市民把索贿受贿当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香港市民特别是青年人对当局的腐败十分不满,各种抗议活动此起彼伏。而此时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潮也在青年知识分子中激荡,英国殖民统治的合法性遭到了质疑,给港英当局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客观地说, 港英政府在反贪污问题上并非无所作为,早在1948 年就出台了《防止贪污条例》,其后数次修改补充,逐步扩大了调整范围并加大了处罚力度,但仍未能避免6 0年代末70 年代初的大规模腐败。

迫于各种社会压力,港英政府于70年代初对贪污问题进行了认真检讨:一是《防止贪污条例》本身有重大缺陷,内容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对起诉条件的规定过于严格,不利于对贪污问题的严查。

二是反贪机构的设置存在不合理,反贪污的责任由警察队伍承担,而当时警察中的贪污最为严重。但是由于英国法律制度的影响及一些实际困难,关于反贪机构独立于警察队伍的意见被否决。

这次检讨取得了积极的成果,首先就是在1971年出台了《防止贿赂条例》,它的结构更为完整、条款更具体明确、适用范围更广、处罚更为严厉,特别是其中关于“拥有无法解释之财产”的界定和处罚,突破了无罪推定原则的限制,成为日后惩治贪腐最具威力的杀手铜。

同时将警察队伍中的反贪污机构在组织上提高了等级、扩大了编制、强化了职能和权力。这使得此后两年多时间的反贪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未能遏制贪污发展蔓延的势头,其办案表现也被外界讥讽为“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效用成疑。

就在这个时候,香港爆发了一个在香港法制史乃至香港政治史上留下了重重一笔的“葛柏案”,开启了香港反贪治腐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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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柏本为警队外籍高层,职级是总警司(相当于大陆的一级警监),他在六七暴动期间表现出色,曾获英女皇嘉奖,1971年12月出任九龙区副指挥官一职,是九龙区警方的三号人物。

早在1971年葛柏案便初见端倪了。当时加拿大有关部门遇到了一件怪事——有一笔存在加拿大某银行1.2万加元的存款,户名是“卓柏”,户主身份是外交官。加拿大和香港同属于英联邦地区,当加拿大有关方面得知这个神秘人实际是香港警察时,对这笔存款的来路产生了怀疑,便通过英联邦内部途径将此事通报给香港政府。香港政府开始对他暗中展开调查。

作为警队系统的高级警官,葛柏得到了消息后,采取了很多反侦查手段。为了逃避惩罚,葛柏心生一计,准备以太太健康欠佳及自己体力衰退为由申请退休,以期及早脱身离开香港。

由于证据不足,反贪部最初的调查工作停滞不前。香港反贪部门也意识到,只要葛柏退出警界,专案组的阻力会减小,破案的可能会大大增加,因此批准他将于1973年7月退休。

1973年上半年葛柏再次提出申请,要求提早多一个月在1973年6月退休,企图在警方搜得足够证据前离开香港。

葛柏退休在即,当时的警务处处长薛畿辅决定先发制人,立刻将其停职。并首次引用港府在1971年5月制定的《防止贿赂条例》,于1973年6月4日要求葛柏在七日内解释巨额财富的来源。

在申请葛柏停职批准当天,专案组对葛柏展开了搜查,结果在其汽车以及寓所内搜出三本账册以及一批与财富有关的文件。这三本账册总共有200多页,显示葛柏受贿的范围遍及香港、九龙、新界各区及离岛,向他的行贿的行业林林总总包括各种黄赌毒馆所。经过清点其受贿所得,发现葛柏来历不明的财产逾430万港元,相当于他在警队任职21年来所得收入的六倍。

这个数字令所有的办案人员惊呆了。430万港元在当时是一笔极大的财富,能在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拥有这么大数字的巨额财富,绝对算得上超级大富翁了。

处在调查风暴中的葛柏明白,如果自己继续呆在香港,只能束手就擒。6月8日,正接受停职调查的葛柏,运用自己的职权从启德机场乘坐飞机,经新加坡潜逃英国。踏上英国的土地后,葛柏长出了一口气,认定自己是彻底地安全了。

葛柏潜逃的消息被各大媒体报道后,其职务受贿四百多万的消息也被捅了出来,舆论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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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巨大的压力,总督麦理浩爵士不得不采取行动。6月13日,他下达了一道手令,委任香港高级副按察司(相当于副检察长)百里渠主持一人调查委员会,分别就葛柏潜逃和香港的贪污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接受任命后,百里渠马上行动,在最高法院召开闭门聆讯,传召多人作供。7月4日,他亲自到港督府向麦理浩递交了关于葛柏潜逃的报告书,这便是《百里渠爵士调查委员会第一次报告书》。报告书详细交代葛柏潜逃事件细节,以便当局尽快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和对葛柏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在完成第一份报告书后,百里渠旋即着手草拟第二份关于香港贪污问题和相关法例的报告书,并欢迎群众提交意见。

在百里渠撰写报告书期间,舆论要求港府尽早缉拿葛柏归案之声不绝,可是由于英国没有香港《防止贿赂条例》内有关收入与官职不相称的罪名,致使香港方面无法引渡葛柏受审,激起舆论公愤。

在1973年的8月26日,大批学生和市民开始上街游行,打出了“反贪污、捉葛柏”的大幅标语。警方事后却控制了部分参与集会的人士,引发不少市民在9月16日再举行“贪污有罪,集会无罪”的示威来声援。运动迅速由学校走向社会,一场动荡风雨欲来。

10月11日,《百里渠爵士调查委员会第二次报告书》出炉,百里渠在报告书中言辞激烈地批评政府部门贪污问题普遍,警方反贪部时时受到内部掣肘,且本身也有贪污的嫌疑,最终导致市民对港府失去信心。

报告书还指出要加强反贪腐力度,迫切需要成立一个独立的反贪腐机构,

“有识之士一般认为除非反贪污部能脱离警方独立,否则大众永不会相信政府确实有心扑灭贪污”。

百里渠的第二份报告书得到了社会舆论普遍支持,麦理浩总督给予了充分肯定。10月17日麦理浩向立法局正式提出要设立一个直接向港督负责且独立于政府的部门,以便专门调查贪污案件,这个部门就是日后名头极大的廉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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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2月15日,廉政公署正式成立,其英文名大家都知道,就是ICAC(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直译为反贪污独立调查机构。

廉政公署建立后,有关葛柏的档案,迅速从警务处反贪部门转至了廉政公署。他们以强硬手段处理这起震惊舆论的贪污要案,在英国警方协助下,葛柏于同年4月29日在当地被逮捕,并且在1975年1月7日由廉署人员押解引渡返港受审,最终绳之以法,被判刑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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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柏案为廉政公署成立的导火线,同时也是廉署建立之后经办的第一个案件,它消除了社会上批评廉署“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说法,赢得了市民的肯定。当年的主审法官杨铁梁说:

“我们第一次打倒一只‘大老虎’,这是个好的开始,那个信息是:无论中国人、西人、高级的低级的也好,只要是犯了贪污罪的,我们都会捉。”

这段事迹在香港晦暗的殖民历史里值得大书特书,它传递出了高官贪污照样伏法的信息,使得反贪的进程向前迈了一大步。时过境迁,香港年长一辈也许仍记得葛柏案,当时给他们所带来的思想上的震撼是极大的,他们应当记得,廉署为澄清社会环境所做的雷霆第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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