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7 赤峰市寧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對王某某提起公訴

近日,赤峰市寧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對王某某提起公訴。

2017年6、7月份,王某某為了使自己的公司能夠順利復工生產,牟取利益,通過路邊小廣告找到製售假證人員的聯繫方式,並通過微信向製售假證人員發送過期採礦許可證照片,製售假證人員為其偽造了赤峰市國土資源局核發的採礦許可證正副本。王某某支付偽造證件費用400元,並利用偽造的採礦許可證到相關部門辦理了合法開工手續,於2018年4月份開工投產。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規定,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於2018年7月2日投案自首。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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