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尚某某批准逮捕

近日,寧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尚某某批准逮捕。

經審查,2003年9月,尚某某利用擔任寧城縣信用聯社某分社出納員的便利條件,分多次在該分社拿走186398.12元營業款並逃匿,寧城縣公安局對其上網追逃。2019年10月21日,犯罪嫌疑人尚某某被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尚某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營業款186398.12元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涉嫌職務侵佔罪,依法對其做出批准逮捕決定。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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