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离"最严禁烟令"还有35天 部分室外也禁烟

据楚天都市报11月22日消息,武汉最严控烟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任何人都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人立即停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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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新闻通气会获悉,《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7月30日经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于9月26日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与1995年武汉市政府出台的《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相比,条例扩大了禁止吸烟的场所范围,将武汉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含电梯轿厢)、公共交通工具均列为禁止吸烟场所,还规定部分室外禁止吸烟场所。

个人违反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条例明确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控烟责任,规定了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控烟义务,对吸烟者、烟草制品经营者也规定了相应义务,还赋予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举报权,涵盖了各类社会主体。"12345"市长热线统一受理有关控制吸烟的咨询和投诉举报。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条例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劝阻违法吸烟行为等活动;鼓励、支持创建无烟单位,倡导无烟家庭,营造无烟环境。(记者李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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