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永州:出台7项措施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永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为企业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提供坚强纪法保障的若干措施》,明确了7项举措,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


《措施》明确围绕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严肃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纪律、大力整治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畅通涉企信访举报渠道、鼓励支持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科学精准稳慎监督执纪等措施,规定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督促一律分区分级做好防疫和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坚决防止“一刀切”。对落实复工复产政策不力、服务“走过场”“作秀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监督不缺位、帮忙不添乱”的原则,科学精准稳慎开展监督,全力支持企业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努力缩小疫情影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截至目前,永州市已开工复产企业1076家,已返岗员工数152206人。其中,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73家,已开工规模工业企业1003家,占93.48%。(永州市纪委监委 陈卓韬 刘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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