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涟源法院:疫情当前,更需坚守信用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肆虐的病毒终将离去,该还的欠款总要归还。特殊时期,涟源市人民法院提示您:疫情当前,更需坚守信用,同舟共济战胜疫情。

“段法官,躲了3年猫猫的黄某,现在在石马山某社区,快来,不然又跑了!”2020年2月12日,涟源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卢某电话,3年来一直躲债,以躲避、欺骗等手段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黄某出现在石马山某社区,请求执行。

现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外出执行存在一定风险,但考虑到被执行人线上无可查控的财产,且一直逃避执行,故执行干警立即与申请执行人、社区和疾控中心详细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确定其不是涉湖北(武汉)“三类”人员,也没有与确证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后,果断出击。

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黄某后,现场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严,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支付部分执行标的款,承诺余款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到位,案件执结完毕。

2019年5月,吴某龙与吴某军在审理法官的调解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吴某龙放弃部分利息,被告吴某军分期支付借款本息共计4万元。

和解协议生效后,吴某军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并对吴某龙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吴某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军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等相关材料,要求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但吴某军拒不配合执行。

2020年2月19日下午,经多方查找,了解到吴某军在涟源市龙塘镇某砂石厂拖运砂石。执行法官当机立断,立即组织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前往龙塘镇寻找吴某军。在找到吴某军后,其仍然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面对“油盐不进”的吴某军,执行法官亮出扣押“黄牌”,依法将其所有的乘龙牌汽车扣押。吴某军慑于法律威严,当场履行全部给付义务。

自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涟源法院全体干警枕戈待旦,“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努力实现职责不懈怠,案件不耽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各项工作。

“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唯有坚守诚信,方能赢得成功,谱写华丽的人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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