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龙岩检察依托两法衔接打击盗采稀土坏生态犯罪

龙岩市储有大量的稀土矿资源,稀土有工业“黄金”之称,是我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近年来国家一直对稀土矿的勘探、开采、加工及出口均实行严格控制。而稀土素有“工业维生素”之称,是国家发展高新技术的关键元素和国防工业中不可替代的稀有原材料。

龙岩检察依托两法衔接打击盗采稀土坏生态犯罪

稀土矿的高额利润驱使许多人盯上了这一市场,家住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的吴某某就是其中的一个。吴某某以前一直从事煤矿开采的工作,因为近年来煤矿行情不好,他便挖空心思找其他来钱快的投资项目。

2012年始,吴某某等人以经营红菇山为名,分别向山场主廖某某等承包其在龙岩市新罗区某山场的林地。后吴某某与其合伙人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及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到该山场林地以原地浸矿的方式,非法开采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资源稀土矿种。

山体裸露、千疮百孔,塑料水管纵横交错,山体的植被树木遭到毁坏,原本树木茂盛、绿意盎然的青山,因为吴某某等人非法采矿而变得满目荒凉。

【检察官说理】山场主行为是否构罪?

龙岩检察依托两法衔接打击盗采稀土坏生态犯罪

龙岩检察依托两法衔接打击盗采稀土坏生态犯罪

【检察官办案】看似简单案情背后的复杂办案过程……

两法衔接

新罗区矿管办查获无证矿点向新罗区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备案

提前介入

新罗区检察院收到该案后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开展监督

龙岩检察依托两法衔接打击盗采稀土坏生态犯罪

及时汇报

查找法规,结合判例,向龙岩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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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

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在立案证据是否充分的法律认定上存在分歧

立案监督

及时发表检察意见,引导侦查取证,最终促使公安机关以事立案

龙岩检察依托两法衔接打击盗采稀土坏生态犯罪

深挖线索

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吴某某,我院建议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采取延押、异地羁押、现场勘查获取证据、调取银行转账记录等措施,深挖同案犯9人,使案件实现实质性进展

专项监督

邀请新罗区矿管办、新罗区公安分局召开专项监督活动座谈会,制定《关于龙岩市新罗区矿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并移送非法采矿案件的建议》规范非法采矿案件办理,扩大办案效果

【检察官开庭】一纸起诉书的意义……

龙岩检察依托两法衔接打击盗采稀土坏生态犯罪

截至目前,这是龙岩市被查处的最大的一起非法开采稀土矿案件,被告吴某某等人因非法开采稀土矿造成稀土氧化物资源破坏量为1644.48吨,造成破坏资源价值为5673.46万元,并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2.84亩,造成林地原有植被、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最终,吴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股东4人、山场主3人、运输人员2人)被新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二年,罚金分别为六十万至五万。

【检察官普法】知法懂法很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新罗区检察院在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监督、惩治、预防、保护、教育生态检察职能的同时,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活动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持续创新该院多元化法律监督、常态化办案机制、社会化防控治理、以问题为导向的专项监督的“三化一专”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以“检察蓝”护卫“生态绿”,为建设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的美丽家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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